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应当变更的情况包括哪些?( )。A.应当逮捕的人因患有严重疾病而取保候审的,其疾病已痊愈B.应当逮捕但因哺乳自己的婴儿而被取保候审的,哺乳期已满的C.取保候审期间又过失犯新罪的D.取保候审期间恐吓证人并且具有社会危险性的

题目

取保候审应当变更的情况包括哪些?( )。

A.应当逮捕的人因患有严重疾病而取保候审的,其疾病已痊愈

B.应当逮捕但因哺乳自己的婴儿而被取保候审的,哺乳期已满的

C.取保候审期间又过失犯新罪的

D.取保候审期间恐吓证人并且具有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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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有( )。

    A.可能判处管制、拘役刑罚的

    B.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C.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D.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E.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正确答案:ABCDE
    [答案] ABCDE。[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被拘留人;
    (5)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而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案件,其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6)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8)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据此,本题答案全选。

  • 第2题:

    下列( )可采取取保候审。

    A.应依法逮捕,但其随身带有10岁儿童的妇女
    B.证据充分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的人
    C.应依法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D.犯罪事实清楚,容易发生社会危险的人

    答案:C
    解析:
    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 第3题: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  ),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

    A.有关部门要求不予逮捕的
    B.正在怀孕的妇女
    C.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D.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答案:B,C,D
    解析: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故选BCD.

  • 第4题:

    司法机关逮捕甲后,如果发现其( ),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A.家庭经济困难

    B.患有严重疾病

    C.已经怀孕

    D.企图自杀


    正确答案:B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逮捕的变更。《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因此如果司法机关逮捕后发现甲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正确答案是BC.

  • 第5题:

    关于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解除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被逮捕后发现患有严重疾病
    B:乙被逮捕后经检查正在怀孕
    C:丙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须继续查证
    D:丁被逮捕后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尚未发生效力

    答案:D
    解析:
    (原答案为D,正确答案应为CD)【考点】变更强制措施【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3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A项中甲被逮捕后发现患有严重疾病和B项中乙被逮捕后经检查正在怀孕的情形,均属于“可以变更”而非“必须变更”的情形,故A和B均不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4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直接适用此法条,可知CD两项均属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的情形。故正确答案为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