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察。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为获得庇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构成叛逃罪 B.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C.对甲不应数罪并罚 D.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也应对甲附加剥夺1年以上5年以下政治权利

题目

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察。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为获得庇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构成叛逃罪 B.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C.对甲不应数罪并罚 D.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也应对甲附加剥夺1年以上5年以下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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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答案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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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走私活动,情节严重,甲的行为构成(  )。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走私罪
    D.挪用公款罪和走私罪


    答案:D
    解析:
    【精解】根据司法解释,挪用公款之后利用公款进行其他犯罪的,应当按照挪用公款罪与其他犯罪进行数罪并罚。这是司法解释对牵连犯处断原则的特别规定。故选D项。

  • 第2题:

    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察。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为获得庇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构成叛逃罪
    B: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C:对甲不应数罪并罚
    D: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也应对甲附加剥夺1年以上5年以下政治权利

    答案:C
    解析:
    【考点】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叛逃罪;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详解】甲作为海关工作人员,在境外履行公务期间叛逃,拒不回国,符合《刑法》第109条的规定,构成叛逃罪。同时,甲为了寻求庇护,将自己所掌握的国家秘密擅自提供给某国难民署,而这些秘密是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严重危及我国的国家安全,根据《刑法》第111条的规定,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因此,A和B的说法是正确的。由于甲实施的两个行为是独立的行为,并没有牵连关系,因此应当数罪并罚,因此C的说法是错误。《刑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也应对甲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所以D是正确的。综上,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C。

  • 第3题:

    2005年3月,甲报关行接受企业丙的委托,负责以甲的名义办理丙从国外进口的一批货物的报关纳税事宜.后被海关发现该批货物实为从泰国装船运进的一批轿车,被确定为走私货物,那么关于报关行甲在这起走私案件中应负的责任,下列叙述正确的为(  ).
    A.货物为丙所有,甲无责任核实进口的货物.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B.报关行甲接受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该货物报关业务.应视同甲自己向海关申报.因此,甲对该走私案件应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
    C.报关行甲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行为仅因为丙企业的委托而产生,因此甲所负法律责任较轻
    D.报关行甲若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事宜,而是以丙的名义办理报关的,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答案:B
    解析:
    [解析]根据规定,报关行甲的报关代理为间接代理方式,则法律后果直接作用于甲.

  • 第4题:

    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察。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为获得庇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甲构成叛逃罪
    B.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C.对甲不应数罪并罚
    D.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也应对甲附加剥夺1年以上5年以下政治权利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叛逃罪,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数罪并罚。 A项,依据《刑法》第109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成立叛逃罪。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此罪的,从重处罚。甲作为海关工作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境外叛逃的,成立叛逃罪,且属于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的情况。故A项正确。
    B项,依据《刑法》第111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此处的秘密,包括国家事务、国防事务、外交事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事务、科学技术事务等中的秘密事项。甲故意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属于向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故B项正确。
    C项,甲的叛逃罪既遂后又另起犯意为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不是基于同一目标下的两个前后牵连的行为,应该数罪并罚。故C项错误。
    D项,《刑法》第56条第1款明确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此规定意味着刑法分则第一章中的罪名,无论其条文中是否有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都必须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故D项正确。

  • 第5题:

    中国甲公司从国外购货,取得了代表货物的单据,其中提单上记载“凭指示”字样,交货地点为某国远东港,承运人为中国乙公司。当甲公司凭正本提单到远东港提货时,被乙公司告知货物已不在其手中。后甲公司在中国法院对乙公司提起索赔诉讼。乙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免除交货责任?

    A、在甲公司提货前,货物已被同样持有正本提单的某公司提走
    B、乙公司按照提单托运人的要求返还了货物
    C、根据某国法律要求,货物交给了远东港管理当局
    D、货物超过法定期限无人向某国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变卖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承运人责任限定【详解】指示提单(OrderBillofLading),是指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载明“凭某人指示”(toOrder)或“凭指示”(totheOrderof)字样的提单。前者称为不记名指示提单,承运人应按记名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后者称为记名指示提单,承运人按托运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指示提单背书交付后产生两个效力,对内,除非另有约定,背书人(提单出让人)背书交付提单的行为是转让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包括对承运人的提单项下货损索赔权)的初步证据;对外,承运人此后只需也只能向提单受让人履行提单项下的合同义务并承担义务不履行的责任包括货损赔偿责任,而不再向提单出让人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如果同样持有正本提单,可以提货。所以,A选项正确。指示提单中,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指示形式交货,不是按照托运人的要求交货,所以乙公司按照提单托运人的要求返还货物,需要承担责任。B选项错误。根据《海商法》第51条“承运人免责事由”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所以,C选项、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