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实施抢劫,乙奋起抗争,恰遇甲之好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共抢得乙身上钱财若干。甲、丙的共同犯罪属于()。A、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B、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C、复杂共同犯罪D、必要共同犯罪、

题目
甲对乙实施抢劫,乙奋起抗争,恰遇甲之好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共抢得乙身上钱财若干。甲、丙的共同犯罪属于()。

A、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B、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C、复杂共同犯罪

D、必要共同犯罪、


相似考题
更多“甲对乙实施抢劫,乙奋起抗争,恰遇甲之好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共抢得乙身上钱财若干。甲、丙的共同犯罪属于()。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对乙实施抢劫,乙奋起抗争,恰遇甲之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共同抢得乙身上钱财若干。甲、丙的共同犯罪属于()。
    A.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B.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C.复杂共同犯罪 D.必要共同犯罪


    答案:B
    解析:
    [详解]
    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形成。 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之时或实行犯 罪的过程中形成。复杂的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一定分工的共同犯 罪。必要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显然,甲、丙在实施共同犯罪前并没有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属于典型的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甲、丙之间也不存在犯罪分工的问题,因而也不构成复杂的共同犯罪;抢劫罪并非必须具备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才能构成的犯罪,因此,甲、丙共同犯罪也不属于必要共同犯罪。

  • 第2题:

    (2009年真题)甲教唆乙杀文某,并指使丙为乙提供枪支,乙、丙按甲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行为.甲、乙、丙的犯罪属于(  ).
    A.必要共同犯罪
    B.特殊共同犯罪
    C.简单共同犯罪
    D.复杂共同犯罪


    答案:D
    解析:
    解析:以共同犯罪人有无分工为标准,可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指各共同犯罪人均参与实行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即每一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的共犯形态;复杂共同犯罪,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存在着教唆犯、帮助犯和实行犯的共犯形态.本题中甲是教唆犯,乙是实行犯,丙是帮助犯,因此是复杂共同犯罪.

  • 第3题:

    4.甲、乙两人合谋抢劫。经过事先调查,趁被害人丙的丈夫外出之机,晚间闯人丙家。进屋后,由乙将丙押至一间空屋看守,甲到其他房间搜劫钱财。乙在看守丙的时候,见屋内无人,突起歹念,遂将丙强奸。对强奸行为()

    A.甲、乙两人共同负责

    B.甲、乙两人共同负责,但对甲应从轻处罚

    C.由乙一个人负责

    D.甲一人负责


    C

  • 第4题:

    甲教唆乙杀文某,并指使丙为乙提供枪支,乙、丙按甲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行为。甲、乙、丙的犯罪属于( )。

    A.必要共同犯罪
    B.特殊的共同犯罪
    C.简单共同犯罪
    D.复杂共同犯罪

    答案:D
    解析:
    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任意形成,共同犯罪可以分为必要共同犯罪和任意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本题中甲乙丙共同构成故意杀人罪,该罪并未规定要有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完成,故而不是必要共同犯罪,A项错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组织形式为标准,可分为一般的共同犯罪和特殊的共同犯罪。其中,特殊的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为多次实行某种或者某几种罪行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或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亦即犯罪集团。本题中,甲乙丙只是为了杀害文某而临时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不是为长期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而组成的稳定犯罪集团,所以不构成特殊的共同犯罪,B项错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为标准进行划分,共同犯罪可分为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均参与实行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即每一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的共同犯罪行为。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存在着教唆犯、实行犯和帮助犯的共犯形态。根据题干的表述,甲乙丙是相互分工、相互配合实行犯罪行为的,构成复杂的共同犯罪,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5题: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了丙的1万元现金。对本案应如何认定?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乙在盗窃罪范围内构成共犯

    C.甲与乙都成立抢劫罪

    D.乙成立盗窃罪


    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