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甲系桂花村村民,经与桂花村村委会协商,承包了该村委会20亩河滩地(非“四荒”地),在上面种植果树。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15年,王甲每年向村委会交纳承包款200元,并约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合同订立后,当地人民政府还向王甲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5年后,由于果树开始收获,村委会中有人提议,应该将该20亩地收回,由村里经营。因此,双方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王甲对该土地享有的承包经营权自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之日起生效
B.若王甲欲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取得桂花村村委会的同意
C.由于承包期未到,桂花村村委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该承包地收回
D.王甲有权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上的果树设定抵押
第1题:
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村村委会在村民会议上提交了修建学校的经费筹集方案
B.乙村村委会与村民李某签订山林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0年,到期后,村委会又将山林承包给该村村民赵某
C.两村有一座石灰矿,丙村村委会组织该村村民成立丙村经济合作社,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申请石灰矿的采矿许可证
D.丁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3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王某、张某和黄某分别获得选票120票、100票和80票,因而王某当选
D【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D选项中王某所得的选票不足全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的四分之一,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选择D选项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