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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在计算地基或斜坡稳定性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组合。
    A.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B.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
    C.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基本组合
    D.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


    答案:C
    解析:

  • 第2题:

    计算建筑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的荷载效应应按下列哪个选项采用?(  )

    A、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B、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
    C、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
    D、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答案:C
    解析: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第3.0.5条第2款规定,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 第3题:

    下列荷载的取值,正确的是()

    A.计算桩基的最终沉降量时,应采用荷载的长期效应组合

    B.桩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应采用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和地震作用效应的组合

    C.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桩基沉降时应采用荷载的短期效应组合并计入地震作用

    D.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桩基沉降时应采用荷载的长期效应组合


    计算桩基的最终沉降量时,应采用荷载的长期效应组合;桩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应采用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和地震作用效应的组合;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桩基沉降时应采用荷载的长期效应组合

  • 第4题:

    柱下条形基础设计计算中,确定基础翼板的高度和宽度时,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的规定,选择的作用效应及其组合正确的是哪项?(  )

    A、确定翼板的高度和宽度时,均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
    B、确定翼板的高度和宽度时,均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计算
    C、确定翼板的高度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计算,并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确定基础宽度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
    D、确定翼板的宽度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计算,并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确定基础高度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

    答案:C
    解析: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第3.0.5条第4款规定,在确定基础或桩基承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作用效应和相应的基底反力、挡土墙土压力以及滑坡推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所以,柱下条形基础设计计算中,确定翼板的高度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计算,并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确定基础宽度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

  • 第5题:

    根据《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以下关于建筑边坡工程设计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计算支护结构稳定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其分项系数可取1.0
    B、计算支护桩配筋时,应采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标准组合,支护结构的重要性系数γ0对一级边坡取1.1
    C、复核重力式挡墙地基承载力时,应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标准值
    D、计算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

    答案:A,D
    解析:
    A项,根据《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第3.3.2条第2款规定,计算边坡和支护结构稳定性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其分项系数可取1.0;B项,根据第3.3.2条第4款规定,计算支护结构配筋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C项,根据第3.3.2条第1款规定,复核地基承载力时,应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D项,根据第3.3.2条第5款规定,计算支护结构变形、锚杆变形及地基沉降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