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案的审理程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应该不公开开庭审理B.如果钢铁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仲裁,仲裁庭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C.如果贸易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仲裁,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D.贸易公司可以在仲裁程序中以螺纹钢质量存在问题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为由,向仲裁庭提出反请求

题目

关于本案的审理程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应该不公开开庭审理

B.如果钢铁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仲裁,仲裁庭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C.如果贸易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仲裁,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D.贸易公司可以在仲裁程序中以螺纹钢质量存在问题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为由,向仲裁庭提出反请求


相似考题
更多“关于本案的审理程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应该不公开开庭审理 B.如果钢铁公司无 ”相关问题
  • 第1题:

    仲裁庭组成后,开始对案件进行审理,关于本案审理方式,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仲裁庭审理案件,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

    B.当事人就审理方式未作约定的,仲裁审理应当公开开庭进行

    C.当事人约定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进行书面审理

    D.仲裁审理方式以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为例外


    正确答案:AC
    考查的知识点是仲裁案件的审理方式。《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据此,仲裁审理方式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为例外,由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因此,如果当事人未作约定,则依照法定的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书面审理;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是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据此,选项A符合规定,因为仲裁庭审理案件,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选项B错误,当事人未就审理方式约定的,应当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选项C正确,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书面审理。选项D错误,应该是“仲裁审理方式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为例外”。综上,正确答案为AC。

  • 第2题:

    甲、乙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甲向A市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下面关于诉讼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若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则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如果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双方当事人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
    C.如果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如果本案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则在开庭后仍可转为简易程序

    答案:A,B,C
    解析:
    选项D: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 第3题:

    蔡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甲县检察院起诉至法院,法院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本案。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当在受理本案后20日以内审结
    B.法院审理本案不需要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
    C.若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D.本案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速裁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1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所以选项A错误。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所以选项B错误。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情形的,应当按照公诉案件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规定重新审理。所以选项C错误。

  • 第4题:

    甲乙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甲向A市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下面关于诉讼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若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则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如果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双方当事人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
    C.如果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员独任审判
    D.如果本案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则在开庭后仍可转为简易程序

    答案:A,B,C
    解析:
    选项D: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 第5题:

    甲犯合同诈骗罪,法院经审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开庭审理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B.法院若认为本案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C.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认为本案构成诈骗罪,而非合同诈骗罪,法院于是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D.法院于2018年9月10日对本案开庭审判,于2018年10月12日判决甲有期徒刑5年,则本案已超过法定审判期限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简易程序的审理。A、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据此,A、B选项正确。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据此,简易程序的适用前提是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即可,并不要求对指控的罪名也没有异议,故C选项错误。D.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D选项中,甲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符合延长至一个半月的情形,并没有超期。故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