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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司法考试今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啊  是不是统一的啊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担任公证员和取得律师资格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9月进行。 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吸收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改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补充就是允许大三、大四的学生参加考试,但是必须是普通高校,即统招的学生。简言之,允许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报名,大四第一学期参加考试。)

      持教育部认证的港、澳、台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或已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凭所在学校出具的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 第2题:

    谁有司法考试的资料啊?


    你可以在上学吧网站下载

  • 第3题:

    司法考试怎么复习啊,急啊,帮我哥问的,我哥打算报考明年的司法考试


    您好!
       建议从现在开始,如果一点没有基础的话,最好是从十月份开始,最晚不要晚于11月份。针对复习来说
    1. 从头到尾争取用尽量短的时间完成第一轮所有部门法的复习。在第一轮的复习中,不要追求全面,不要拖太长时间,要树立自信。

    2. 在完成对第一轮所有部门法的复习之后,就不要再看书了,要听讲座,要记笔记;这个过程重在理解,不在记忆,因为记忆会在不断重复中完成。

    3. 避免前紧后松,这是很多人失利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复习过程中,要做到前松后紧。越到最后越要计划安排紧密,并保证能够顺利完成;最后一个月是关键,不要花太多时间做题,做题不如重复看一遍讲义,或者重新听一遍录音,你会发现每次都有新的理解,知识记忆得更扎实、更准确。

    4. 避免资料搜集上瘾,所有的复习时间要么听课,要么背讲义,要么做真题。一定不要花很多时间没完没了的上网找资料,下载资料。把大量的时间放在搜索资料上,其实是莫大的浪费。可以通过同学、朋友获得这些资料,节约宝贵的复习时间。

    5. 中途的懈怠、厌倦、抵触情绪是正常的,长时间的复习之后,给自己几天时间(顶多一周)放松放松,效果会更好一些。司考复习是马拉松,要留体力最后冲刺,不能中途就垮掉了。

    6. 得民刑者得天下,但是由于民刑涉及面广、考查点深,所以在短时间内很难做得到得民刑。如果你的复习时间不是太宽裕的话,不建议在民刑上花太多时间,要花时间也要多听听录音,避免钻进一点就出不来了,这样就颠倒了主次,浪费了宝贵的复习时间。此种情形下,多花时间在诉讼法和第一卷上倒是可取的,因为相对而言,这两个科目提分较快。

    7. 司考是门放弃的艺术。但是,在复习的开始阶段千万不要放弃任何一门,任何知识点。放弃只是在复习的最后阶段在时间实在不够的情况下的妥协选择。

  • 第4题:

    司法考试的条件 是什么啊?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⑷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⑸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⑴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⑶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⒊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

     

  • 第5题:

    现在的司法考试大纲是什么?谁有啊,麻烦给我发一份儿,谢谢了


    你好,去官网看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