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赵某于2015年5月结婚。2016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2017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17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被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1万多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 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 C.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 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 E.王某继承的房产归赵某个人所有

题目
王某与赵某于2015年5月结婚。2016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2017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17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被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1万多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
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
C.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
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
E.王某继承的房产归赵某个人所有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十八和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据以上几条规定,ABC三项都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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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lO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l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费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正确答案:B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由此可知A、C、D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B则是夫妻中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部分属于受伤一方所有,所以这道题应该选择B。

  • 第2题:

    赵某与黄某于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________: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正确答案:B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B选项中赵某车祸受伤所得的医疗费用赔偿,是婚姻法中规定的属于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情形。

  • 第3题:

    赵某与王某结婚后,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吵闹。某日晚,赵某趁王某熟睡之际用剪刀将王某的下 身剪伤:后虽经治疗,但曾出现过影响家庭生活的情 形。王某为了维护家庭原谅了赵某。不久,赵某诉至 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A.王某有权同意离婚,并请求赵某赔偿损害
    B.王某有权不同意离婚,但请求赵某赔偿损害
    C.王某欲主张损害赔偿,需另案提起诉讼
    D.王某既有权主张物质损害賠偿,也有权主张精 神损害賠偿


    答案:A,D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46条和《婚姻法解释 (一)》第28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赵某的行为构成家 庭暴力,作为非过错方,王某有权主张损害赔偿,该损害 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同时 根据该解释第29条的规定可知,王某欲提出损害赔偿 请求,需同时提出离婚请求,且其责任主体,仅为赵某。

  • 第4题:

    王某在外打工,其妻赵某在家务农。王某打工时遇车祸身亡,遗留一张一万元存款存折,由赵某保存。一年后,赵某欲再嫁,王某的父亲和兄弟称“寡妇再嫁不带产”,王某挣的钱是王家的财产,不能由赵某带走,要赵某交出王某遗留的一万元存款,否则不许赵某再嫁。
    王某父亲和兄弟的主张是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答案:
    解析:
    王某的父兄的要求有合理的成分,但应区分具体的财产再下结论。
    所谓“寡妇再嫁不带产”中的“产”即指“财产”,对此财产应当区分丧偶妇女的个人财产及丧偶妇女原大家的财产来分别对待。对于丧偶妇女个人的财产,丧偶妇女再嫁当然可以带走,但对于非属于她的财产,她不能带走,这种要求是正确的。
    本案中,王某遗留的一万元存款存折一直由赵某保存,即王某死后,其遗产一直未进行分割和继承。王某的父亲作为王某的法定继承人,是有权继承其遗产的。现赵某再嫁,王某父亲提出要求,就应当对王某的遗产进行分割继承,确定哪些财产不属于赵某的财产不应由赵某带走。王某的一万元存款是其与赵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应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所以在进行遗产分割时,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妻子的一份分割出来。一般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即夫5000元,妻5000元。对于属于王某的5000元,再适用法定继承,由王某父亲与赵某继承,各得2500元。因此,这一万元存款中有2500元不属于赵某的财产,王某的父亲有权要求赵某留下,剩下的7500元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赵某再嫁时有权带走。

  • 第5题:

    王某与赵某2010年结婚。2011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2012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12年8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1万多元。对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
    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
    C: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
    D:赵某接受的礼金归赵某个人所有

    答案:D
    解析: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由此可见,ABC选项说法是正确的,不选。D选项中的礼金其实属于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并未指定只归一方所有,因此是共有财产。

  • 第6题:

    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
    •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7题:

    赵某系个体工商户,因急需现金,将私房三间典与王某,得典价3万元。后王某将该房租与陈某。因雷电起火,该三间房屋被毁。该房屋毁灭损失的风险应由()承担。

    • A、赵某
    • B、王某
    • C、赵某和王某
    • D、王某和陈某

    正确答案:A

  • 第8题:

