A、犯罪事实清楚
B、证据确实充分
C、有法律依据
D、理由充足
E、符合法定程序
第1题:
第2题:
法律文书制作中,确实无法查明犯罪嫌疑人真实姓名的,可以暂填写其自报的姓名。待查清其真实姓名与自报的姓名不同后,再修改之前暂填的自报姓名。
第3题:
20、甲因抢劫被某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B.在查清甲的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C.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按甲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D.在查清甲真实身份以前,中止侦查活动
第4题: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第5题:
甲因抢劫被某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B.在查清甲的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C.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按甲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D.在查清甲真实身份以前,中止侦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