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A、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B、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C、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不能冲减资产的账面价值
D、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下列关于政府补助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第6题: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只能采用总额法核算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分期计入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7题:
需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处理
无须分解而将其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无须分解而将其全部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难以区分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第8题: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采用总额法核算,应自相关资产达到可供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采用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并转入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不包括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情况),应当首先同时确认一项资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和递延收益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递延收益
第9题:
需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处理
无须分解而将其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无须分解而将其全部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难以区分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第10题: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资本公积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补贴收入
第11题: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
企业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一次性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第12题:
企业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的财政貼息庙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综合补助款项应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关于政府补助的确认与计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第18题: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成本或费用的,应当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第19题:
需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处理
无需分解而将其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无需分解而将其全部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难以区分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第20题:
需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两部分,分别进行处理
无需分解而将其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无需分解而将其全部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难以区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第21题: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采用与资产计提折旧一致的方法分配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当期损益
第22题: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
企业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一次性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第23题: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时一般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对应的递延收益,应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对应的递延收益,其分配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不需要一次性结转
第24题: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已确认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提前处置的,应将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转入资产当期处置收益
已确认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提前处置的,应将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