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时期,山东某县一大户人家,主人怀疑自己的奴婢偷盗家中财物,遂动用私刑,断其一腿,邻居告至官府。根据秦朝的法律,该案如何处理?( )。A.主人赔偿奴婢B.主人受到官府的惩罚C.官府不予追究D.主人赔偿奴婢,并受到官府惩罚。

题目

秦朝时期,山东某县一大户人家,主人怀疑自己的奴婢偷盗家中财物,遂动用私刑,断其一腿,邻居告至官府。根据秦朝的法律,该案如何处理?( )。

A.主人赔偿奴婢

B.主人受到官府的惩罚

C.官府不予追究

D.主人赔偿奴婢,并受到官府惩罚。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考点】非公室告的处刑原则
    【解析】秦朝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子女坚持告诉的,还要给予处罚。
更多“秦朝时期,山东某县一大户人家,主人怀疑自己的奴婢偷盗家中财物,遂动用私刑,断其一腿,邻 ”相关问题
  • 第1题:

    秦朝法律规定,私拿养子财物以偷盗罪论处,私拿亲子财物无罪;西晋时规定,私拿养子财物同样无罪。这一变化表明,西晋时(  )。

    A.养子亲子权利相同
    B.血缘亲情逐渐淡化
    C.宗族利益受到保护
    D.儒家伦理得到强化

    答案:D
    解析:
    结合材料可知题干体现的是对亲子和养子财产占有罪名的变化,没有涉及亲子与养子的权利问题,故A项错误:题干体现的是对待养子与亲子态度趋同,但不表示血缘亲情逐渐淡化,故B项错误;养子也属于家族成员.养子与亲子财产同样体现宗族利益,故C项表述与题意不符,故C项错误;结合题意,西晋时对养子的政策与亲子相同,可知是认可了养子的名分和与家族的伦理关系,故体现的是伦理观念的强化,故D项正确。

  • 第2题:

    甲、乙共谋盗窃,甲在外望风,乙进入一住户家中,乙进入后没有发现特别值钱的财物,就没有盗窃财物,但是将女主人强奸。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强奸罪既遂
    B.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盗窃罪未遂和强奸罪既遂
    C.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乙另外单独构成强奸罪既遂
    D.甲、乙构成盗窃罪和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答案:A,B,D
    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以后,所有入户盗窃行为无论是否得到财物,都构成盗窃罪,没有得到任何财物的,应当认定为盗窃罪未遂。

  • 第3题:

    1、在秦朝,有一家之子偷盗父母财物,如果父母去官府告发儿子,其结果为()

    A.父母受到官府奖励

    B.父母受到官府处罚

    C.属于公室告,官府会受理

    D.属于非公室告,官府不会受理


    非公室告

  • 第4题:

    依秦律,下列案件中,属于官府应当受理的“公室告”的是

    A.甲告邻人窃其财产
    B.乙告父殴伤自己
    C.丙告子窃其财物
    D.丁告主擅用私刑

    答案:A
    解析:
    秦朝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统治秩序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诉讼称为“公室告”,官府 必须受理。把“子盗父母,主擅杀、刑、髡其子及臣妾”等家庭成员内部的案件,称为“非公室告”。“非公 室告”案件不得告发,官府也不得受理,若控告人坚持控告,官府会对其治罪。A选项是偷盗,属于“公室 告”,B、C、D选项是家庭成员内部的案件,是“非公室告”。

  • 第5题:

    秦朝法律规定,私拿养子财物以偷盗罪论处,私拿亲子财物无罪;西晋时规定,私拿养子财物同样无罪。这一变化表明,西晋时()

    A养子亲子权利相同

    B血缘亲情逐渐淡化

    C宗族利益受到保护

    D儒家伦理得到强化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