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 ②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③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 ④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关于上述4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

题目

①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 ②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③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 ④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关于上述4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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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

    A.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就不可能同时再作限制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乙法条中的“暴力”也须作扩大解释
    B.《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与《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相同、主观内容不同
    C.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只要符合当然解释的原理,其解释结论就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解释。 A项,对同一个法条中的同一个词语在逻辑上只能进行同一方向的解释,即进行扩大解释就不能同时进行缩小解释(限制解释);但是在另一个法条中,就不一定受前一法条的限制必须作出同样方向的解释。根据立法目的的不同,对于不同法条中的同样词汇,可以出现此处扩大解释,彼处限制解释的现象。如侮辱罪中的暴力与劫持航空器罪中的暴力含义并不相同,解释方向也不相同。故A项正确。
    B项,由于立法目的不同,侮辱罪保护名誉权,强制侮辱罪保护性权利,所以二罪中的侮辱在客观方面就不相同:侮辱罪中的侮辱必须公然进行,有让第三者知情的背景,并且不以性侵犯为必备内容;强制侮辱罪则可以发生在任何场合,可以秘密进行,并且必须以性侵犯为内容。故B项错误。
    C项,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对法条文字的解释:一是不得超出文字的口语含义范围,二是不得违背立法目的。当然解释作为一种解释方法,在逻辑上能够符合法条的文字的要求,但并不必然同时符合立法目的。与立法目的不相符合的当然解释也是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故C项错误。
    D项,该项所表达的内容就是罪刑法定原则对解释的最基本要求。故D项正确。

  • 第2题: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一书,认为应将《刑法》第17条第2款中规定的“投毒罪”解释为“投放危险物质罪”。这一解释是立法解释
    B.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被最高人民法院接受变成司法解释的内容后。这一解释结论就不再是类推解释
    C.当然解释的结论,有时可能在刑法用语的文义射程之内,有时则可能超出刑法用语的文义射程
    D.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对刑法规定进行类推解释,即便是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也是绝对禁止的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对刑法解释的理解。即便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出版的著作,其中所作的解释,仍然是学理解释。类推解释的结论,即便是最高司法机关以司法解释的名义作出的,仍然是类推解释。当然解释的结论,有时可能在刑法用语的文义射程之内,有时则可能超出刑法用语的文义射程。例如,抢劫宠物狗的,可以按照抢劫罪处罚:以收养为目的抢劫婴幼儿的,危害性远重于抢劫宠物狗的行为,就更应按照抢劫罪处罚(按照拐骗儿童罪处罚将会导致处罚明显不均衡),这是当然解释的结论。但是,婴幼儿不属于“财物”,将以收养为目的抢劫婴幼儿的行为按照抢劫罪来处罚,超出了抢劫“公私财物”的文义射程。因此,C项论述正确。现代刑法确立罪刑法定原则的目的是保障人权,禁止对刑法规定进行类推解释,是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并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因为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不会侵害被告人的人权。故D项错误。

