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享有管辖权,这是基于下列哪种管辖权取得的?( )。A.选择管辖B.合意管辖C.共同管辖D.牵连管辖

题目

审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享有管辖权,这是基于下列哪种管辖权取得的?( )。

A.选择管辖

B.合意管辖

C.共同管辖

D.牵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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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同一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称为协议管辖
    B.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无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称为移送管辖
    C.对同一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的,是指定管辖
    D.对同一个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的,是专属管辖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管辖。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用书面协议的方式,选择管辖法院。所以选项A错误。对同一个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的,属于是选择管辖。所以选项C、D错误。

  • 第2题:

    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

    A.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辖权
    B.反诉中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它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
    C.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
    D.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当事人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是相同的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反诉。反诉属于诉的合并,将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提高诉讼效率,这也就是反诉的意义之所在。因此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否则,在不同的两个法院分别审理的两个诉,就不能叫作反诉和本诉了。这就要求本诉法院对反诉的案件应当有管辖权。但需要注意的是,本诉法院对反诉案件的管辖权,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本来就具有,也可以基于牵连管辖而取得。牵连管辖也叫合并管辖,是指对某一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因本院无管辖权的另一案件与该案存在牵连关系,而对两起案件一并管辖。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可以适用牵连管辖。综上所述,A选项是正确的。 反诉,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独立性是反诉的一个基本属性。即使本诉撤诉,反诉作为一个独立存在之诉也不受影响;反之,反诉也可独立撤诉,本诉同时也不受影响。所以B选项是正确的。
    被告提出反诉的目的,旨在通过反诉抵销或吞并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使本诉的诉讼请求全部或者部分失去存在意义。因此,如果反诉成立,本诉的诉讼请求有可能被驳回,但也有可能部分支持、部分驳回。所以C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是诉讼地位互换,即由本诉的被告反诉本诉的原告。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

  • 第3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同一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称为协议管辖
    B.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无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称为移送管辖
    C.对同一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的,是指定管辖
    D.对同一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的,是专属管辖

    答案:B
    解析:
    (1)选项A:属于共同管辖;(2)选项CD:属于选择管辖。

  • 第4题:

    以下有关管辖权异议与应诉管辖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唐军诉潘刚侵害著作权一案,潘刚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同时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此时法院无须再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
    B、繁星传媒有限公司与大盛音像制品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一案,依法应由贵阳市中级法院管辖,但繁星公司向A区基层法院起诉后,大盛公司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就案件实体内容进行了答辩,此时视为A区法院有管辖权
    C.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同样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对法院有关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时,当事人有权上诉
    D.赵六诉尹三侵权损害赔偿一案,南京市M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尹三在答辩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对赵六提出反诉,此时视为M区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

    答案:A,B,C,D
    解析:
    《民事诉讼法解法卜第223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又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管辖异议进行审查。。因此选项A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邦选项B就属于违反级别管辖的情形,因此不成立应诉管辖,选项B的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解法》第278条规定箔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均可上诉,小额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一审终审选项
    C的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解法》第223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就案件实体内容进行答辩、陈述或者反诉的,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诉答辩。杉选项D中尹三在提出反诉的同时明确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因此不成立应诉管辖,选项D的说法错误。

  • 第5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同-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称为协议管辖
    B.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无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称为移送管辖
    C.对同-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的,是指定管辖
    D.对同一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的,是专属管辖

    答案:B
    解析:
    选项A:属于共同管辖;选项CD:属于选择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