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为了便于审判和当事人进行诉讼,可以将案件合并审理。但并不是所有类型的案件均可以适用,以下案件中,不可以合并审理的是:
A.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
B.被告提出反诉的
C.其他法院移送来的同一原告、被告的
D.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