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计算正确的是:( )A.甲因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处管制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管制执行之日起计算B.乙因犯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拘役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C.丙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D.丁因犯诽谤罪,被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1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题目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计算正确的是:( )

A.甲因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处管制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管制执行之日起计算

B.乙因犯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拘役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

C.丙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

D.丁因犯诽谤罪,被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1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相似考题
更多“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计算正确的是:( )A.甲因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处管制2年,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另一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对甲只需执行有期徒刑
    B.乙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另一罪被判处管制1年。对乙应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继续执行管制
    C.丙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4年后发现应被判处拘役的漏罪。数罪并罚后,对丙只需再执行尚未执行的2年有期徒刑
    D.丁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4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犯应被判处1年管制的新罪。对丁再执行2年有期徒刑后,执行1年管制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数罪并罚。 AB项,依据《刑法》第69条第2款的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因此,甲的有期徒刑和拘役,数罪并罚,依法只执行有期徒刑。乙的有期徒刑和管制,数罪并罚,先执行有期徒刑,再执行管制。故AB项正确。
    C项,依据《刑法》第70条的规定,对于漏罪,采取“先并后减”的方式,“先并”是6年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并罚,采取吸收原则,仍然是6年,“后减”的结果则还需执行未执行的2年有期徒刑。故C项正确。
    D项,依据《刑法》第86条第1款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先撤销假释,对新旧两罪按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采取“先减后并”的方式并罚。“后并”即2年有期徒刑和管制的并罚,结果是再执行2年有期徒刑后,执行1年管制。故D项正确。

  • 第2题: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另一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对甲只需执行有期徒刑

    B.乙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另一罪被判处管制1年。对乙应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继续执行管制

    C.丙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4年后发现应被判处拘役的漏罪。数罪并罚后,对丙只需再执行尚未执行的2年有期徒刑

    D.丁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4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犯应被判处1年管制的新罪。对丁再执行2年有期徒刑后,执行1年管制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 A、 B 正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选项 C 正确。《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选项 D 正确。《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第3题:

    只要实施了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行为,无论群众是否被煽动起来,都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既遂。这种情况属于 既遂。

    A.结果犯

    B.行为犯

    C.举动犯

    D.危险犯


    正确

  • 第4题: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因犯罪被判处管制1年,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甲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也是1年,从被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B.乙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如果不考虑减刑、假释和特赦等因素,则乙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8年
    C.丙因犯罪被判处拘役,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曰起计算,拘役执行期间当然不享有政治权利
    D.丁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依法也要相应减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答案:A,B,C,D
    解析:
    《刑法》第55条第2款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58条第1款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第57条第2款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第5题:

    某甲被判处管制并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被判处管制的期限不能超过1年
    B.甲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管制执行完毕之后开始计算
    C.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D.甲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可以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管制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判处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所以选项A错误。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所以选项B错误。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所以选项C正确。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得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所以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