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接收了甲错发的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题目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接收了甲错发的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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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错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行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没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正确答案:BC
    72. BC【解析】甲错发设备给丙,甲、丙之间构成不当得利之债,丙应予以返还,因此B项正确;乙向甲支付设备款显系合同之债,C项正确;乙要求甲扣减价款1万元是因为甲瑕疵给付(属于违约行为),仍是合同之债,D项错;丙擅自使用设备构成侵权,应当对设备的物权人承担侵权责任。问题是设备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在移交占有时方能变动。因此,设备的合法物权人仍然是甲,丙应当对甲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对乙,E项错(参见物权制度部分)。返回来再看A项为什么错?注意无因管理是为避免他人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丙占有该机器时擅自使用,显然并无为甲管理事务之意图,而是侵犯甲的财产权,因此双方之间构成的是侵权之债,而不是无因管理之债。

  • 第2题:

    甲、乙与丙签订了一份煤炭购销合同,约定丙供给甲、乙煤炭300吨,每吨价格为900元,煤炭运到甲、乙指定场地后,甲和乙按4:6比例分配并按该比例付款。关于该合同之债的种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多数人之债
    B.按份之债
    C.简单之债
    D.特定之债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债的分类。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债务的债。债权人为两人以上的乃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两人以上的乃按份债务。简单之债,是指债仅有一个标的(客体)的债。特定之债,是指给付标的物特定,相对于种类物之债而言的。本题中煤炭购销合同属于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 第3题:

    甲砂场将应该发给乙建筑公司的2500m3细砂发给了丙路桥公司,二天后,甲砂场向丙路桥公司索取这批细砂。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 )。

    A.合同之债
    B.侵权之债
    C.不当得利之债
    D.无因管理之债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19页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 第4题:

    (2019年真题)甲施工企业误将应当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丙材料供应商,关于甲、乙和丙之间债的发生根据及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丙应当将货款返还给乙
    B.甲向乙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丙获得货款后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D.乙和丙之间没有债权和债务关系
    E.丙获得货款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B,D,E
    解析:
    P22-23
    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故甲向乙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B正确;甲与乙有合同之债,乙与丙无合同关系,则丙的不当得利应返还给甲,A错误,D正确。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C错误,E正确。

  • 第5题:

    某施工企业与甲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随后该施工企业向乙索回货款,并支付给甲。关于该案中施工企业、甲和乙之间债发生根据的说法,正确的有()。

    A、施工企业与甲之间形成合同之债
    B、甲、乙之间不存在债的关系
    C、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D、施工企业与乙之间形成合同之债
    E、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答案:A,B,C
    解析:
    教材P22
    本题考查的是债的基本法律关系。乙与施工企业之间是不当得利之债,故选项D、选项E是错误的。

  • 第6题: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为由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B,C
    解析:
    选项A中,丙收到甲错发的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选项D中,甲向乙少收1万元属于合同之债,而如果甲向丙要求支付1万元设备使用费属于侵权之债。选项E中,丙和乙之间没有直接债务关系。

  • 第7题:

    甲向乙借款10 万元,1 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2 万元,甲乙之间的债属于( )。

    A.侵权之债
    B.合同之债
    C.不当得利之债
    D.无因管理之债

    答案:B
    解析:
    双方约定的债为合同之债。

  • 第8题:

    甲施工企业误将应当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丙材料供应商,关于甲、乙和丙之间债的发生根据及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丙应当将货款返还给乙
    B、甲向乙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丙获得货款后属于无因管理之类
    D、乙和丙之间没有债权和债务关系
    E、丙获得货款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B,D,E
    解析:
    P22-23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最主要的也是合同。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产生债的关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 第9题:

    甲、乙共同出资购买丙所有的位于天府路35号一套价值300万元的房屋,甲、乙与丙之间的债务性质属于(  )。

    A.法定之债
    B.特定物之债
    C.复数主体之债
    D.按份之债
    E.选择之债

    答案:B,C
    解析:
    甲、乙与丙之间是协商成立房屋购买合同,属于意定之债(选项A错误);购买对象是位于指定地点的不可替代的房屋一套,属于特定物之债(选项B正确)、简单之债(选项E错误);甲与乙共同出资购买,共同享有房屋所有权,属于复数主体之债(选项C正确),对丙不区分份额的承担付款责任,属于连带之债(选项D错误)。

  • 第10题:

    多选题
    某施工企业与甲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随后该施工企业向乙索款,并支付给甲。关于该案中施工企业、甲和乙之间债发生根据正确的有(  )。*
    A

