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一个体户,2003年1月其所在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张某所开饭店的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撤销了他的饭店的营业执照。张某不服,于2003年2月10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一直推辞,直到2月20日未答复张某,也未作出裁定。于是张某向市法院起诉。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张某可以向市法院起诉 B.张某已超过了受理期限,不能再行起诉 C.市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该受理,可以自行审理 D.市法院受理后可以移交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题目
张某是一个体户,2003年1月其所在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张某所开饭店的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撤销了他的饭店的营业执照。张某不服,于2003年2月10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一直推辞,直到2月20日未答复张某,也未作出裁定。于是张某向市法院起诉。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可以向市法院起诉
B.张某已超过了受理期限,不能再行起诉
C.市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该受理,可以自行审理
D.市法院受理后可以移交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相似考题
更多“张某是一个体户,2003年1月其所在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张某所开饭店的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撤销了他的饭店的营业执照。张某不服,于2003年2月10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一直推辞,直到2月20日未答复张某,也未作出裁定。于是张某向市法院起诉。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张某可以向市法院起诉 B.张某已超过了受理期限,不能再行起诉 C.市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该受理,可以自行审理 D.市法院受理后可以移交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县公民刘某同乙县公民张某合伙贩运蔬菜水果,刘某驾驶属于张某的汽车因超载违反交通规则被丙县公安机关扣押,对刘某拘留10天。张某提出由他先将车辆与货物开走,遭拒绝,因车辆被扣押,车上的蔬菜水果腐烂。刘某和张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向甲县人民法院起诉

    B.张某可向丙县人民法院起诉

    C.刘某、张某可向同一法院起诉

    D.受理法院应对二人起诉一并受理


    参考答案:A, B, C, D

  • 第2题:

    张某作为李某的债权人,发现李某有一笔到期的债权,于是对李某的债务人林某提起代位权诉讼。李某作为第三人对张某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驳回张某起诉

    B.判决驳回张某起诉

    C.裁定对张某起诉不予受理

    D.继续审理,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A
    [考点]代位权诉讼
    [答案及解析] A。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l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根据题意李某作为第三人对张某的债权提出的异议是成立的,故选项A是正确的。

  • 第3题:

    林某不服甲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甲县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林某向乙市中级法院上诉,乙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发现林某的起诉并未超过起诉期限,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乙市中级法院应如何处理?

    A.判决撤销甲县法院的裁定

    B.自行受理此案

    C.指令乙市丙县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D.指令甲县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正确答案:D

  • 第4题:

    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蒋某雇佣住在A市丙区的杨某进行保洁处理。在工作过程中,杨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与蒋某以及杨某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某向A市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区人民法院认为由甲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更为便利,于是把案件移送至甲区人民法院。甲区人民法院却认为由乙区人民法院审理更适宜,不同意接送移送。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甲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张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甲区人民法院可以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为由,再行移送

    答案:A,B,C
    解析:
    本案是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乙区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甲区的人民法院都对本案有管辖权,故 A?项正确。张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 B?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故 C?项正确。受移送的甲区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 D?项错误。

  • 第5题:

    何某未经批准开设了民办学校,县教育局以其非法办学为由,查封了其开办的学校,并处以罚款。何某不服,向市教育局提起行政复议,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市教育局不能受理复议申请,因为何某同时提起了行政诉讼
    B.人民法院不能受理起诉,因为何某同时提起了行政复议
    C.市教育局能受理复议申请,即使人民法院已受理起诉
    D.人民法院能受理起诉,即使市教育局已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6条,《行诉解释》第57条。

  • 第6题:

    张某是一个体户,2003年1月其所在县的工商所认为张某所开饭店的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撤销了他的饭店的营业执照。张某不服,于2003年2月10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一直推辞,直到2月20日也没答复张某,也没作出裁定。张某于是向市法院起诉。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张某可以向市法院起诉
    B.张某已超过了受理期限,不能再行起诉
    C.市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该受理,可以自行审理
    D.市法院受理后可以移交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答案:B
    解析:
    。《行诉若干解释》第32条第3款。

  • 第7题:

