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乙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判决所确定的支付甲5万元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有:A. 要求乙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B.可以通过电视台公布乙不履行义务的信息C.要求乙支付迟延履行利息D.对乙进行拘留

题目

如果乙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判决所确定的支付甲5万元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 要求乙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B.可以通过电视台公布乙不履行义务的信息

C.要求乙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D.对乙进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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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杂志社赔偿甲公司1万元,并登报进行赔礼道歉。杂志社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拒绝赔礼道歉。如果甲公司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报社承担

    B.对报社负责人予以罚款、拘留

    C.由报社支付迟延履行金

    D.如果构成犯罪,可以追究报社负责人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支付货款一案,乙公司在 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甲公司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目前暂 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哪些 是正确的?( )

    A.乙公司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甲公司同意,并由 人民法院决定
    B.乙公司提供担保后,可以在暂缓执行期间内与 甲公司达成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
    C.在暂缓执行期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有转移担 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D.乙公司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 后仍然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担保人 的全部财产

    答案:A,C
    解析:
    。根据《民亊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在 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 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 期限,故A项正确。执行担保虽然引起暂缓执行,但 仍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亊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不 能调解,故B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268条的规 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70条的规定,执行 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 限,故D项错误。

  • 第3题:

    甲诉乙索要赡养费一案,乙败诉。判决生效 后,乙未如期履行判决。甲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案件后,甲因病逝世。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处 理?( )
    A.判决撤销甲的执行申请
    B.判决终止执行
    C.继续执行
    D.裁定终结执行


    答案:D
    解析:

  • 第4题:

    甲公司依据生效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乙公司应支付的货款100万元。在执行程序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虽然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是对丙公司享有90万元的到期债权。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A.如果丙公司对法院的履行通知提出异议通常采取书面形式
    B.法院执行该到期债权既可以依据甲公司的申请,也可以依据乙公司的申请
    C.如果丙公司认为乙公司对自己的债权是70万元而不是90万元,则法院可以对该70万元强制执行
    D.如果执行过程中,发现丙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对丁公司享有80万元的到期债权,法院可以向丁公司发出履行通知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62条的规定,第三人对履行通知的异议一般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执行人员应记人笔录,并由第三人签字或盖章。因比,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61条第l款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三人。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64条的规定,第三人提出自无履行能力或其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异议。第三人对债务部分承认、部分有异议的,可以对其承认的部分强制执行。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68条的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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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公司依据生效判决书向区法院申请执行,请求责令乙公司履行生效判决书所定的支付货款的义务。执行程序中,乙公司为缓解其经济困难,向区法院提供丙公司作为担保人。下列关于执行担保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乙公司申请执行担保应当经过甲公司同意
    B.暂缓执行期满后,如果乙公司仍不履行义务,法院有权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C.暂缓执行期满后,如果乙公司仍不履行义务,甲公司应起诉丙公司,取得执行根据后方可以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D.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通常和担保期一致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且根据《民诉解释》第47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而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民诉解释》第46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