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其与乙之间的借贷关系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偿还借款5万元。在审理过程中乙出走,下落不明。法院就现有证据难以查清案件事实,此时该案件应如何处理:A.中止诉讼B.终结诉讼C.延期审理D.缺席判决

题目

甲因其与乙之间的借贷关系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偿还借款5万元。在审理过程中乙出走,下落不明。法院就现有证据难以查清案件事实,此时该案件应如何处理:

A.中止诉讼

B.终结诉讼

C.延期审理

D.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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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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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甲乙之间的贷款合同纠纷,经过法院判决,甲应向乙偿还10万元借款。甲没有依照判决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甲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查知甲对丙有一到期债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乙直接起诉丙,要求丙偿还对甲的到期债务
    B:乙向法院申请,由法院通知丙向乙履行债务
    C:甲不能提出对于丙的财产进行执行的申请
    D:如果丙也无力清偿,但是丙对丁有到期债权,此时,乙可以向丁要求履行债务

    答案:B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4、227条的规定,可知AB项正确,依据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一律为二年,D项错误。和解协议达成后,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但并不能终结执行程序,故C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26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李某已经支付的第一期付款5万元应该予以扣除,赵某只能向李某请求支付15万元,所以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执行担保中,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注意,D项中所写的是“王某的财产”而不是“王某的担保财产”,这并不影响D项的正确性,因为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可作为执行财产。
    参见《执行程序解释》第25、26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根据《民诉意见》第275条的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经当事人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可见,执行回转的案件,应当重新立案,并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执行,而非直接强制返还。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执行法院,包括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和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选项A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如果是对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如果是与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进行救济,选项B正确。《执行问题规定》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只有当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执行程序才终结。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程序并未终结,人民法院不应作结案处理,选项C是错误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统一为2年,不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而不同,选项D是错误的。
    《执行程序解释》第32条。D项根据第32条,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而本案乃二年前的财产变动,可以不予报告。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乙不能直接起诉丙,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也可以提出对第三人财产执行的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执行问题规定》第68条的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所以选项D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本案中王某未履行的是金钱义务,所以应当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迟延履行金。根据《民诉意见》第29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本案中,王某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三倍支付。第295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 第2题:

    2、甲某与乙某借贷纠纷一案,甲某诉至区法院要求乙支付拖欠的借款。区法院以下列何种理由不予受理是错误的?

    A.甲某与乙某之间存在有效仲裁协议

    B.乙某下落不明

    C.甲某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

    D.乙某主张自己已归还借款


    乙某下落不明;甲某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乙某主张自己已归还借款

  • 第3题:

    乙欠甲1万元人民币,到期仍不归还,甲得知乙对丙享有2万元到期债权,则下列各种行为正确的是()

    A.甲直接向丙索要其欠乙的2万元

    B.甲代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丙偿还2万元欠款

    C.甲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欠乙的1万元

    D.甲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向自己偿还1万元


    甲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向自己偿还1万元

  • 第4题:

    甲与乙于2008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功。2018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

    2018年甲向法院起诉时,乙已经离家出走三年,法院应如何处理:( )

    A.甲向法院起诉时,法院以离婚诉讼中被告不明确为由不予受理
    B.甲向法院起诉时,法院告知甲应当按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C.甲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案后以公告方式向乙送达诉讼文书
    D.甲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案后得知乙离家出走的消息,遂在审理过程中宣布乙为失踪人

    答案:C
    解析:
    考查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217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 第5题:

    2、根据民诉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重复起诉?

    A.甲和乙因借款纠纷发生肢体冲突,甲受伤。甲起诉乙要求偿还借款,在诉讼过程中,又起诉乙要求支付医疗费

    B.甲起诉乙要求偿还借款,因证据不足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甲找到借条,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偿还借款

    C.甲和乙因琐事大打出手,甲诉至法院要求乙赔偿医疗费。法院支持了甲的诉讼请求,后因上次打架有后遗症,甲进行了治疗,甲诉至法院要求乙支付后续治疗的费用

    D.甲起诉儿子乙要求支付赡养费,法院判决支持甲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一年,甲因患心脏病需要医药费,起诉儿子乙赡养费


    甲和乙因借款纠纷发生肢体冲突,甲受伤。甲起诉乙要求偿还借款,在诉讼过程中,又起诉乙要求支付医疗费;甲和乙因琐事大打出手,甲诉至法院要求乙赔偿医疗费。法院支持了甲的诉讼请求,后因上次打架有后遗症,甲进行了治疗,甲诉至法院要求乙支付后续治疗的费用;甲起诉儿子乙要求支付赡养费, 法院判决支持甲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一年,甲因患心脏病需要医药费, 起诉儿子乙 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