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4题。 2008年6月,中国山西A公司与日本B株式会社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日方按合同规定开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社,开证行为日本大友银行,通知行为富通银行北京分行,信用证要求日本富通银行北京分行保兑并议付。9月1日,山西A公司以多式联运方式,将煤炭从山西装火车到秦皇岛,用轮船运往日本,船运公司签发了陆海联运提单。10月5日,山西A公司将全套单据交日本富通北京分行议付。9月7日.富通行北京分行将付款通知单交给山西A公司。9月15日,富通北京分行告之山西A公司遭开证行大友银行拒付,理由是:提

题目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4题。 2008年6月,中国山西A公司与日本B株式会社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日方按合同规定开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社,开证行为日本大友银行,通知行为富通银行北京分行,信用证要求日本富通银行北京分行保兑并议付。9月1日,山西A公司以多式联运方式,将煤炭从山西装火车到秦皇岛,用轮船运往日本,船运公司签发了陆海联运提单。10月5日,山西A公司将全套单据交日本富通北京分行议付。9月7日.富通行北京分行将付款通知单交给山西A公司。9月15日,富通北京分行告之山西A公司遭开证行大友银行拒付,理由是:提单本显示“已装满”字样。据此,大友银行要求富通北京分行退回全部单据。山西A公司则认为单据相符,不同意退单,要求富通北京分行付款。富通北京分行认为开证行不付款,自己也没有付款的义务。 关于大友银行拒付的理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理由正确,因为只有“已装船”提单才与信用证相符 B.该理由正确,因为只有“已装船”提单才符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C.该理由不正确,因为提单不必注明“已装船” D.该理由不正确,因为陆海联运提单不必表明“已装船”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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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五)

    某热电厂急需购买一批储备煤炭,某商贸公司得知消息后,承诺可以在3个月内以低于市场价20%的优惠价格提供煤炭l0万吨,双方签订了供货合同,热电厂向商贸公司支付定金50万元。3个月后,商贸公司没有供货并拒绝偿还定金,热电厂1衿多次催促中发现,商贸公司主要负责人已不知去向,遂向有关部门举报。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96.热电厂与商贸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 )。

    A.买卖合同

    B.承揽合同

    C.仓储合同

    D.委托合同


    正确答案:A

  • 第2题:

    以下合同中,属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调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是、

    A、中国甲公司向韩国乙公司购买船舶的合同
    B、中国甲公司收购美国乙公司股票的合同
    C、中国甲公司与英国某家具公司签订的家具买卖合同,但是英国公司不知道甲公司所购买的家具是用于甲公司董事长的家庭装饰
    D、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的飞机买卖合同

    答案:C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条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以下的销售:(a)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本题中,A项的标的物船舶、B项的标的物股票以及D项的标的物飞机,都不属于公约的调整范围。至于C项,虽然家具的用途是用于家庭装修,但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则可以适用公约,所以C项正确。

  • 第3题:

    中国某公司从日本进口货物,如按FOB条件成交,需由中方派船到日本口岸接运货物;如按CIF条件成交,则由日方租船订舱将货物运往中国港口。可见,中方按FOB进口承担的货物运输风险,比按CIF进口承担的风险大。()


    B

  • 第4题:

    日本某公司向中国某公司发传真、“欲购中国一级白砂糖300吨,每吨200美元,FOB广州,2004年4月10日至15日装船”。中国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2004年4月20日至25日装船”。对此,日方未作回复,中国公司于2004年4月20日发货,日本公司拒绝接收货物,中国公司认为日本公司违约。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何种说法正确?()

    A、合同并未成立
    B、合同已经成立,日本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
    C、中国公司应于2004年4月10至15日期间装船
    D、中国公司应于4月20日装船

    答案:A
    解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3条的规定,合同于按照本公约的规定对发价的接受生效时订立,而该公约第18条第(2)项规定:接受要约于表示同意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该公约第19条第(1)项规定:对要约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要约,并构成新的要约;该公约第(3)项规定: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该题中,中国公司的回电除表明接受日本公司的要约外,另就货物的装运时间作出了更改,应认为是对要约的变更,并因此构成一项新要约,因此,合同未成立。A项正确。

  • 第5题:

    共用题干
    王明委托通达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为其购买1套二手房,并约定佣金为房价款的4%。通达公司委托派房地产经纪人小李承办该业务。小李给王明介绍了一套业主赵某的房屋,王明在小李带领下查验房屋后同意购买。随后,王明、小李、赵某共同商谈成交手续事宜。

    王明、赵某达成买卖意向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正确的做法为( )。
    A:通达公司与王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B:通达公司与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C:王明与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D:通达公司委托小李与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答案: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