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甲向乙借款20万元,并以自己的汽车设定抵押,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些?( ) A.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抵押合同因办理登记而有效 B.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抵押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C.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论是否办理登记均无效 D.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但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而有效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
B.抵押合同无效
C.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
D.借款合同无效
第4题:
第5题:
24、《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民法典》颁布以前,我国《物权法》禁止抵押双方当事人设立流抵押条款#B.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自己的汽车进行抵押,并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甲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乙所有。履行期限届满而甲无力偿还借款时,乙可以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C.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自己的汽车进行抵押,并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甲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乙所有。该约定无效,履行期限届满而甲无力偿还借款时,乙有权就该汽车行使抵押权,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D.甲向乙借款20万元,并以自己价值25万元的汽车进行抵押,履行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借款,此时甲乙通过协商,甲将该汽车的所有权转移给乙,以抵销自己的借款。该方式属于《民法典》四百零一条规定的“流押”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