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在某市宣武区白纸坊云霞彩扩部,撬锁入室盗窃被害人李某的海鸥牌照相机一架,柯达牌、富士牌彩色胶卷90余个。李某是该盗窃案的被害人,蔡某是该案中的证人,那么李某和蔡某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在哪些方面?( )A.李某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蔡某无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B.李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某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C.李某有权申请回避,蔡某无权申请回避└(^o^)┘; ????(^_^)D.李某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的全过程,蔡某无权参加庭审全过程,只能在作证时到庭

题目

被告人王某在某市宣武区白纸坊云霞彩扩部,撬锁入室盗窃被害人李某的海鸥牌照相机一架,柯达牌、富士牌彩色胶卷90余个。李某是该盗窃案的被害人,蔡某是该案中的证人,那么李某和蔡某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在哪些方面?( )

A.李某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蔡某无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B.李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某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C.李某有权申请回避,蔡某无权申请回避└(^o^)┘; ????(^_^)

D.李某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的全过程,蔡某无权参加庭审全过程,只能在作证时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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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CD
本题考查被害人与证人在诉讼权利上的区别。因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是所有诉讼参与人共同的诉讼权利,证人蔡某和被害人李某当然也共同享有此项权利。但是,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只有被害人李某才具有,证人蔡某没有此项权利,故B选项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故李某有权申请回避,蔡某无此权利,C选项当选。至于参与庭审而言,被害人珂以全程参加,而证人则只能在出庭作证时参加,故D选项符合题意。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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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第 2 题 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8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 第2题:

    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

    A.王某2010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11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08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11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对该问题考生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 第3题:

    被告人王某在某市宣武区白纸坊云霞彩扩部,撬锁入室盗窃被害人李某的海鸥牌照相机一部,柯达牌、富士牌彩色胶卷90余个。李某是该盗窃案的被害人,蔡某是该案中的证人,那么李某和蔡某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表现在哪些方面?( )
    A.李某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蔡某无 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B.李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某无权委托诉讼 代理人
    C.李某有权申请回避,蔡某无权申请回避
    D.李某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的全过程,蔡某无权参 加庭审全过程,只能在作证时到庭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被害人与证人在诉讼权利上的 区别。因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是所有诉讼参与人共同的诉讼权利,证人蔡某和被害人李某当然也共同享有此项权利。但是,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只有被害人李某才具有,证人蔡某没有此项权利,故B选项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故李某有权申请回避,蔡某无此权利,C选项当选。至于参与庭审,被害人可以全程参加,而证人则只能在出庭作证时参加,故D选项符合题意。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C、D。

  • 第4题:

    被告人王某在某市宣武区白纸坊云霞彩扩部,撬锁入室盗窃被害人李某的海鸥牌照相机一部,柯达牌、富士牌彩色胶卷90余个。李某是该盗窃案的被害人,蔡某是该案中的证人,那么李某和蔡某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表现在哪些方面?( )

    A.李某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蔡某无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B.李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某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C.李某有权申请回避,蔡某无权申请回避
    D.李某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的全过程,蔡某无权参加庭审全过程,只能在作证时到庭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被害人与证人在诉讼权利上的区别。因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是所有诉讼参与人共同的诉讼权利,证人蔡某和被害人李某当然也共同享有此项权利。但是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只有被害人李某才具有。证人蔡某没有此项权利,故B选项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故李某有权申请回避,蔡某无此权利,C选项当选。至于庭审,被害人可以全程参加,而证人则只能在出庭作证时参加,故D选项符合题意。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 第5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王某,男,20岁;被害人李某,男,16岁。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是:()

    A:王某的母亲
    B:李某的父亲
    C:王某的辩护律师
    D:李某的诉讼代理人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有权申请回避的人员。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可见,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人员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本题中,被害人李某未成年,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B有权,应选。被告人王某已成年,就应当自己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而不由其母代为行使,A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2款的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有权提出回避申请,C、D应选。本题选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