  • 第3题: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刑法》第261条遗弃罪中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既包括家庭成员,也包括负有扶养义务的其他人,属于扩大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将重婚罪中的“婚姻”解释为只包括合法婚姻,不包括事实婚姻,属于缩小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将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解释为“金融机构”属于扩大解释;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金融机构”也属于扩大解释
    D.《刑法》第315条破坏监管秩序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的“罪犯”解释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属于扩大解释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法中扩大解释与缩小解释这两种解释技巧的判定。 扩大解释是指对刑法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大于其字面含义,但解释后的含义仍然没有超出国民对该用语含义的预测可能性,即解释后的含义仍然处在该用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不属于因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而在一般情况下被禁止的类推解释,从而属于符合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一种刑法解释技巧。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扩大解释这种刑法解释技巧在方法论意义上虽被允许,但解释的结论可能是错误的,解释后的结论能否适用,需要结合刑法分则中具体的犯罪进行分析判定,从而得出某一刑法用语在扩大解释后的含义有无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属于类推解释的范畴的结论。 缩小解释又称限制解释,是指对某一刑法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小于其字面含义,但基于刑法立法目的的考量,也被认为符合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刑法解释技巧。 A项正确。家庭成员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负有扶养(此处的扶养是指广义的扶养包括狭义的平辈之间的扶养、赡养以及抚养)义务的人,但广义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包括却不限于《婚姻法》中规定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例如,特定情况下,对不能独立生活的人负有救助、照顾义务的人(如交通肇事后,对被撞伤的行人有救助义务的肇事司机)等,也属于《刑法》第261条遗弃罪中规定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因此,A项中将《刑法》第261条遗弃罪中规定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也包括负有扶养义务的其他人,没有超出国民对该用语的预测可能性,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项错误。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5条有条件地承认了事实婚姻。可以看出,我国立法并未否认事实婚姻。因此,重婚罪中的“婚姻”包括事实婚姻,B项中将其解释为不包括事实婚姻,属于错误解释而非缩小解释,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C项正确。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属于金融机构的动态延伸,自动取款机属于金融机构的空间延伸,二者都属于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具体方式,仍然属于金融机构的业务和职责范围。将二者解释为金融机构,没有超出国民对“金融机构”这一用语的含义的预测可能性,属于符合刑法立法目的的扩大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项错误。《刑法》第315条破坏监管秩序罪中的“罪犯”是指经法院审判依法判决宣告有罪的人,属于已决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属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理阶段的未决犯。将《刑法》第315条破坏监管秩序罪中的“罪犯”解释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属于类推解释,不属于扩大解释。 本题答案:BD。

  • 第4题:

    ①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②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③又聋又哑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④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上述4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第①句话正确,第②③④句话错误
    B.第①④句话正确,第②③句话错误
    C.第①②句话正确,第③④句话错误
    D.第①②③句话正确,第④句话错误


