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蓓蓓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认定一台电脑为无主物,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判决该电脑为无主物后,电脑的所有人郭秋出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郭秋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作出新判决B.郭秋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应当撤销原判,作出新判决C.郭秋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对电脑提出请求,法院应当撤销原判,作出新判决D.特别程序为一审终审,郭秋无法主张其权利

题目

丁蓓蓓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认定一台电脑为无主物,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判决该电脑为无主物后,电脑的所有人郭秋出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郭秋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作出新判决

B.郭秋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应当撤销原判,作出新判决

C.郭秋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对电脑提出请求,法院应当撤销原判,作出新判决

D.特别程序为一审终审,郭秋无法主张其权利


相似考题
更多“丁蓓蓓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认定一台电脑为无主物,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判决该电脑为无主 ”相关问题
  • 第1题: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宣告某公民死亡,3天后该公民出现。在此种情况下,该公民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采用:( )

    A.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适用宣告死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B.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再审,人民法院适用再审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C.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由上级人民法院适用二审程序予以改判

    D.请求原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改变原判决


    正确答案:A
    A。考生要注意,特别程序案件没有再审之说,过去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如果现在已经不再成立,应当由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通过适用特别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 第2题: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宣告某公民死亡,3天后 该公民出现。在此种情况下,该公民或者利害关系人, 可以采用:( )
    A.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适用宣 告死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B.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再审,人民法院适用再审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C.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由 上级人民法院适用二审程序予以改判
    D.请求原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 审理,改变原判决


    答案:A
    解析:
    。考生要注意,特别程序案件没有再审之说, 过去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如果现在已经不再成立,应当 由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通过适用特别程 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 第3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关于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规定,叙述错误的是()。

    A、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B、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半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C、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D、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

    答案:B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民事诉讼中关于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规定。民事诉讼中关于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规定包括:(1)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2)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3)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1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4)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 第4题: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宣告某公民死亡,3天后该公民出现。在此种情况下,该公民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采用:( )

    A.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适用宣告死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B.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再审,人民法院适用再审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C.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由上级人民法院适用二审程序予以改判
    D.请求原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改变原判决

    答案:A
    解析:
    考查宣告公民死亡判决的撤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考生要注意,特别程序案件没有再审之说,过去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如果现在已经不再成立,应当由本人或利害关系人中请,人民法院通过适用特别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 第5题:

    甲因病死亡,继承人下落不明,其所遗留的房屋无人继承。甲所在的村委会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房屋为无主财产,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关于人民法院的下列行为,正确的是哪几种?( )

    A.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
    B.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C.公告期间如果有人请求法院允许其将房屋收归已有,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D.如果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继承人出现,诉讼时效期间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再审程序解决

    答案:A,B
    解析:
    考查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规定。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应当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条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本案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C项错误,《民诉解释》第350条的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此处的“请求”应指对财产主张所有权的请求,而不是在承认财产无主的前提下请求将财产收归己有。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的规定,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总则》(注:法条原文为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