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为甲区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对所在地为乙区的工厂在丙区和丁区的两幢新建楼房作出限制拆除的决定。工厂不服该决定而提起诉讼。该案应由( )
A.甲区人民法院管辖
B.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C.甲区人民法院和乙区人民法院共同管辖
D.丙区人民法院和丁区人民法院共同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工厂因为对拆迁楼房的决定不服而起诉,应由楼房这一不动产所在地,即丙区和丁区法院管辖。因此D正确。
第1题:
第 22 题 经常居住地为甲区、户籍所在地为乙区的李某,被丙区的公安局带到丁区限制人身自由达24小时之久,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关于管辖法院的说法正确的是:
A.必须是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
B.必须是乙区或丙区人民法院
C.可以是甲区、乙区或者丙区人民法院
D.可以是甲区、乙区、丙区或者丁区人民法院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