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县某甲与黑龙江省林口县某乙签订了一份粮食购销合同,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点。但约定2010年3月某乙通过铁路将5000吨大豆运至河南新乡县,由新乡县粮食采购部门派员在安徽省阜阳市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再运送到河南新乡县。有关此案的合同履行地下列正确选项是哪个?A.林口县B.阜阳市C.新乡县D.以上都不对

题目

河南省新乡县某甲与黑龙江省林口县某乙签订了一份粮食购销合同,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点。但约定2010年3月某乙通过铁路将5000吨大豆运至河南新乡县,由新乡县粮食采购部门派员在安徽省阜阳市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再运送到河南新乡县。有关此案的合同履行地下列正确选项是哪个?

A.林口县

B.阜阳市

C.新乡县

D.以上都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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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代办托运方式送货,但未约定交货地点,根据我国法律,不属于合同履行地的是( )。 A.货物实际送达地 B.货物发运地 C.合同签订地 D.提货地


    正确答案:AC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履行地点的确定。根据《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 第2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合同约定,由甲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后双方在合同的履行地点上发生争议。就本题的合同履行地点,表述不正确的有:( )

    A.甲方所在地的火车站

    B.乙方所在地的火车站

    C.乙方的营业所在地

    D.乙方的仓库所在地


    正确答案:ACD
    本题涉及债的履行地点问题。依《合同法》第61条之规定,在双方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时,能够依照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点的,则依照该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点。本题中,双方约定由甲负责运输,表明履行地点在乙之所在地。由于双方约定的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依交易习惯,乙之所在地的火车站即为履行地点,故B选项表述正确,ACD选项均不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 第3题:

    甲、乙两公司在A地签订了买卖某型号空调的合同,约定3个月后在B地履行合同,但合同中未确定明确的价格。履行期届至,甲、乙公司就履行价格发生争议,而依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此时,履行价格应当按照( )该型号空调的市场价格确定。

    A.合同订立时A地

    B.合同订立时B地

    C.合同履行时A地

    D.合同履行时B地


    正确答案:B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价格的确定。根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2款: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正确答案是B

  • 第4题:

    甲厂向乙厂购买一批机器设备,双方在丙地签订合同,但是由于疏忽,没有对合同履行地点明确约定,双方对履行地点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甲厂所在地履行

    B.在乙厂所在地履行

    C.在合同签订地丙地履行

    D.提请人民法院确定履行地点


    参考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 第5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的是( )

    A.丙

    B.乙

    C.乙和丙

    D.乙或丙


    正确答案:B
    《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B项正确。

  • 第6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合同约定,由甲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后双方在合同的履行地点上发生争议。就本题的合同履行地点,表述正确的是:()

    A:甲方所在地的火车站
    B:乙方所在地的火车站
    C:乙方的营业所在地
    D:乙方的仓库所在地

    答案: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61条规定,在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时,能够依照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点的,则依照该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点。本题中,双方约定由甲负责运输,表明履行地点在乙所在地。由于双方约定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依照交易习惯,乙方所在地的火车站即为合同履行地点,故B项的表述正确。

  • 第7题:

    甲与乙签订了 1份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 为买方,合同约定,由甲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火车运 输,后双方在合同的履行地点上发生争议。就本题的 合同履行地点,表述不正确的有:( )
    A.甲方所在地的火车站
    B.乙方所在地的火车站
    C.乙方的营业所在地
    D.乙方的仓库所在地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偾的履行地点问题。依(合同 法)第61条之规定,在双方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 明时,能够依照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点的, 则依照该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点。本题 中,双方约定由甲负责运输,表明履行地点在乙之所在 地。由于双方约定的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依交易习 惯,乙之所在地的火车站即为履行地点,故B选项表述正确,ACD选项均不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 为 ACD。

  • 第8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甲公司所在地签订了一份建材购销合同,双方约定在乙公司所在地交货。但是合同中对建材价格约定不明确,双方又未达成补充协议,则该购销合同应当()。

