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36岁。因患子宫肌瘤在县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患者因对手术效果不满意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存在《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过错推定情形,判决医院败诉。该推定情形是A、未尽到说明义务B、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C、伪造病历资料D、泄露患者隐私E、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题目

女,36岁。因患子宫肌瘤在县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患者因对手术效果不满意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存在《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过错推定情形,判决医院败诉。该推定情形是

A、未尽到说明义务

B、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C、伪造病历资料

D、泄露患者隐私

E、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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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患者,女,40岁。因患子宫肌瘤拟行经腹部子宫全切除手术。术前3天不应做的护理准备措施是

    A.留置导尿管
    B.清洁灌肠
    C.皮肤准备
    D.阴道准备
    E.进无渣饮食

    答案:D
    解析:

  • 第2题:

    (四)2013 年8 月8 日,甲市A 区的高琴和乙市B 区的童伟结婚,二人婚后居住在甲市C 区,后生有一女童心。2016 年2 月,童伟外出至乙市D 区某建筑工地打工,2017 年3 月,童伟在工地作业时导致左腿受伤,高琴向甲市C 区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女儿童心的抚养权由自己所有。甲市C 区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遂将案件移送乙市D 区法院。乙市D 区法院向童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童伟不肯,高琴遂提起离婚诉讼,审理前法院先行调解,经调解二人和好,达成调解协议决定不离婚,童伟要求法院发给判决书,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送达二人。2017 年5 月,童伟受伤的左腿因治疗不及时,做了截肢手术,6 月高琴再次向乙市D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经童伟的诉讼代理人的申请,法院未公开审理。开庭审理过程中,因童伟刚作为手术无法出庭,遂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院准许,经审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高琴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题。

    关于本案,法院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有?

    A.法院调解和好,童伟要求法院发给判决书,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送达二人
    B.2017 年6 月,高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
    C.经童伟的诉讼代理人申请,法院未公开审理此案
    D.因童伟刚作为手术无法出庭,遂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院准许

    答案:A,B
    解析: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A 错;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 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案例中的截肢不属于新的情况、理由,所以法院予以受理的做法是错误的,所以B 选项不正确,当选;③离婚案件属于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C 正确;④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D 正确。

  • 第3题:

    1、陈某因甲状腺结节到人民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手术后陈某的声音严重嘶哑,陈某认为是手术造成,诉至甲区法院要求人民医院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在本案中,人民医院的手术是否存在过错成为关键。关于鉴定及鉴定意见的下列表述,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申请鉴定的,鉴定人由法院指定

    B.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鉴定人是否出庭作证由法院决定

    C.鉴定人经通知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采纳鉴定意见

    D.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当事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C

  • 第4题:

    王某因患病在本地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突然病情恶化,医院紧急将其送往省会医院,省会医院确认病情后认为需立即手术治疗,由于王某家在偏远的山区,送往省会医院无家属陪同。省会医院手术医生只好将手术风险告知陪送前来的当地医院主治医生张某:由于患者体质较弱,手术后有可能导致败血症死亡。张某考虑到手术较急,无法通知患者家属立即到场,认为治病要紧,便代表患者家属在术前谈话记录上签字。王某手术后,终因败血症医治无效死亡,为此,王某之父要求张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张某的签字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B:张某的签字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C:张某的签字行为构成无因管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D:张某的签字行为构成无因管理,但应给予王某之父适当补偿

    答案:C
    解析:
    无因管理是行为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四个要件:(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3)须管理事务的行为有利于本人并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是替本人履行法定或道德上的义务以及救助自杀的除外;(4)须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无因管理的成立除要求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且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外,还要求管理人主观上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本题中张某代病人家属在医院谈话记录上签字,并没有法定的义务和约定的义务,但是在为避免病人的利益有更大的损失而管理病人的事务,虽进行手术有导致患者死亡的危险,但也只有尽快进行手术才有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也就是说被告有管理的意思,而其管理的事务确为病人的利益而非为自己的利益,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的成立排除了无权代理和侵权行为的成立,并且只要管理人尽了注意义务,就无需赔偿本人的损失。因此,C项正确。

  • 第5题:

    患者女性,50岁,因“月经过多3年”到医院就诊,诊断为“多发性子宫肌瘤”,入院行“子宫次全切除手术”。手术后患者体温38.5℃。该患者发热的原因是

    A.应激

    B.生理性体温升高

    C.非调节性体温升高

    D.机体对坏死组织的吸收热

    E.被动性体温升高


    机体对坏死组织的吸收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