    问答题
    王某为开服装加工厂,向李某借了10万元,购买了机器设备。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2倍。2年后,眼看还款日期将近,而因整个服装市场不景气,销售服装无利可图,王某没有销售服装的经验,因此不但收不回成本,而且赔上了多年的积蓄。还款期限到了,李某向王某催要,王某答应说,就是变卖家中财产也要还给李某。后王某在拍卖家中财物时,朋友赵某知晓情形后告知王某,反正财产拍卖后的钱要还给李某,不如便宜以1万元的价格将一台价值5万元的汽车卖给他。王某表示同意。其间,王某父亲病故,其父有个人合法遗产20万元,其母早亡,继承人只有王某和王弟,因王弟遭遇车祸而残疾,生活困难,王某明确表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2个月后,王某的财产经核算共拍卖了6万元。李某得知王某以较低的价格把一辆汽车卖给了赵某后,要求王某把已经卖了的汽车收回,重新拍卖。而王某和赵某均不同意,于是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认定王某和赵某之间买卖合同以及王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并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汽车,以冲抵债务。 问题: 李某是否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王某和赵某的买卖行为以及王某抛弃继承权的行为?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问涉及债权保全撤销权的标的范围问题。债权保全撤销权所针对的可撤销的行为为财产行为,不为身份行为。所说财产行为,依合同法和《合同法解释(一)》之规定及司法实践,具体是指:
    第一,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第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第三,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行为;第四,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
    第五,放弃未到期债权的行为;
    第六,无偿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上述财产行为只要是在债权人的债权成立后发生,且导致债务人的偿债能力降低,有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就可依法行使撤销权。
    所说身份行为,是指因结婚、收养、终止收养、继承的抛弃和承认等行为,身份行为不得撤销。
    本案中,王某对李某的债务成立在先,该债务合法有效,王某为逃避债务,将自己价值5万元的汽车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赵某,该行为具备可撤销行为的客观要件。赵某为了自己之私利,与王某恶意串通,实施该买卖汽车的行为,表明赵某存在主观恶意,因此,王某与赵某买卖汽车的行为完全符合债权撤销权的要件,债权人李某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买卖行为。
    但王某抛弃继承权的行为虽然影响李某的债权的实现,但该行为并未使债务人王某已有的责任财产减少,已有的偿债能力降低,故该行为债权人李某不得请求撤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刘某与赵某签订一份机动车买卖合同,刘某欲以8万元将其所有的汽车卖于赵某,后王某又向刘某提出愿以10万元购买,刘某遂与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在该车未交付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赵某、王某均要求刘某交付汽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赵某先与刘某签订合同,刘某应将汽车交付给赵某

    B

    王某出价较高,刘某应将汽车交付给王某

    C

    刘某可以自行决定将汽车交付给赵某或王某

    D

    经王某同意,刘某可以将汽车交付给赵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与张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在下列各类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

    王某于2008年出版了一部小说。所得稿费5万元

    B

    王某于2011年因车祸致残。所得生活补助费10万元

    C

    张某于2003年以个人名义一次性付款购买的一套住房

    D

    王某于2009年依法继承其父遗嘱中,确定只归王某所有的遗产7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经营了一家金属加工厂,因其流动资金短缺便以个人名义向赵某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分2次借款,第一笔借款20万元,间隔1个月再借款30万元,两笔借款还款期限均为2个月,双方未明确借款利息。赵某向王某借出20万元后,并未按照约定时间再借给王某30万元,使王某因材料采购资金不足而蒙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在20万元借款期满后,王某未向赵某偿还这笔借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3个月后彼此将对方诉至法庭。王某要求赵某赔偿其相应的经济损失,赵某要求王某偿还20万元借款及利息。对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王某无义务支付20万元借款期内利息

    B

    30万元借款约定不成立

    C

    王某应偿付20万元逾期还款利息

    D

    赵某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本题30万元借款约定并不成立,赵某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对于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因此,本题王某对20万元借款期内的利息没有支付义务,但赵某可以要求王某偿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将一辆二手汽车出售给邻居赵某,并约定:在王某将汽车出售给赵某之后,赵某获得以每月150元的价格永久使用王某家车库的权利。后王某又与刘某达成车库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下列有关车库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赵某获得的车库使用权是物权

    B

    赵某获得的车库使用权可以没有期限限制

    C

    赵某获得的车库使用权不能对抗刘某

    D

    如经多次催告赵某仍不按约支付使用费,刘某可以收回车库使用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3题:

    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稿费1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费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赵某与黄某于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正确答案:B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B项中赵某车祸受伤所得的医疗费用赔偿,是婚姻法中规定的属于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情形。

  • 第15题:

    王某欠赵某50万元货款,王某一直借故不还。赵某无奈之下,打听到王某隔日将会携带大量现金到A地进行买卖交易。第二天,赵某喊了几个朋友一起在王某去A地的路上将王某拦截,强行夺走王某随身携带的现金并现场清点共45万元。接着赵某等人逼王某写下大致内容为王某已还赵某货款45万元,尚欠赵某5万元的欠款字据,之后赵某和朋友拿着钱走了。事后王某到派出所报案,经医院鉴定王某仅受轻微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赵某不构成犯罪
    B.赵某构成抢劫罪
    C.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D.赵某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对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理解。赵某没有非法占有王某钱财的目的,因此,赵某不构成抢劫罪。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因此,赵某等人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 第16题:

    王某与赵某 2000年5月结婚。 2001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 20万元的收入。2002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02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1万多元。对此,下列表述是正确的是(  )。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
    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
    C.赵某获得的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
    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


    答案:A,B,C,D
    解析:
    【精解】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属于夫或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可见,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故选A项。对于王某继承的房产,由于题目中没有指明属于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故选B项。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故选C项。对于赵某接受的礼品,属于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为礼品是专门送给赵某的,故选D项。

  • 第17题:

