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了体现恤刑及加强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确立了:( )
A.律博士
B.登闻鼓制度
C.死刑复奏制度
D.废除肉刑
1.创立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有( )。A. 死刑复奏制B. 大理寺的设置C.“登闻鼓”直诉制度D. 律博士的设置E. 上书复审
2.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 )。 A.“科”这一法律形式是在南北朝时期被“格”这一法律形式取代的 B.登闻鼓制最早源于曹魏 C.南北朝时期最著名的格是《别权调格》 D.《曹魏律》和《晋律》的篇目都是20篇
3.下列关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司法制度的变化,说法正确的是( ) A.北齐时期正式设立了大理寺 B.登闻鼓直诉制度在这一时期确立 C.禁止刑讯逼供 D.死刑复奏制度设立
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为减少冤案,允许向皇帝直诉,建立了( )。A.登闻鼓制度B.拦车马制度C.嘉石制度D.匦函制度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体现恤刑及加强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确立了()
D.准五服以治罪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