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赵大与本村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李某负责赵大的生养死葬,死后赵大所有房屋五间以及房间内的所有生活用品归李某所有。2006年11月,赵大又自书遗嘱将自已的五间房屋和拖拉机一辆给儿子赵小继承。赵大死亡后,经查,其遗产共有:房屋五间,房内生活用品若干,拖拉机一辆,存款若干。则下列关于赵大遗产处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五间房屋和房内生活用品归李某,拖拉机归赵小,存款按照法定继承办理B.五间房屋和拖拉机归赵小,房内生活用品归李某,存款按照法定继承办理C.五间房屋和房内生活用品归李某,拖拉机

题目

2004年3月赵大与本村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李某负责赵大的生养死葬,死后赵大所有房屋五间以及房间内的所有生活用品归李某所有。2006年11月,赵大又自书遗嘱将自已的五间房屋和拖拉机一辆给儿子赵小继承。赵大死亡后,经查,其遗产共有:房屋五间,房内生活用品若干,拖拉机一辆,存款若干。则下列关于赵大遗产处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五间房屋和房内生活用品归李某,拖拉机归赵小,存款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B.五间房屋和拖拉机归赵小,房内生活用品归李某,存款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C.五间房屋和房内生活用品归李某,拖拉机、存款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D.五间房屋和拖拉机归赵小,房内生活用品、存款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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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C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对于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中均未涉及的遗产,依《继承法》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更多“2004年3月赵大与本村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李某负责赵大的生养死葬,死后赵大所有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扶养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
    B.协议中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
    C.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赠扶养协议
    D.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答案:C
    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最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第2题:

    赵某与申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赵某又立有遗嘱,该遗嘱内容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现赵某去世,对赵某的遗产应按(  )。


    A.法定继承处理

    B.遗嘱继承处理

    C.遗赠扶养协议处理

    D.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处理

    答案:C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知识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特征上题中有阐述,在此予以省略。依据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于遗嘱和遗赠的执行效力的特点,选项C符合题意,其他选项不正确。 【评注】一定要熟记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于遗嘱和遗赠的执行效力这一特征。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遗赠继承以及遗赠扶养协议之间的效力,由高至低的具体顺序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

  • 第3题:

    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 第4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答案:
    解析:
    (1)该条是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转移给扶养人的协议。
    (2)遗赠扶养协议具有如下法律特征:①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有偿的法律行为;②遗赠扶养协议是《继承法》规定的多种遗产转移中优先适用的一种方式;③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中,遗赠人为公民,扶养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集体组织。
    (3)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表现在,遗赠扶养协议订立后,扶养人和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被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以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被解除的,应当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

  • 第5题:

    刘某生前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村委会负责刘某的生养死葬,死后其所有房屋四问、生活用品归村委会所有。但在2004年9月又自书遗嘱:房屋两间给自己的长子继承,存款1万元给孙女。根据上述情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刘某的自书遗嘱有效
    B.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村委会
    C.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因为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适用,刘某的自书遗嘱无效
    D.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法定继承人


    答案:D
    解析:
    【精解】根据《继承法》第5条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适用,但要注意,本题中遗赠扶养协议涉及的并非刘某的全部遗产,故对于遗赠扶养协议未涉及的存款1万元,应当给孙女,而关于房屋部分的遗嘱是无效的。故A项和c项错误。根据《继承法》第27条的规定,B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