    答案:B,C,D
    解析:
    《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17条之一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 者减轻处罚。《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第5题: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答案:A
    解析:
    【考点】刑法解释【详解】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不允许类推解释,因此,无论是学理解释,还是司法解释、立法解释都不得违背这一解释规则。因此,A的说法是错误的。扩大解释是刑法解释的一种方法,是指《刑法》条文的解释含义大于条文字面的含义。根据《刑法》第116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对象是“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解释该条的“汽车”包括大型拖拉机,对该条“汽车”的含义有所扩大,属于扩大解释。因为生活中一般不认为“汽车”包括拖拉机。因此,B的说法是正确的。我国《刑法》明确区分了伪造和变造,分别规定为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但并不能以此否定其他假币犯罪中“伪造的货币”可能包括“变造的货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规定,对变造或者倒卖变造的邮票数额较大的,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定罪处罚。虽然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仅规定了“伪造”和倒卖“伪造”的邮票等有价票证的行为,但上述司法解释肯定了伪造含义的相对性,所以C的说法是正确的。当然解释是指《刑法》规范虽然没有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内。比较《刑法》第65条和第356条分析可以看出,两者是《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刑法》第65条的“但书”规定同样适用于《刑法》第356条。因此,D的说法是正确的。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 第6题: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犯洗钱罪,需要“没收”实施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将其中的“没收”解释为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属于扩大解释
    B: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C: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答案:B
    解析:
    扩大解释是指根据立法精神和刑法的真实含义,结合社会的现实需要,对刑法条文做出超出字面含义的解释。选项A:该项结合了洗钱罪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将“没收”解释为没收或返还被害人,满足扩大解释的特征,属于扩大解释。选项B:刑法中的类推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进行类比推理解释的方法将刑法法条中没有包含的事项解释为包含在该法条中。由于这种解释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所以刑法禁止类推解释。例如,刑法仅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如果认为拐卖刚满14周岁的男孩的危害性和拐卖不满14周岁的男孩的危害性是一样的,则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儿童包含14周岁以上的男孩,这就是类推解释。一个解释结论是类推解释还是扩大解释并不是由解释者的身份决定的,而是由法条决定的。如果一个解释结论是类推解释,那么它即使被纳入了司法解释,也仍然属于类推解释。如果认为选项B是正确的,那就意味着司法解释的制作者可以随便进行类推解释了。选项C:《刑法》第116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从法条来看,应该是只包括汽车,不包括拖拉机的。根据《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1-2008)的规定,拖拉机是用于牵引、推动、携带和/或驱动配套机具进行作业的自走式动力机械。有履带拖拉机、手扶、方向盘式等。要驾驶拖拉机,驾驶者必须拥有农机驾驶证G、H或者K。公安驾照(即A、B、C类驾照)不能驾驶拖拉机。因此,从机动车的分类来说,汽车是不包括拖拉机的。但是,在我国某些偏僻的农村地区,有些大型拖拉机也用于交通运输。而刑法规定本罪的目的是要禁止危害公共安全的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本罪保护的法益是公共安全。因此,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如果破坏明知是用于交通运输的大型拖拉机,因此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也属于“破坏交通工具”。但是,如果某辆大型拖拉机是用于耕种或者其他农业用途,破坏这种拖拉机不会危害公共安全的,则破坏这种大型拖拉机不属于“破坏交通工具”。因此,“汽车”能否包括“大型拖拉机”不能一概而论。如果破坏了这种拖拉机就危害了公共安全的,那么就认为“汽车”包括这种拖拉机,这种解释就是扩大解释。如果破坏了某种拖拉机,但并不危害公共安全,此时“汽车”就不包括这种拖拉机。这时,如果认为“汽车”包括这种拖拉机就是类推解释。所以,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D:虽然刑法对毒品犯罪再犯没有时间限制,但是从二者的法定后果来看,累犯的法定后果包括“应当从重”,“不得被判处缓刑”,“不得被假释”,“被判死缓的,可以被限制减刑”四项,而毒品犯罪再犯则只有一项法定后果:“从重处罚”。所以,从法律后果来讲,累犯比毒品犯罪再犯要严重,其特殊预防的必要性大于毒品犯罪再犯。那么,既然不满18周岁的人不构成较重的累犯,当然更不应该构成较轻的毒品犯罪再犯。这就是举重以明轻的解释原理(当然解释)。故,选项D是正确的。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 第7题:

    ①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②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③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④不过,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关于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其他错误
    B:第②句正确,其他错误
    C:第③句正确,其他错误
    D:第④句正确,其他错误

    答案:B
    解析:
    【考点】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详解】刑法解释是指对刑法规定的真实意义的说明。刑法解释按其效力不同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三种。其中,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所作的解释,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因此其效力高于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不得与其相抵触。故③错误。我国传统刑法学说认为立法解释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在刑法或相关法律中所作的解释性规定;二是在“法律的起草说明”中所作的解释;三是在刑法施行过程中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作的解释。但是,现在的学界通说认为,严格意义上的立法解释是指第三种解释,由于立法解释仍然是对刑法的概念、用语、条文等进行解释,故同样必须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因此不能采取类推解释的方法。故①错误,②正确。与类推解释不同,扩大解释是对用语通常含义的扩张,不能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但并不禁止扩大解释。故④错误。因此B正确,ACD错误。

  • 第8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坚持事前的罪刑法定,当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相冲突时,应当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当刑法解释存在不同观点和学说时,应当按照有利于行为人的角度解释刑法
    C.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但即使符合当然解释的原理,也有可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在学理解释中属于类推解释的解释结论,即使成为立法解释,也同样属于类推解释

    答案:C,D
    解析:
    ①立法解释效力等同于法律;如果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冲突,优先适用立法解释。A 选项错误。②解释刑法应当以公平、合理、合乎正义要求为原则;存疑时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适用于案件事实和证据判断存在疑问的场合。B 选项错误。③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其内容包括“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其中使用“入罪时举轻以明重”的原则解释某一个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时,该行为还必须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要符合现有的刑法条文的文字的表述,若不符合刑法条文的规定,那就是典型的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可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C选项正确。④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学理解释虽然法律效力不同,但是运用的解释规则相同。

