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的有(  )A.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B.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己发行股份的30%,且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 C.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D.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

题目
以下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的有(  )

A.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B.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己发行股份的30%,且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
C.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D.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己发行股份的30%
E.因上市公司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相似考题
更多“以下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的有(  )A.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B.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己发行股份的30%,且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 C.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D.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收购上市公司时,以下哪些属于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以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Ⅰ.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Ⅱ.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Ⅲ.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Ⅳ.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Ⅴ.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A、Ⅰ、Ⅱ、Ⅳ
    B、Ⅰ、Ⅳ
    C、Ⅰ、Ⅱ、Ⅳ、Ⅴ
    D、Ⅰ、Ⅲ

    答案:B
    解析:
    Ⅰ、Ⅳ两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6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61条的规定办理:①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②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③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第63条第2款规定,Ⅱ、Ⅲ、Ⅴ三项属于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 第2题:

    下列情形,投资者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有()。

    A、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B、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C、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
    D、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答案:B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分析如下:
    AC两项,第6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①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②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③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B项,第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D项,第63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 第3题:

    下列有关要约收购豁免申请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投资者向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Ⅱ.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Ⅲ.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价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Ⅳ.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
    Ⅴ.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A、Ⅰ、Ⅱ、Ⅳ、Ⅴ
    B、Ⅰ、Ⅲ、Ⅳ、Ⅴ
    C、Ⅱ、Ⅲ、Ⅳ、Ⅴ
    D、Ⅰ、Ⅱ、Ⅳ、Ⅴ
    E、Ⅰ、Ⅱ、Ⅲ、Ⅳ、Ⅴ

    答案:B
    解析:
    Ⅰ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27条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Ⅱ、Ⅳ两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二)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三)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Ⅲ、Ⅴ两项,第63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二)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三)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
    (五)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六)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并且能够证明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
    (七)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 第4题:

    以下哪些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情形的情形 (  )[2015年9月真题]
    Ⅰ.经政府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升到35%
    Ⅱ.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Ⅲ.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Ⅳ.控股股东已持有上市公司50%的股份,继续增持5%,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Ⅴ.投资者已协议收购上市公司30%的股份,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A.Ⅰ、Ⅱ、Ⅳ、Ⅴ
    B.Ⅲ、Ⅳ、Ⅴ
    C.Ⅳ、Ⅴ
    D.Ⅰ、Ⅳ、Ⅴ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63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①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②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③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④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
    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⑤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⑥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并且能够证明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问未发生转移;⑦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工项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I, III两项属于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 第5题:

    以下属于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有(  )。
    Ⅰ.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Ⅱ.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Ⅲ.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Ⅳ.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A.Ⅰ.Ⅱ.Ⅳ
    B.Ⅰ.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

    答案:D
    解析:
    Ⅲ,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Ⅳ。属于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情形。

  • 第6题:

    以下属于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有()。
    Ⅰ.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Ⅱ.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Ⅲ.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Ⅳ.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A、Ⅰ、Ⅱ
    B、Ⅰ、Ⅱ、Ⅳ
    C、Ⅱ、Ⅳ
    D、Ⅰ、Ⅲ、Ⅳ

    答案:A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63条第1款、第2款,Ⅲ项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Ⅳ项属于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情形。

  • 第7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是( )。

    A.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B.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C.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D.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答案:D
    解析:
    (1)选项A:属于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2)选项BC:属于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事项。

  • 第8题:

    单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是()。
    A

    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B

    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

    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D

    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正确答案: B
    解析: (1)选项AB:属于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 (2)选项C://属于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事项; (3)选项D://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

  • 第9题:

    多选题
    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的,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有(    )。
    A

    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B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C

    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D

    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是(  )。
    A

    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B

    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C

    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D

    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取消了要约收购豁免的行政许可,规定了免于发出要约包括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和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A项属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BCD三项属于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

  • 第11题:

