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时期,山东某县一大户人家,主人怀疑自己的奴婢偷盗家中财物,遂动用私刑,断其一腿,邻居告至官府。根据秦朝的法律,该案如何处理?( )。
A.主人赔偿奴婢
B.主人受到官府的惩罚
C.官府不予追究
D.主人赔偿奴婢,并受到官府惩罚。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1、在秦朝,有一家之子偷盗父母财物,如果父母去官府告发儿子,其结果为()
A.父母受到官府奖励
B.父母受到官府处罚
C.属于公室告,官府会受理
D.属于非公室告,官府不会受理
第4题:
第5题:
秦朝法律规定,私拿养子财物以偷盗罪论处,私拿亲子财物无罪;西晋时规定,私拿养子财物同样无罪。这一变化表明,西晋时()
A养子亲子权利相同
B血缘亲情逐渐淡化
C宗族利益受到保护
D儒家伦理得到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