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看上了自己好朋友乙的手表,乙的手表价值2万元。一日,甲去乙家里玩,趁乙不注意将乙的手表装进自己口袋,准备带走,但甲临走前感到后悔,趁乙不注意又将手表放回原处。甲的行为是:( )
A.盗窃罪的犯罪既遂
B.盗窃罪的犯罪未遂
C.盗窃罪的犯罪中止
D.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材料1:甲委托乙保管手表。乙谎称该手表为己有,以自已的名义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 材料2:甲委托乙保管手表。乙未经甲同意,擅自以甲的名义将该手表卖给丙,并交付。 材料3:甲委托乙(10周岁)保管手表(价值1万元)。乙未经甲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将该手表卖给丙,并交付。 分析上述三个材料中乙丙法律行为的效力,说明原因。(10分)
第4题:
第5题:
甲将不属于自己的手表以100元卖给乙,但未把手表交付给乙,则乙取得手表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