    王某与赵某2000年5月结婚。2001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2002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02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金1万多元。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入夫妻共有
    • 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
    • C、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
    • 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赵某与王某结婚后,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吵闹。某日晚,赵某趁王某熟睡之际用剪刀将王某的下身剪伤,后虽经治疗,但曾出现过影响家庭生活的情形。王某为了维护家庭原谅了赵某。不久,赵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A、王某有权同意离婚,并请求赵某赔偿损害
    • B、王某有权不同意离婚,但请求赵某赔偿损害
    • C、王某欲主张损害赔偿,需另案提起诉讼
    • D、王某既有权主张物质损害赔偿,也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A,D

  • 第19题:

    多选题
    王某投资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聘请赵某担任总经理,王某与赵某约定凡签订5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王某审批,并且不经王某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赵某未经王某批准签订了一份标的额10万元的合同,合同无效

    B

    赵某挪用企业资金归自己使用,应退还资金,赵某使用企业资金的所得应归企业所有

    C

    赵某未经王某同意用企业财产为自己的朋友提供担保,担保有效

    D

    赵某和朋友合资开办了乙合伙企业,乙企业的业务与甲企业的业务相同,赵某开办乙企业后通知了王某,王某未表示反对,赵某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4款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赵某虽然违反了王某对其职权的限制签订合同,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合同有效
    B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40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法第20条规定,侵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责令退还侵占的财产;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第3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据此,侵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应退还侵占的财产,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而不是归企业所有。
    C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第5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因此,赵某未经王某同意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赵某个人需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依《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担保权人是善意第三人,因此担保有效
    D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第6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本题中,赵某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事后通知了王某并且王某未表示反对,意味着王某同意赵某从事该业务,因此赵某的行为不违反法律。

  • 第20题:

    多选题
    王某与赵某于2011年12月结婚,2012年10月王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12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情况中,法院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的有()。
    A

    王某提出离婚

    B

    赵某是军人,由其提出离婚

    C

    赵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

    D

    传言王某有生活问题

    E

    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赵某提出离婚


    正确答案: C,B
    解析: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不受女方提出离婚和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限制,因此,AC两项法院可以受理,B项法院不能受理;D项不属于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事项,法院不能受理;E项,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属于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事项,法院可以受理。【命题点拨】本题是起诉离婚两项特殊规定的考查。一是一方是军人的情况,另外一种是女方处于怀孕、分娩、终止妊娠或哺乳期的情况,考生要重点记忆。

  • 第21题:

    问答题
    王某为开服装加工厂,向李某借了10万元,购买了机器设备。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2倍。2年后,眼看还款日期将近,而因整个服装市场不景气,销售服装无利可图,王某没有销售服装的经验,因此不但收不回成本,而且赔上了多年的积蓄。还款期限到了,李某向王某催要,王某答应说,就是变卖家中财产也要还给李某。后王某在拍卖家中财物时,朋友赵某知晓情形后告知王某,反正财产拍卖后的钱要还给李某,不如便宜以1万元的价格将一台价值5万元的汽车卖给他。王某表示同意。其间,王某父亲病故,其父有个人合法遗产20万元,其母早亡,继承人只有王某和王弟,因王弟遭遇车祸而残疾,生活困难,王某明确表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2个月后,王某的财产经核算共拍卖了6万元。李某得知王某以较低的价格把一辆汽车卖给了赵某后,要求王某把已经卖了的汽车收回,重新拍卖。而王某和赵某均不同意,于是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认定王某和赵某之间买卖合同以及王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并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汽车,以冲抵债务。 问题: 李某是否有权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汽车?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问涉及撤销权行使的后果问题。在债权保全撤销权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胜诉,则发生民事行为被撤销的法律效力。依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
    同时依据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本案中,王某与赵某之间的买卖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自始无效,赵某应当向王某返还汽车。李某不是该行为的当事人,因此,无权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该汽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王某欠赵某50万元货款,王某一直借故不还。赵某无奈之下,打听到王某隔日将会携带大量现金到A地进行买卖交易。第二天,赵某喊了几个朋友一起在王某去A地的路上将王某拦截,强行夺走王某随身携带的现金并现场清点共45万元。接着赵某等人逼王某写下大致内容为王某已还赵某货款45万元,尚欠赵某5万元的欠款字据,之后赵某和朋友拿着钱走了。事后王某到派出所报案,经医院鉴定王某仅受轻微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赵某不构成犯罪

    B

    赵某构成抢劫罪

    C

    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D

    赵某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对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理解。赵某没有非法占有王某钱财的目的,因此,赵某不构成抢劫罪。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因此,赵某等人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 第23题:

    单选题
    王某婚前曾著书一部交给出版社。与赵某结婚八个月后,该书正式出版,王某获稿酬四千元。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该款()。
    A

    应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B

    应视为王某与赵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C

    应由王某与赵某协商确定归属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