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有:( )。A.甲有限责任公司连续3年盈利,但却连续3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B.丙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将其生产农业机械的生产线出售给B公司C.乙有限责任公司与A有限责任公司合并D.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已经届满,但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修改了公司章程,延长营业期限10年

题目

下列选项中,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有:( )。

A.甲有限责任公司连续3年盈利,但却连续3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丙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将其生产农业机械的生产线出售给B公司

C.乙有限责任公司与A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D.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已经届满,但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修改了公司章程,延长营业期限10年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CD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
    【解析】《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只有连续3年盈利的选项不符合上述规定,故BCD项当选
更多“下列选项中,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有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情形中,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有( )。

    A.因公司持续亏损,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公司转让主要财产

    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D.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


    正确答案:BCD
    本题考核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条件。选项A正确的说法是: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 第2题:

    共用题干

    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A:某公司连续3年赢利,应该向股东分配股利但是连续3年不向股东王某分配股利,王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B:某公司欲分立,股东张某在股东会上对该项决议投反对票,股东会最后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张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C:某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陈某反对修改公司章程,陈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D: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的资格不能继承,股东杨某出车祸死亡,其子小杨是合法继承人,小杨能够继承股东资格吗

    答案:B,C
    解析:
    特别注意:(1)公司可以通过修改章程,避免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因而避免被解散;(2)在特定情形下,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185条第3款规定:“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所以,A选项的做法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第186条第1款的规定,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无须报董事会确认,所以B选项的做法合法。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第1款的规定,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所以C选项的做法不合法。《公司法》第189条第3款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D选项的做法不合法。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3~13人,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董事会成员为5~19人,所以A选项不正确。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仅仅股东中有国有企业的不要求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所以B选项不正确。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适用第44条的规定,即为3~13人,所以C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根据该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并不必然是董事长,所以D选项不正确。
    A选项中公司连续3年赢利,连续3年应分配利润而不分配,未达到法律规定的连续5年赢利,连续5年应分配利润而不分配的期限,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公司分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第74条第1款第(2)项,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情形符合第74条第1款第(3)项,所以C选项正确。《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规定不得继承的则不能继承,所以D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第61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不设股东会,而不是可以不设股东会,所以A选项不正确。股东作出决议的应当将决议置备于公司,不需要通知债权人,所以D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50、51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一人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因此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所以BC选项正确。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而不是全体发起人实缴的股本总额,所以A选项不正确。发起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所以B选项正确。发起人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只有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起人才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发起设立公司的不需要签订代收股款协议,所以C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第127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所以A选项不正确。《公司法》曾经规定股票溢价发行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005年《公司法》修订后将该规定删去,所以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C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126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第142条第3款规定:“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根据该款规定,公司为了奖励公司职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所以A选项正确。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不是必须从公益金中支出,所以B选项不正确。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所以C选项不正确。公司为奖励公司职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3题:

    公司对转让主要财产形成股东会决议,甲股东投反对票,甲股东可以( )。

    A、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B、不经他人股东同意将股份转让
    C、该决议无效
    D、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决议

    答案:A
    解析:
    A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 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此时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但不具有申请认定无效或可撤销或不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对外转让的权利。

  • 第4题:

    有限责任公司连续五年经股东会决议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对某有限责任公司出现的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A:公司连续3年盈利,应该向股东分配股利,但是连续3年不向股东王某分配股利,王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B:公司欲分立,股东张某在股东会上对该项决议投反对票,股东会最后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张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陈某反对修改公司章程,陈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D:公司章程规定股东的资格不能继承,股东杨某出车祸死亡,其子小杨是合法继承人,小杨能够继承股东资格吗

    答案:B,C
    解析: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详解:《公司法》第74条第1款规定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情形包括:(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A选项中公司未达到法律规定的连续5年盈利,连续5年应分配利润而不分配的期限,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公司分立的情形符合第2项,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情形符合第3项,所以C选项正确。《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不正确。

  • 第6题:

    6、7、有限责任公司有()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A.公司连续3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D.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