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A、报销90%B、全额报销C、报销80%D、报销50%

题目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

A、报销90%

B、全额报销

C、报销80%

D、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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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认定为工伤,如下哪些费用由单位支付(不属于工伤保险基础支付的范畴):( )。

    A.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费用;

    B.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费用;

    C.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D.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费用;

    E.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食宿费用。


    正确答案:CDE

  • 第2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职工治疗工伤必须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B.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必要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C.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由借调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D.工伤职工拒绝治疗,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答案:D
    解析: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㈡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㈢拒绝治疗的。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 第3题:

    下面哪项费用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A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B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

    C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

    D工友陪护费用


    C

  • 第4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说法,正确的是(??)。

    A.职工治疗工伤必须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B.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必要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C.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由借调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D.工伤职工拒绝治疗,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答案:D
    解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职工被借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 第5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工伤保险待遇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B.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需自己支付
    C.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D.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答案:B
    解析: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