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运人责任明确的货物损失处理要坚持快速调查、快速定责。自货物损失发现之日起,对轻微、三级损失处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日;对二级、一级损失处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A.30B.15C.20D.10

题目
对承运人责任明确的货物损失处理要坚持快速调查、快速定责。自货物损失发现之日起,对轻微、三级损失处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日;对二级、一级损失处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30

B.15

C.20

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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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二级、三级损失,到站未在规定期限内定责处理或提出裁定申请的,列责任站责任。()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 第2题:

    货物损失分为一级损失、二级损失、三级损失。()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 第3题:

    下列关于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监管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是(  ).(2004年)
    A.《ATA单证册》项下的展览品自货物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复运出境,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B.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应当于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C.过境货物的过境期限为6个月,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D.出料加工货物自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复运进境,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答案:B,C,D
    解析:
    [解析]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复运出境的期限为6个月,可以延长3个月;过境货物的过境期限为6个月,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出料加工在境外加工的期限是6个月,延长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我国海关只接受展览品及相关货物使用《ATA单证册》申报进出口,故《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暂准进出境期限为自货物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超过6个月的,《ATA单证册》持证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 第4题:

    货物损失情况特殊,货物鉴定需要延期时,应以查复书或电报说明原因通知有关单位,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 第5题:

    自货物损失发现之日起,二级、一级损失处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