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或做法不正确的是:( )。A.某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和5个机构投资者发行了10万股无记名股票B.某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一通过成立公司的决议,该公司董事会就将股票交付给了已缴纳出资的认股人C.《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长秘书以及财务总监都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D.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必须要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题目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或做法不正确的是:( )。

A.某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和5个机构投资者发行了10万股无记名股票

B.某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一通过成立公司的决议,该公司董事会就将股票交付给了已缴纳出资的认股人

C.《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长秘书以及财务总监都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D.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必须要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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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或做法不正确的是:( )。 A.某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和5个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或做法不正确的是:
    A.某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和5个机构投资者发行了10万股无记名股票
    B.某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一通过成立公司的决议,该公司董事会就将股票交付给了已缴纳出资的认股人
    C.《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长秘书以及财务总监都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D.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必须要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33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创立大会结束后还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公司才能成立。创立大会刚通过成立公司的决议时,公司还不能成立,这时就向股东交付股票违反法律规定,B项做法不正确,当选。《公司法》第130 条第2款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所以,A项做法错误,当选。《公司法》第 217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注意此条规定的是董事会秘书,而非董事长秘书,董事长秘书不是法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以C项错误,当选。《公司法》第115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由此可知,D项不正确,当选。本题选ABCD。

  • 第2题:

    下列关于公司设立方式的说法,错误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B.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
    C.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
    D.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答案:A
    解析:
    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 第3题: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认购股本总额
    Ⅱ.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
    可以向他人募集股份
    Ⅲ.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人数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
    Ⅳ.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实收的股本总额

    A: Ⅰ. Ⅲ. Ⅳ
    B: Ⅰ. Ⅱ. Ⅲ.
    C: Ⅰ. Ⅳ
    D: Ⅰ. Ⅱ. Ⅳ

    答案: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80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第4题: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或做法不正确的是:()

    A:某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一经通过成立公司的决议,该公司董事会就将股票交付给了已缴纳出资的认股人
    B:某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和5个机构投资者发行了10万股无记名股票
    C: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长秘书以及财务总监都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D: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必须要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股票、股份公司的机构设置。详解:《公司法》第13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创立大会结束后还要经过一系列繁琐的程序,公司才能成立。创立大会通过成立公司的决议时,公司还不能成立,这时就向股东交付股票违反法律规定。所以A项做法不正确,当选。《公司法》第129条第2款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所以,B项做法错误,当选。根据《公司法》第216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注意此条规定的是董事会秘书,而非董事长秘书,董事长秘书不是法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以C项错误,当选。根据《公司法》第11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由此可知,D项不正确,当选。

  • 第5题:

    下列关于公司设立方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B.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
    C.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
    D.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答案:A
    解析:
    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