    施工企业与甲之间形成合同之债

    B

    甲、乙之间不存在债的关系

    C

    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D

    施工企业与乙之间形成合同之债

    E

    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正确答案: E,C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二人均以放鸭为生。一日,甲鸭10只跑到乙的鸭群,邻人丙见此事.乙则不知。半年后,丙将此事告甲,甲遂请乙返还10只鸭.乙若向甲请求补偿则可依据 ( )
    A

    无因管理之债

    B

    不当得利之债

    C

    侵权权行为之债

    D

    合同之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某施工企业与甲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随后该施工企业向乙索款,并支付给甲。关于该案中施工企业、甲和乙之间债发生根据,正确的(   )。
    A

    施工企业与甲之间形成合同之债

    B

    甲、乙之间不存在债的关系

    C

    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D

    施工企业与乙之间形成合同之债

    E

    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正确答案: D,B
    解析:

  • 第13题:

    共用题干

    甲、乙共同出资,合伙购买丙的一幢房屋。甲、乙与丙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将丙的一幢房屋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甲、乙。该合同所产生的债属于何种类型之债?()
    A:单一之债
    B:简单之债
    C:按份之债
    D:连带之债

    答案:B,D
    解析:
    债可依据债的标的数量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只有一项标的,甲、乙共同购买一幢房屋即为一标的。甲、乙因共同出资购买该房屋,因此在对外关系上甲、乙之间存在连带关系,是连带之债,故本题选B、D两项。另外,单一之债双方主体均为一人,不符题意。


    甲选择之后,所选择的电脑便由种类物变为特定物,商场必须交付其选择的电脑,而不能以其他电脑代之,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虽然甲已经选定了电脑,但是由于商场还没有将电脑交付给买方,应由商场对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电脑毁损灭失承担责任,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

  • 第14题: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丙本身不应该得到设备,所以丙与甲之间属于不当得利;合同的本身应该是甲和乙之间,所以甲乙之间是合同之债。这里不涉及无因管理和侵权。参见教材P20~21。

  • 第15题:

    某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随后,该施工单位向乙材料供应商索要货款支付给甲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单位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施工单位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A,C,E
    解析:
    本题旨在区分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之间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因此,选项B错误。由于本题不存在无因管理,也不形成无因之债,选项D错误。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故选项A、C、E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1052。

  • 第16题:

    某施工企业与甲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随后该施工企业向乙索回货款,并支付给甲。2018真题关于该案中施工企业、甲和乙之间债发生根据的说法,正确的有()。2018真题

    A、施工企业与甲之间形成合同之债
    B、甲、乙之间不存在债的关系
    C、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D、施工企业与乙之间形成合同之债
    E、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债的基本法律关系。乙与施工企业之间是不当得利之债,故选项D、选项E是错误的。

  • 第17题:

    2010年3月10日,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与乙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4月22日交付设备。但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5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3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表述,错误的有()。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3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A,D,E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债的发生根据。甲错发设备给丙,丙应予返还,甲丙之间构成不当得利之债,故A选项错误;D选项所述应为合同之债;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应当对设备的物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故E选项错误。

  • 第18题: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 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 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 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 丙擅自使用该没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B,C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规定,能够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即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丙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取得了设备从而有损于甲和乙而取得利益,因此,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

  • 第19题: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错发设备给丙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侵权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甲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A,D,E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22
    本题考察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 第20题:

    甲和乙、丙依法签订合同,将甲的一套房屋以14万元的价格卖给乙、丙,此合同产生的债属于()。
    A.单一之债 B.简单之债
    C.特定之债 D.多数人之债


    答案:B,C,D
    解析:
    【详解】此题中,甲和乙、丙签订合同,债的一方为两人即多数人,所以是多数人之债,而不是单一之债。债的标的物是甲的一套房屋,为特定物,而不是种类物。故甲和乙、丙 间的合同为特定之债。另外,此题中债的给付只有一种,即房屋的给付,当事人无需选择,是简单之债。故应选BCD。

  • 第21题:

    某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随后施工单位索要回货款支付给甲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 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 . 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 . 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 . 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 . 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A,C,E
    解析:
    答案A、C、E本题旨在区分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之间的关系,所以,正确理解其基本含义便能够作出选择。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所以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详见教材P22 。

  • 第22题:

    多选题
    2017年3月10日,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与乙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4月22日交付设备。但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5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3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表述,错误的有( )。
    A

    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

    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

    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

    甲向乙少收3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

    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正确答案: A,E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施工企业误将应当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丙材料供应商,关于甲、乙和丙之间债的发生根据及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

    丙应当将货款返还给乙

    B

    甲向乙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

    丙获得货款后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D

    乙和丙之间没有债权和债务关系

    E

    丙获得货款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正确答案: E,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