  • 第9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④句正确,第①②③句错误
    D: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答案:C
    解析:
    【考点】罪刑法定原则【详解】《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派生原则:成文法主义、禁止类推、禁止绝对不定期刑、禁止重法溯及既往、刑法的明确性。禁止类推是严格的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排斥习惯法是成文法主义所要求的。因此,③的说法是错误的。罪刑法定原则是立法者、法官、司法者和侦查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因此①②的说法是错误的。虽然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重法溯及既往,但是并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所以④的说法是正确的。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10题:

    单选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

    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

    第④句正确,第①②③句错误

    D

    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观点①,实质的罪刑法定要求立法者必须将刑法制定得清楚、明确、合理。形式的罪刑法定要求司法者只能按照刑法的规定来司法,不能任意突破刑法的规定。所以罪刑法定原则既是立法机关制定刑法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司法机关适用刑法必须遵循的原则。
    观点②,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必须贯穿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也必须坚持罪刑法定。
    观点③,罪刑法定要求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解释。类推解释是指需要判断的具体事实与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基本相似时,基于危害性相当而将后者的法律效果适用于前者。类推解释超过了国民的预见范围,有滥用权力之嫌。同时基于习惯法本身没有文字的严格表述,罪刑法定原则也排斥习惯法。
    观点④,《刑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4章第8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即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刑法溯及既往,但有利于被告人的除外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

    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C

    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D

    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观点①,民主主义尊重人权主义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民主主义要求刑法的制定是民主的产物;尊重人权主义强调对任何人追究刑事责任都要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观点②,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是:禁止溯及既往;排斥习惯法;禁止类推解释;刑罚法规的适当,包含刑法明确性、禁止不确定刑和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可见,罪刑法定原则不仅约束司法者,而且约束立法者。而依法治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要求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并且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因此,罪刑法定原则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观点③,执法为民理念要求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倡导和注重理性文明执法;切实做到便民利民。而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就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因此与执法为民理念相一致。
    观点④,罪刑法定强调定罪和量刑都要按照刑法的规定,不能超越刑法的界限,这显然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体现

  • 第12题:

    多选题
    ①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②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③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④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关于上述4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真题]
    A

    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

    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

    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

    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


    正确答案: D,B
    解析:
    观点①,文理解释是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法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论理解释是指参酌刑法产生的原因、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阐明刑法含义的解释方法。对一个刑法用语,可以通过文理解释得出某个结论,同时又可以根据论理解释来论证该结论是否属于这个用语的可能含义,如果属于就从文理上为该结论提供了一种合理性的理由。
    观点②,对刑法用语的某个解释结论可以提供多种解释理由予以论证,如从文理解释、体系解释或目的解释等各角度去论证其合理性。然而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是相向的两种解释方式,且在某种程度上是两种解释结论,因此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
    观点③,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扩大解释,是就扩大解释的方法而言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扩大解释的结论都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即扩大解释方法本身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其解释结论则可能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抵触。不合理的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侵犯国民的自由,从而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所以,在扩大解释内部,也需要进一步区分合理的扩大解释不合理的扩大解释
    观点④,当然解释是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的解释方法和理由。在适用举轻以明重的解释原理进行当然解释时,也要求案件事实符合刑法条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而不能简单地以案件事实危害性严重为由以犯罪论处。因此,当然解释虽然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是从当然解释推导出来的解释结论有可能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抵触
    综上可知,观点①②③④均正确。

  • 第13题:

    ①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
    ②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
    ③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
    ④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关于上述4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类推解释、当然解释。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是对法条进行解释的参照事项,又称解释理由。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是对条文进行解释的技巧。对一个刑法条文或者一个刑法用语的解释,只能采用一种解释技巧。采用何种解释技巧,取决于解释的参照事项,而解释的参照事项是可以并用的。所以第①②句是正确的。 类推解释作为解释技巧被罪刑法定原则所禁止,扩大解释则被允许,但是不合理的扩大解释也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所以第③句是正确的。
    当然解释,是指在所面临的案件缺乏可以适用的法条时,通过参照各种事项,从既有的法条获得指针,对案件适用法条的一种解释。在适用当然解释时,也要求案件事实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即当然解释的结论必须为刑法用语所包含,否则也会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所以第④句正确。
    由于①②③④句话的内容都是正确的,所以ABCD项的判断都是错误的。