    甲市的王某到乙市旅游与丙市的张某发生冲突将张某打成轻伤,乙市公安局为了防止王某逃走而对王某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王某对该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向甲市法院提起诉讼
    B.王某可以向乙市法院提起诉讼
    C.王某可以向丙市法院提起诉讼
    D.若王某分别向甲市和乙市的法院提起诉讼,则应该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C: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选项D: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8题:

    王某将朋友李某和张某打伤,李某以王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张某也向法院起诉,对王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张某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张某属于(  )。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B
    解析:
    (1)选项CD:张某属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不单单只是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2)选项AB:“李某人身受到伤害”和“张某人身受到伤害”,是两个不同的诉讼标的,但是均为人身伤害,为同一种类诉讼标的,因此是普通共同诉讼。

  • 第9题:

    刘某和张某因为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发生争议,刘某遂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伙合同,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张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被告的上诉,制定法院的审判员沈某处理此案。沈某经过调查审理,判决维持原判。问,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处理在程序上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

  • 第10题:

    张某不服区国税局的行政行为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区法院受理后认为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裁定驳回张某的起诉,张某不服上诉于市中级法院,市中院审理认为该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请问二审法院应作出何种裁判?()

    • A、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 B、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 C、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区人民法院重审
    • D、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县公民刘某同乙县公民张某合伙贩运蔬菜水果,刘某驾驶属于张某的汽车因超载违反交通规则被丙县公安机关扣押,对刘某拘留10天。张某提出由他先将车辆与货物开走,遭拒绝,因车辆被扣押,车上的蔬菜水果腐烂。刘某和张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刘某向甲县人民法院起诉

    B

    张某可向丙县人民法院起诉

    C

    刘某、张某可向同一法院起诉

    D

    受理法院应对二人起诉一并受理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刘某和张某因为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发生争议,刘某遂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伙合同,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张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被告的上诉,制定法院的审判员沈某处理此案。沈某经过调查审理,判决维持原判。问,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处理在程序上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刘某不服A市B县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B县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刘某向A市中级法院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的起诉并未超过起诉期限,符合起诉条件。中级法院应( )。

    A、自行受理

    B、指定A市C县法院受理

    C、指令B县法院继续审理

    D、指令B县法院受理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案情:A省的个体户姜某从B省的甲县运5吨化工原料到丙县,途经B省的甲、乙、丙三县交界时,化工原料外溢,污染了甲县村民王某、乙县村民李某和丙县村民张某的稻田,造成禾苗枯死。受害村民要求赔偿,但由于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未能达成协议。为此,甲县的王某首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姜某所在地人民法院。与此同时,村民李某、张某也分别向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乙县和丙县人民法院都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与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管辖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即向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A 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甲县人民法院管辖,甲县人民法院向王某、李某和张某发出通知。张某明确表示不愿意前来应诉。甲县人民法院未

    经张某的同意将其列为共同原告。在审理过程中,李某对法院的审理不满,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继续审理本案,并判决姜某对王某、李某和张某各赔偿3万元。本案审理后,李某又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问题:

    1.哪个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2.甲县人民法院的移送是否正确?

    3.A省基层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是否正确?

    4.甲县人民法院将张某列为共同原告的行为是否正确?

    5.甲县人民法院对李某中途退庭的处理是否正确?

    6.甲县人民法院对李某的起诉不予受理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考点] 地区管辖、管辖权的移送、指定管辖、原告资格、撤诉制度
    [答案及解析]
    1.甲县、乙县、丙县的人民法院和A省姜某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因为本案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甲县人民法院的移送不正确。因为甲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它不能以没有管辖权为由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
    注意:移送管辖三条件:受理、无管辖权、移送给有管辖权法院。
    3.A省基层人民法院报请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做法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本案中,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并不是A省基层人民法院,B省甲、乙、丙县人民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他们的共同上级法院应当是最高人民法院。
    4.甲县人民法院不应将张某列为共同原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前者为必要共同诉讼,后者为普通共同诉讼。本案有三个种类相同的诉讼标的,,是普通共同诉讼。所以法院在未经张某同意的情况下,不可以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5.不正确,应按李某撤诉处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l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6本案中,李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应视为撤诉。
    6.法院应当受理。《民诉意见》第14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据此,李某撤诉后再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 第15题:

    张某因合同纠纷起诉李某,经甲省乙市A县法院审理,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张某以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乙市中院申请再审,法院裁定再审,再审法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张某又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甲省检察院申请抗诉。关于本案再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张某只应向乙市中院申请再审
    B.张某可以在向法院申请再审之前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C.若乙市法院裁定再审,可以将案件交由A县法院再审
    D.若甲省检察院向甲省高院提出抗诉,甲省高院裁定再审,可以将案件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再审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可见,当事人须向人民法院申请,后才能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坚持建议。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可见,只有因证据问题抗诉,才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 第16题:

    张某是一个体户,2003年1月其所在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张某所开饭店的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撤销了他的饭店的营业执照。张某不服,于2003年2月10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一直推辞,直到2月20日未答复张某,也未作出裁定。于是张某向市法院起诉。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可以向市法院起诉
    B.张某已超过了受理期限,不能再行起诉
    C.市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该受理,可以自行审理
    D.市法院受理后可以移交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答案:B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参见《行政诉讼法》第52条。

  • 第17题:

    张某因王某未偿还到期借款20万元,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王某下落不明已达半年。甲县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答案:错
    解析:
    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 第18题:

    2013 年 2 月, 肖某不服杭宁县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宁县人民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肖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发现肖某的起诉并未超过起诉期限, 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 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应按照以下哪一选项处理?

    A.判决撤销杭宁人民法院的裁定
    B.自行受理此案
    C.指令本市另一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D.指令杭宁县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答案:D
    解析:
    《 行诉法解释》 第 68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 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 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 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ABC 项错误, D 项正确。

  • 第19题:

    甲市的张某因为涉嫌在乙市打架斗殴,被乙市公安局依据相关规定强制扣留检查,张某对公安局的行政行为不服,向省公安厅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过审理改变了乙市公安局适用的规范依据,但未改变强制扣留检查的决定,张某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张某( )提起行政诉讼。

    A.可以向乙市公安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B.可以向甲市张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C.可以向甲市张某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改变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但未改变原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视为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涉及的是乙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不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第20题:

    甲县公民刘某同乙县公民张某合伙贩运蔬菜水果,刘某驾驶属于张某的汽车因超载违反交通规则被丙县公安机关扣押,对刘某拘留10天。张某提出由他先将车辆与货物开走,遭拒绝,因车辆被扣押,车上的蔬菜水果腐烂。刘某和张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向甲县人民法院起诉
    • B、张某可向丙县人民法院起诉
    • C、刘某、张某可向同一法院起诉
    • D、受理法院应对二人起诉一并受理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张某不服县交通局的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后,张某又向市交通局申请复议。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市交通局可以受理张某的申请,但是应当通知人民法院
    • B、市交通局应当受理张某的申请,但应当中止审查
    • C、市交通局可以受理张某的申请,但应当将该案移送人民法院一并审理
    • D、市交通局应当对张某的申请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张某是一个体户,2003年1月其所在县的工商所认为张某所开饭店的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撤销了他的饭店的营业执照。张某不服,于2003年2月10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一直推辞,直到2月20日也没答复张某,也没作出裁定。张某于是向市法院起诉。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可以向市法院起诉
    • B、张某已超过了受理期限,不能再行起诉
    • C、市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该受理,可以自行审理
    • D、市法院受理后可以移交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是一个体户,2003年1月其所在县的工商所认为张某所开饭店的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撤销了他的饭店的营业执照。张某不服,于2003年2月10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一直推辞,直到2月20日也没答复张某,也没作出裁定。张某于是向市法院起诉。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张某可以向市法院起诉

    B

    张某已超过了受理期限,不能再行起诉

    C

    市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该受理,可以自行审理

    D

    市法院受理后可以移交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行诉若干解释》第32条第3款。

  • 第24题:

    多选题
    林某不服甲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甲县人民法院逾期未立案也未裁定不予立案。林某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林某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如何处理?(  )
    A

    自己立案并审理

    B

    指定甲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C

    指定乙市丙县法院立案、审理

    D

    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自己立案并审理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BC三项,《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因此,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自己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乙市除甲县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D项,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己立案并审理或者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不需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