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关我国宪法修改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修宪权专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才能提出修宪的议案B.宪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国家主席公布C.1988年修宪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D.1999年修宪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题目

以下有关我国宪法修改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修宪权专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才能提出修宪的议案

B.宪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国家主席公布

C.1988年修宪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D.1999年修宪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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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以下有关我国宪法修改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修宪权专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只有全国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宪法修改以投票方式表决

    B.《立法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国家主席令公布

    C.《宪法》规定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宪法》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


    参考答案:B

  • 第2题: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0年)

    A.《宪法》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
    B.《宪法》规定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立法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国家主席令公布
    D.《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宪法修改以投票方式表决

    答案:C
    解析:
    《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该条对宪法修改程序作了规定,而不是通过“专章”规定,故A项正确。《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故B项正确。《立法法》第2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44条规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立法法》对法律的公布主体作了规定,对宪法修正案的公布主体并未作规定。在实践中,宪法修正案是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的。例如,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于同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的。故C项错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53条第2款规定:“宪法的修改,采用投票方式表决。”据此,D项正确。

  • 第3题: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宪法》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
    B、《宪法》规定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立法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国家主席令公布
    D、《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宪法修改以投票方式表决

    答案:C
    解析:
    【考点】宪法修改【详解】《宪法》由5部分组成: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故A选项不当选。《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宪法,故B选项不当选。《立法法》中并没有关于宪法修正案的规定,故C选项错误当选。《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53条规定:“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由主席团决定。宪法的修改,采用投票方式表决。”故D项正确不当选。

  • 第4题:

    下列有关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A.修宪权专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才能提出修宪的议案
    C.到目前为止,我国对现行宪法进行了五次修正
    D.宪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国家主席公布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并选错误项。第二步,《宪法》并未明确规定宪法修正案的公布机关。但是,数次修宪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公布修正案的宪法惯例,即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大会主席团当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施行。所以,选择D选项。

  • 第5题: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宪法》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
    B.《宪法》规定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立法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国家主席令公布
    D.《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宪法修改以投票方式表决

    答案:C
    解析:
    《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该条对宪法修改程序作了规定,而不是通过“专章”规定,故A项正确。《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故B项正确。《立法法》第2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44条规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立法法》对法律的公布主体作了规定,对宪法修正案的公布主体并未作规定。在实践中,宪法修正案是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的。例如,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于同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的。故C项错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53条第2款规定:“宪法的修改,采用投票方式表决。”据此,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