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在商场支付预付款前两天,绿岛商场得知枫叶公司由于员工不小心失火,厂房被焚毁,有可能无法按期交货,则对商场采取措施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既可中止履行,又可解除合同B.只能中止履行,不能解除合同C.既不能中止履行,又不能解除合同D.或者中止履行,或者解除合同

题目

设在商场支付预付款前两天,绿岛商场得知枫叶公司由于员工不小心失火,厂房被焚毁,有可能无法按期交货,则对商场采取措施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既可中止履行,又可解除合同

B.只能中止履行,不能解除合同

C.既不能中止履行,又不能解除合同

D.或者中止履行,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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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设枫叶公司生产出服装后,委托顺达运输公司将服装运输到绿岛商场所在地交货。顺达公司在运输途中,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货物灭失。对此损失,应如何承担?( )

    A.应由枫叶公司承担

    B.应由绿岛公司承担

    C.应由顺达运输公司承担

    D.应由枫叶公司、绿岛商场和顺达运输公司分担


    正确答案:A
    本题涉及货物风险负担问题。依《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货物灭失系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故顺达运输公司对该货物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货损为风险问题。依《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题干所揭示,当事人约定的交货地点在绿岛商场所在地,在交付之前的风险应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2题:

    设绿岛商场预先支付的50万元系定金,后枫叶公司交付的100套服装存在质量问题,给绿岛商场造成l0万元损失,合同并且约定违约金50万元。此时,绿岛商场的下列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请求双倍返还定金5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50万元

    B.请求双倍返还定金50万元

    C.请求支付违约金50万元,定金作为预付款予以返还

    D.请求支付违约金10万元,定金作为预付款予以返还


    正确答案:D
    本题涉及定金与违约金同时存在时的适用问题。依《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故绿岛商场无权同时选择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对定金条款的适用,《担保法解释》第12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本题中,枫叶公司系不完全履行合同,其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内容的比例为1:20,故绿岛商场有权就50万元定金的1/12,即2.5万元主张定金罚则,故绿岛商场若主张定金条款的适用,则其可获得5万元定金,以及47.5万元不适用定金的预付款返还。当然,由于其适用定金罚则的结果并不能弥补其遭受的损失,故其仍可主张损害赔偿。若绿岛商场主张违约金条款,则如上所述,其可以主张与其损失相当的违约金即10万元,而定金作为预付款应予以返还。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3题:

    枫叶服装有限公司采用进口面料和引进的进 口设备独家设计出枫叶牌服装。公司业务员将该服装 样品送到绿岛商场,商场进货人员看货后表示满意,愿 意从枫叶服装有限公司购进此种服装2000套,但该公 司存货只有500套,双方签订如下合同:由枫叶服装有 限公司在15日内备齐2000套服装,货款总计200万 元,商场在订立合同后5日内预付货款50万元,于交 货后15日内支付剩余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违 约金50万元,并赔偿全部损失。根据案情,请回答下 列问题。

    设在商场支付预付款前两天,绿岛商场得知枫 叶公司由于员工不小心失火,厂房被焚毁,有可能无法 按期交货,则对商场采取措施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 是:()
    A.既可中止履行,又可解除合同
    B.只能中止履行,不能解除合同
    C.既不能中止履行,又不能解除合同
    D.或者中止履行,或者解除合同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问题。依 《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 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 资金,以逃避偾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 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依法中止 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 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 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这是关于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依据。同 时,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 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 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条为 预期违约的法律依据。在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下,非违约方可以主张违约救济,即解除合同、获得赔 偿。但在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直接适 用违约救济,还是适用《合同法》笫68条规定的不安 抗辩权制度,是为疑难问题。对此,应区分情况:当行 为表明不履行合同是必然的,不可挽救的情况下,应适 用预期违约制度,否则,以适用不安抗辩权为宜。本题 中,枫叶公司所生产的服装系采用进口面料和引进的 进口设备独家设计而成,其公司发生火灾,厂房被焚 毁,应属于无法在短期内恢复履行能力的情况,绿岛商 场欲主张预期违约而解除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但 若从维护交易角度出发,若绿岛商场主张不安抗辩权, 而保护合同效力,也符合法律的精神,应该予以支持。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4题:

    设枫叶公司为了赶制服装,将100套服装的加工交给恒通公司完成。后由于该100套服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而与绿岛商场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由于该批服装是恒通公司加工的,故应由恒通公司对绿岛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B.由于该批服装是枫叶公司委托恒通公司加工的,故应由枫叶公司和恒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该批服装不符合约定,应由枫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该批服装不符合约定,绿岛商场有权选择枫叶公司或者恒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
    本题涉及因第三人的原因而违约时违约责任承担问题。依《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如前分析,本案合同为买卖合同,枫叶公司为出卖人,绿岛商场为买受人,枫叶公司交付的服装不符合约定,虽然系其转托第三人加工,但因第三人与绿岛商场之间并无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应由枫叶公司向绿岛商场承担违约责任,枫叶公司与恒通公司之间的纠纷依其合同约定处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5题:

    设枫叶公司交付服装后,绿岛商场在对外出售过程中,被枫树公司诉至法院。经查,枫叶公司的服装所用未注册商标与枫树公司用于其服装产品上的注册商标相类似。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枫叶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B.绿岛商场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C.绿岛商场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D.枫叶公司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AB
    本题涉及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问题。依《商标法》第52条第1款第1、2项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标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均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