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检察院审理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中,具有何种情形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 A.犯罪嫌疑人甲,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B.犯罪嫌疑人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C.犯罪嫌疑人丙已死亡 D.犯罪嫌疑人丁是聋哑入

题目

某市检察院审理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中,具有何种情形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 A.犯罪嫌疑人甲,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B.犯罪嫌疑人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C.犯罪嫌疑人丙已死亡 D.犯罪嫌疑人丁是聋哑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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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因涉嫌强奸罪被立案侦查,受害人乙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甲因猝发心脏病死亡。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B.应当决定不起诉

    C.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审理

    D.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可以移送法院按照附带民事诉讼处理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具体说来,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出现这几种情形时,应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在立案阶段,不立案(公安、检察院),或者不予受理(法院);在侦查阶段,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公安、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在审判阶段,对于上述第一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无罪,对于其余五种情形一般应裁定终止审理,但是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已经死亡的被告人无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还被告人以清白。所以,A、C项错误;B项正确。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须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在侦查和起诉阶段,刑事诉讼终止(撤销、不起诉)之后,被害人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D项错误。故选B。

  • 第2题:

    共用题干

    某市检察院审理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中,具有何种情形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A:犯罪嫌疑人甲,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B:犯罪嫌疑人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C:犯罪嫌疑人丙已死亡
    D:犯罪嫌疑人丁是聋哑人

    答案:A,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选项A不正确,选项B正确。另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0条和第311条规定,选项C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应选AC。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01条第1款规定,选项A、C是正确的。选项B中犯罪嫌疑人乙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根据《刑法》第22条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检察院可以作出而不是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故选项B不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AC。


    根据《公务员法》第90条规定,A所指的申诉期限的起算点错误,应选。根据第91条第2款规定,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决定的执行。B错误,应选。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并未指明不能享受年终奖金,所以C错误,应选。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D项错误,应选。


    对乡政府的决定不服应该向乡政府或县政府提出,而非向其上上级——市政府提出。A项错误,不选。根据《信访条例》第21条和第22条第2款规定,B错误,不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其他是根据需要设立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因此工商局并不一定非得设立信访工作机构不可,C错误。


    国家赔偿的范围只包括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对于县工商局的违法扣押行为,某厂只能要求返还扣押的财产。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失属于可得利润的损失,B应选;名誉损失属于精神损害的范围。至于停产损失,只在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时适用,而且只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某厂并未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或责令停产停业,也并不确定停产的100万元是否属于经常性、必要的费用开支,因此D应选。

  • 第3题:

    顾某因涉嫌抽逃出资罪而被某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完毕后移送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某些事实尚不清楚,遂于2018年3月31日将案件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关于本案的补充侦查,说法正确的是( )。

    A.市公安局应当在15日内完成补充侦查
    B.如果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还是不清楚,可将案件再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C.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后,市人民检察院继续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D.经市公安局两次补充侦查后,市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证据不足,应自行补充侦查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所以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对于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所以选项D错误。

  • 第4题:

    叶某涉嫌盗窃罪,甲市公安局侦査终结后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市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甲市公安局补充侦査,补充侦查完毕移送甲市检察院后,该检察院认为应该将该案交A区检察院审查起诉。A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根据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区检察院应当通过甲市检察院将该案退回甲市公安局
    B.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C.对于公诉人向法庭提出的补充侦查延期审理的建议,法院应当同意
    D.对于二次补充侦査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提起公诉的条件和适用。《高检规则》第385条规定,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2款规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刑诉解释》第223条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所以C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所以D选项正确。

  • 第5题:

    甲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的王某贩毒案后,经审查认为按照管辖规定应当由同级的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甲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A: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B:继续审查完毕并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C:将案件移送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D:作出不起诉决定,再移送乙市人民检察院

    答案:C
    解析:
    【考点】案件受理后的移送管辖。详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62条第2款规定,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故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