    A.视为没有成立
    B.按照合同签订地的建材价格履行
    C.按照乙公司所在地的建材价格履行
    D.按照货物所在地的建材价格履行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133 / 2019版教材P132
    《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合同法》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本题中,双方约定在乙公司所在地交货,该地即为合同履行地。

  • 第9题:

    下列关于购销合同合同履行地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购销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 B、购销合同中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
    • C、购销合同中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 D、代办托运的,以货物到达地为合同履行地

    正确答案:A,B,C

  • 第10题: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中的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 A、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甲向乙出卖一台旧彩电
    •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租赁一幢闲置楼房
    • C、张某与李某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张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没有约定利息

    正确答案:A,B

  • 第11题:

    单选题
    A市的某甲将位于B市的一家店铺转让给C市的某乙,双方当事人在D市签订了合同,但合同中对某乙交付货款的地点约定不明确,按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某乙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一般是()。
    A

    A市

    B

    B市

    C

    C市

    D

    D市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中的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A

    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甲向乙出卖一台旧彩电

    B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租赁一幢闲置楼房

    C

    张某与李某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张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没有约定利息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a市的某甲将位于b市的一家店铺转让给c市的某乙,双方当事人在d市签订了合同,但合同中对某乙交付货款的地点约定不明确,按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某乙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一般是()

    A.A市

    B.B市

    C.C市

    D.D市


    参考答案:A

  • 第14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今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 有权请求( )承担违约责任。

    A.乙

    B.乙和丙

    C.丙

    D.乙或丙


    正确答案:A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正确答案为A。

  • 第15题:

    甲厂(买方)和乙厂(卖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乙厂交付甲厂十吨钢材。合同中没有对合同履行地点明确约定,双方对履行地点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关于钢材的交付地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B
    参见《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

  • 第16题:

    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先供货,乙后付款。在供货前,甲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没有付款能力,对此甲可行使(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合同撤销权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法》六十八、六十九条之规定,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 第17题:

    甲公司在进行采购时选定了乙公司的产品,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没有对采购物品的交付地点进行约定,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B.交付不动产的方式,在乙方所在地履行
    C.其他标的,在履行权力一方所在地履行
    D.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答案:D
    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情况: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 第1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木材购销合同,未约定交货地点,也未约定交货时间,且未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一周后,甲公司将合同约定的木材交给丙运输公司运往乙公司所在地。在货物运输途中,遭遇罕见的泥石流致使货物全部毁损。下面哪一项表述不正确?
    A.合同虽然没有约定交货的时间,合同仍然可以履行,甲公司可以随时发送货物
    B.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甲公司承担,因为货物尚未送到乙公司所在地
    C.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买受人乙公司承担
    D.丙运输公司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 第19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但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下列有关甲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请求丙承担
    B.请求乙承担
    C.请求丙和乙共同承担
    D.请求丙或乙承担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的责任承担。《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第20题:

    下列关于购销合同合同履行地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购销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
    • B、购销合同中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
    • C、购销合同中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 D、代办托运的,以货物到达地为合同履行地

    正确答案:A,B,C

  • 第21题: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为C地,并没有约定管辖协议,此时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甲公司应当向被告所在地B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协议,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且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件中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按照题干的假设,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与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均不同,则原告只能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向B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购销合同合同履行地的说法正确的有()
    A

    购销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B

    购销合同中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

    C

    购销合同中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D

    代办托运的,以货物到达地为合同履行地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甲公司所在地签订了一份建材购销合同,双方约定在乙公司所在地交货。但是合同中对建材价格约定不明确,双方又未达成补充协议,则该购销合同应当()。
    A

    视为没有成立

    B

    按照合同签订地的建材价格履行

    C

    按照乙公司所在地的建材价格履行

    D

    按照货物所在地的建材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同法》第62条第二款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本题中,双方约定在乙公司所在地交货,该地即为合同履行地。故C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