    多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有()。
    A

    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B

    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C

    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并且能够证明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

    D

    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正确答案: B,C
    解析: 选项D: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

  • 第12题:

    单选题
    在收购上市公司时,以下哪些属于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以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Ⅰ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Ⅱ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Ⅲ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Ⅳ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Ⅴ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A

    Ⅰ、Ⅳ

    B

    Ⅰ、Ⅱ、Ⅲ

    C

    Ⅰ、Ⅱ、Ⅴ

    D

    Ⅱ、Ⅲ、Ⅳ

    E

    Ⅲ、Ⅳ、Ⅴ


    正确答案: D
    解析: Ⅰ、Ⅳ两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6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61条的规定办理:①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②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③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第63条第2款规定,Ⅱ、Ⅲ、Ⅴ三项属于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 第13题:

    以下哪些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

    A.经政府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升到35%
    B.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收购人与出让入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D.控股股东己持有上市公司50%的股份,继续增持5%,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答案:D
    解析:
    A,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B、C属于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 第14题:

    以下属于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有(  )

    A.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问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B.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D.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己发行股份的30%

    答案:A,B
    解析:
    C,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D,属于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情形。

  • 第15题:

    以下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的有(  )。
    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导致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
    Ⅱ.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Ⅲ.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
    Ⅳ.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A.Ⅰ.Ⅳ
    B.Ⅱ.Ⅲ.Ⅳ
    C.Ⅰ.Ⅲ.Ⅳ
    D.Ⅲ.Ⅳ

    答案:B
    解析:
    Ⅰ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 第16题:

    在收购上市公司时,以下哪些属于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以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 )
    Ⅰ 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Ⅱ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Ⅲ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Ⅳ 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Ⅴ 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A.Ⅰ、Ⅱ、Ⅳ
    B.Ⅰ、Ⅳ
    C.Ⅰ、Ⅱ、Ⅳ、Ⅴ
    D.Ⅰ、Ⅲ
    E.Ⅰ、Ⅱ、Ⅲ、Ⅳ、Ⅴ

    答案:B
    解析:
    Ⅰ、Ⅳ两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6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61条的规定办理:1、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2、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3、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第63条第2款规定,Ⅱ、Ⅲ、Ⅴ三项属于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 第17题:

    以下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情形的是()。

    A、经政府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升到35%
    B、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D、控股股东已持有上市公司50%的股份,继续增持5%,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答案:D
    解析:
    D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63条第2款第3项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A项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BC两项属于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 第18题:

    以下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的有()。
    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导致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
    Ⅱ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己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Ⅲ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
    Ⅳ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A.Ⅰ、Ⅳ
    B.Ⅱ、Ⅲ、Ⅳ
    C.Ⅰ、Ⅲ、Ⅳ
    D.Ⅲ、Ⅳ

    答案:B
    解析:
    Ⅰ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 第19题:

    以下哪些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 A、经政府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升到35%
    • B、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 C、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D、控股股东已持有上市公司50%的股份,继续增持5%,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单选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投资者不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是(  )。
    A

    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B

    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C

    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2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D

    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正确答案: B
    解析:
    ABD三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6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C项,第6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 第21题:

    单选题
    以下属于可以免予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的有()。 I 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II 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且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 III 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IV 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V 因上市公司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A

    I、II、III

    B

    I、II、IV

    C

    II、III、IV

    D

    III、V

    E

    I、II、V


    正确答案: E
    解析: III项,属于免予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V项,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予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予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1)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予发出要约;(2)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注]增持的不超过2%股份的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3)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4)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5)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6)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并且能够证明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7)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 第22题:

    单选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是(  )。
    A

    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B

    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

    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D

    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正确答案: D
    解析:
    豁免事项有如下三种情况:①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②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③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事项。AB两项属于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C项属于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事项;D项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

  • 第23题:

    多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相关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30%且继续增持的,可以免于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包括()
    A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B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C

    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D

    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选项C://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