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家住甲区的王某为做生意向家住乙区的杨某借款10万元,约定于2007年12月底之前归还。后王某因犯抢劫罪,于2007年1月被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关押在丙区监狱服刑。此外,自2007年1月起,杨某即一直在丁区居住。2008年3月,杨某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偿还所借的10万元钱,杨某应当向下列哪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A.甲区人民法院B.乙区人民法院C.丙区人民法院D.丁区人民法院

题目

2006年8月,家住甲区的王某为做生意向家住乙区的杨某借款10万元,约定于2007年12月底之前归还。后王某因犯抢劫罪,于2007年1月被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关押在丙区监狱服刑。此外,自2007年1月起,杨某即一直在丁区居住。2008年3月,杨某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偿还所借的10万元钱,杨某应当向下列哪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

A.甲区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丙区人民法院

D.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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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三)张某家住甲市乙区,系乙区基层法院法官,某日在甲市丙区王某的出租车内,向李某行贿10 万元。侦查机关对此事进行侦查时,对王某的出租车进行扣押。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还收到赵某控告张某侵占其三万元、吴某控告其重婚罪。请回答第题。

    关于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某属乙区法官,乙区基层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可以请求上一级法院管辖
    B.对于张某侵占三万元一事,侦查机关可以告知赵某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C.赵某提起自诉、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可以将张某行贿案与侵占案并案处理
    D.对张某重婚一事,侦查机关可以立案侦查,在提起公诉时,随同行贿案件移送法院,法院合并审理

    答案:B,C
    解析:
    A 选项错误,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管辖为主,以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本案中犯罪地为丙区,应由丙区基层法院审理,不属于管辖不能的情形;B 选项正确,对于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还有“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可以告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C 选项正确,对于一人犯数罪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可以在职权范围内并案处理;D 选项错误。重婚罪属于公兼自,对于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还有公兼自、公转自案件,可以立案侦查,但是,重婚一般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本案的侦查机关是检察院,而且选项D 并未提到重婚与行贿有牵连,所以,检察院不得并案侦查。

  • 第2题:

    2005年8月,户口在甲区的张某为做生意向户口在乙区的李某借款10万元.约定于2006年12月底之前归还。后张某因犯抢劫罪,于2007年1月被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关押在丙区监狱服刑。此外,2007年1月起,李某即开始丁区居住。2008年3月.李某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偿还所借的10万元钱,李某应当向()法院起诉。
    A.甲区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丁区人民法院
    D.丙区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的管辖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4项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需要注意与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8条的区别.即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张某作为被告已在丙区监狱服刑一年以上,因此李某应向丙区法院起诉。答案为D

  • 第3题:

    王某向杨某借款20万元,2014年1月10日到期;一个月后,王某又向杨某借款10万元,2014年3月1日到期。杨某曾向王某借款25万元,2014年10月1日到期。2014年4月1日,双方均未向对方主张过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杨某无权主张抵销
    B.王某无权主张抵销
    C.杨某有权就25万元债务主张抵销
    D.杨某有权就30万元债务主张抵销

    答案:B,C
    解析:
    若一项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另一项债务未届清偿期,则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本题中,至2014年4月1日,杨某对王某所负债务25万元尚未到期,王某对杨某所负到期债务为30万元;王某、杨某互负金钱债务,种类、性质相同,杨某有权主张抵销25万元,王某无权主张抵销。

  • 第4题:

    (三)张某家住甲市乙区,系乙区基层法院法官,某日在甲市丙区王某的出租车内,向李某行贿10 万元。侦查机关对此事进行侦查时,对王某的出租车进行扣押。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还收到赵某控告张某侵占其三万元、吴某控告其重婚罪。请回答第题。


    关于侦查和起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对于侦查机关扣押其与案件无关的出租车可以提出申诉
    B.对于原机关处理结果不服的,王某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诉
    C.在该案侦查阶段,张某的辩护律师会见张某,须经侦查机关许可
    D.在法院审判阶段,检察院发现张某还曾故意伤害周某,可以向法院撤回起诉

    答案:A
    解析:
    选项A 正确,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非法侦查行为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控告;选项B 错误,本案是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对于原检察院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选项C 错误,《高检规则》第45 条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予以了界定,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涉嫌贿赂犯罪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情节恶劣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本案例中不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不必经过侦查机关许可;选项D 错误,检察院发现遗漏同案犯或者罪行可以一并审理的,应当追加、补充起诉。

  • 第5题:

    王某向杨某借款20万元,2018年1月10日到期;一个月后,王某又向杨某借款10万元,2018年3月1日到期。杨某曾向王某借款25万元,2018年10月1日到期。2018年4月1日,双方均未向对方主张过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杨某无权主张抵销
    B.王某无权主张抵销
    C.杨某有权就25万元债务主张抵销
    D.杨某有权就30万元债务主张抵销

    答案:B,C
    解析:
    若一项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另一项债务未届清偿期,则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本题中,至2018年4月1日,杨某对王某所负债务25万元尚未到期,王某对杨某所负到期债务为30万元;王某、杨某互负金钱债务,种类、性质相同,杨某有权主张抵销25万元,王某无权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