  • 第14题: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
    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和心理强制说,而现代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则是民主主义和保障人权主义。具体而言,在当代社会,各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对犯罪应如何处罚应由国民来决定,犯罪与刑罚的规定必须体现国民的意志(民主主义);为了保障国民的人权,就必须使国民事先能够预测自己的行为性质与后果,因而就必须事前明确规定犯罪与刑罚(人权主义)。罪刑法定原则主要是对司法者的限制,但是实质的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立法具有明确性以保障公民的行动自由,从而体现对立法者的约束。罪刑法定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宪政原则,体现的是法治在刑事领域的要求。因此,题中四句话表述的内容都是正确的。故本题的答案为D。

  • 第15题:

    ①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②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③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④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关于上述4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刑法解释【详解】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是两种不同的解释方法,其中文理解释是刑法最基本的解释方法,如果文理解释的结论是合理的,则没有必要进行论理解释,如果文理解释的结论不合理或者产生歧义的,则必须进行论理解释,可以看出,二者是不能够并用的,①的说法是错误的;扩大解释与缩小解释是相向的两种解释方式,且在某种程度上是两种解释结论,因此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②的说法是正确的;刑法禁止类推解释,允许扩大解释,但是扩大解释不能超出用语可能的含义,否则就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而成为类推解释,但是扩大解释不超出用语可能的含义所得出的解释结论也不必然是合理的,③的说法是正确的;当然解释的结论必须在刑法用语所包含的范围之内,在这种前提下,允许对同一性质的行为进行举轻以明重和举重以明轻的当然解释,都应当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因此④认为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说法是错误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ABCD四个选项。

  • 第16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就不可能同时再作限制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乙法条中的“暴力”也须作扩大解释
    B、《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与《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相同、主观内容不同
    C、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只要符合当然解释的原理,其解释结论就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

    答案:A,D
    解析:
    选项A正确,按照解释规则,不可能对同一法条中的同一个词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限制解释,但是对甲法条中的一个词作扩大解释并不妨碍对乙法条中的相同词汇作限制解释。因为两个犯罪的犯罪构成不同,两个词的具体语境不同,因此可做不同解释。
    选项B错误。在客观内容上,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是与猥亵行为相同的,其侵犯的法益是他人的性的决定权。侮辱罪中的侮辱则是对他人予以轻蔑的价值判断的表示,所表示的内容通常与他人的能力、德性、身份、身体状况等相关。其侵犯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前罪中的侮辱通常会同时侵犯他人的名誉,但后罪中的侮辱则不一定同时侵犯他人性的决定权。在主观内容上,强制猥亵、侮辱罪的主观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猥亵、侮辱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性的自己决定权,但仍然强行实施该行为。侮辱罪的主观故意则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选项C错误,当然解释是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因此,追求结论的合理性,是当然解释的特点,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比如刑法存在专门规定的情形。在适用举轻以明重的原理得出不利于被告人的解释结论后,还要求案件事实符合刑法规范。
    选项D正确,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如果完全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则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类推解释。正确的解释要符合立法目的,不能突破文义而成为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 第17题: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使用非暴力手段骗取儿童的可以成立拐骗儿童罪。因此,使用暴力手段抢劫婴儿的, 也可以成立拐骗儿童罪。此为当然解释
    B.当然解释进行解释的根据为当然的道理,但以符合刑法的文字含义为前提
    C.《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 《刑法》第213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 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此为扩大解释
    D.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因此,被处以治安拘留的违法人员,在拘留期间,主 动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答案:D
    解析:
    关于A项。使用非暴力手段骗取儿童的可成立拐骗儿童罪。因此,使用暴力 手段抢劫婴儿的,也可以成立拐骗儿童罪。“举轻以明重”,这是当然解释。故A项正确, 不当选。
    关于B项。当然解释即刑法规范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 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当然解释在本质上是根据立法 精神,对刑法适用所作的“举重若轻”、“举轻若重”的逻辑解释。因此当然解释进行解释 的根据为当然的道理,但还必须符合刑法的文字含义。因此B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C项。扩大解释,即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将“相同的商标”解释为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 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此解释为 扩大解释。因此C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D项。由于罪刑法定原则包含了有利于被告人的思想,因此,当类推解释有利于被告人,同时不会与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相冲突时,允许类推解释。被处以治安拘留的违法 人员,在拘留期间,主动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 因此D项错误,当选。

  • 第18题: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

    答案:D
    解析:
    【考点】罪刑法定原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详解】本题结合依法治国的理念考查考生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刑法》第3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其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该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决定什么是犯罪。尊重人权主义是指保障公民对犯罪的可预测性,即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什么是犯罪及对犯罪如何处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由此可见罪刑法定原则与该本质属性是一致的。因此,①是正确的。罪刑法定原则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的价值选择,因此与执法为民的理念是相一致的。因此,③是正确的。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是立法者和司法者都必须严格遵守的,同时也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因此,②、④是正确的。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石,也是出题者偏爱的考点,考生必须熟练掌握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

  • 第19题:

    ①纳税人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
    政处罚的,一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②纳税人逃避追缴欠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③纳税人以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后主动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④扣缴义务人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逃税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201条第4款规定,有逃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缴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据此,①纳税人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一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说法错误。因为“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②纳税人逃避追缴欠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③纳税人以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后主动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该说法是错将和平的逃税罪的处罚阻却事由适用在了暴力的抗税罪上。 ④对于扣缴义务人,即便其经过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缴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亦应追究刑事责任,即纳税人的处罚阻却事由不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综上,①②③④的说法全都错误。故ABCD项全都错误。

  • 第20题:

    ①纳税人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一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②纳税人逃避追缴欠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③纳税人以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后主动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④扣缴义务人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逃税罪【详解】根据《刑法》第201条第4款的规定,纳税人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因此,①认为一律不追究刑事责任过于绝对,因为存在例外情形,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因此是错误的。②认为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是错误的,因为应当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③的行为构成抗税罪,即使主动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也不能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也是错误的。④的主体是扣缴义务人,不属于纳税人,因此不适用《刑法》第201条第4款的规定,所以也是错误的。所以,①②③④的说法都是错误的。因此ABCD的说法也都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 第21题:

    ①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解释的结论不应该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
    ②扩大解释的结论,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③类推解释的结论,必然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④当然解释的结论,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关于上述四句话,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第①句话正确,第②③④句话错误
    B.第①②句话正确,第③④句话错误
    C.第①③句话正确,第②④句话错误
    D.第①②③④句话都正确


    答案:A,B,D
    解析: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解释的结论不应该超出国民预测的可能性,否则就侵犯了国民的自由,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因此,第①句话是正确的。
    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扩大解释,是就扩大解释的 方法而言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扩大解释的结论都符合 罪刑法定原则。换言之,扩大解释方法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其解释结论可能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抵触。因为不合理的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超出国民 的预测可能性,侵犯国民的自由,从而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因此,第②句话是错误的。
    类推解释方法为罪刑法定原则所禁止,其解释结论也必然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因此,第③句话是正确的。
    当然解释,是指刑法规定虽然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和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的解释方法和理由。当然解释中蕴涵在出罪解释时举重以明轻,在入罪时举轻以明重的当然道理。当然解释其实是根据 体系解释的需要所做的一种目的性推论。由于刑法坚 持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直接采用当然解释认定行为构 成犯罪。换言之,在适用举轻以明重的解释原理进行 当然解释时,也要求案件事实符合刑法条文规定的犯 罪构成要件,而不能简单地以案件事实危害严重为由以犯罪论处。因此,第④句话是错误的。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刑法解释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在对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进行解释时,可以同时使用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B

    类推解释必然被罪刑法定原则所禁止

    C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解释的界限是刑法规定用语的可能语意界限

    D

    当然解释的结论必然被罪刑法定原则所接受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项,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二者不是对立关系。文理解释侧重于提供一种解释理由,而论理解释侧重于提供一种解释技巧。文理解释通过刑法用语的可能含义来证明某种解释结论的合理性。论理解释通过各种解释技巧来阐明刑法用语的含义。例如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及补正解释等。对一个刑法用语,可以通过扩大解释得出某个结论,又可以根据文理解释来论证该结论是否属于这个用语的可能含义,如果属于,则从文理上为该结论提供了一个合理性的理由。
    B项,罪刑法定原则排斥类推解释
    C项,刑法解释的界限超越刑法规定用语的可能语意范围,必然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侵犯公民的自由,从而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项,当然解释的结论也不必然被罪刑法定原则所接受,当然解释中蕴含着在出罪解释时举重以明轻、在入罪时举轻以明重的当然道理。当然解释是根据体系解释的需要所做的一种目的性推论。由于刑法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直接采用当然解释认定行为构成犯罪。换言之,在适用举轻以明重的解释原理进行当然解释时,也要求案件事实符合刑法条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而不能简单地以案件事实危害严重为由以犯罪论处。

  • 第23题:

    多选题
    ①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解释的结论不应该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②扩大解释的结论,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③类推解释的结论,必然违反罪刑法定原则④当然解释的结论,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关于上述四句话,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第①句话正确,第②③④句话错误

    B

    第①②句话正确,第③④句话错误

    C

    第①③句话正确,第②④句话错误

    D

    第①②③④句话都正确


    正确答案: A,C
    解析:
    第①句话,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解释的结论不应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否则就侵犯了国民的自由,从而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第②句话,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扩大解释,是就扩大解释的方法而言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扩大解释的结论都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扩大解释方法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其解释结论可能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抵触。因为不合理的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侵犯国民的自由,从而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第③句话,类推解释方法为罪刑法定原则所禁止,其解释结论也必然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第④句话,当然解释是指刑法规定虽然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的解释方法和理由。当然解释中蕴含着在出罪解释时举重以明轻、在入罪时举轻以明重的当然道理。当然解释是根据体系解释的需要所做的一种目的性推论。由于刑法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直接采用当然解释认定行为构成犯罪。换言之,在适用举轻以明重的解释原理进行当然解释时,也要求案件事实符合刑法条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而不能简单地以案件事实危害严重为由以犯罪论处。
    综上可知,第①③句话正确,第②④句话错误

  • 第24题:

    多选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就不可能同时再作限制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乙法条中的“暴力”也须作扩大解释

    B

    《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与《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相同、主观内容不同

    C

    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只要符合当然解释的原理,其解释结论就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

    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项,按解释的方法分类,刑法的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论理解释,就是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论理解释又分为当然解释、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扩张解释是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超过字面意思的解释。限制解释是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狭于字面意思的解释。当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暴力”范围超出字面意思,此时不能再对其作限制解释。但是对乙法条中的“暴力”,需要根据立法原意作出新的解释,不是必须作出扩大解释。
    B项,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要求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这里的侮辱妇女,主要是指对妇女实施猥亵行为以外的、损害妇女人格尊严的淫秽下流的、伤风败俗的行为。侮辱罪以败坏他人名誉为目的,必须是公然地针对特定的人实施,而且侵犯的对象不限于妇女、儿童;而强制猥亵、侮辱罪则是出于满足行为人的淫秽下流的欲望,不要求公然地针对特定的人实施,侵犯的对象只限于妇女。二者的区别不仅在于主观,也在于客观
    C项,当然解释是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但进行当然解释时,不能仅依当然道理为依据,还必须符合刑法的文字含义
    D项,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①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②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