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此案情,回答第 61~64 题:中国甲公司诉外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 61 题 在下列选项中,关于本案中合议庭的说法错误的是:( )A.因属于重大涉外案件,合议庭应当全部由审判员组成B.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且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中外双方可以与法院协商,建议合议庭中是否应该有人民陪审员参与C.本案合议庭组成,可以由该人民法院院长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D.本案合议庭组成,可以由该人民法院院长指定3名审判员组成

题目

根据此案情,回答第 61~64 题:

中国甲公司诉外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 61 题 在下列选项中,关于本案中合议庭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因属于重大涉外案件,合议庭应当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B.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且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中外双方可以与法院协商,建议合议庭中是否应该有人民陪审员参与

C.本案合议庭组成,可以由该人民法院院长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D.本案合议庭组成,可以由该人民法院院长指定3名审判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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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在下列选项中,关于本案中合议庭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因属于重大涉外案件,合议庭应当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B.该案可以由该一审法院院长独任审理
    C.本案合议庭不可以由1名审判员和2名陪审员组成
    D.因属于重大涉外案件,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对本案合议庭的组成申请复议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合议制度。《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故A、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而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制,故B项错误;D项错误,《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合议庭的组成申请复议。

  • 第2题: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 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 法院审理。
    在下列选项中,关于本案中合议庭的说法错 误的是:( )
    a.因属于重大涉外案件,合议庭应当全部由审判 员组成
    b.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且由中级人民法院一 审,中外双方可以与法院协商,建议合议庭中是否应该 有人民陪审员参与
    c.本案合议庭组成,可以由该人民法院院长和2 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d.本案合议庭组成,可以由该人民法院院长指定 3名审判员组成


    答案:A,B
    解析:
    。第一审民事案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 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组成,而本案属 于一审案件,所以A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说法正确; 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是由法院决定的,当事人无权决定, 甚至无权建议,这是与仲裁程序的不同之处,所以B 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说法正确。

  • 第3题:

    8、甲公司的饮料配方是甲公司核心商业秘密,甲公司员工秘密窃取该饮料配方后,与甲公司竞争对手乙公司联系,乙公司以高薪聘请该员工,使用其提供的甲公司饮料配方开展生产,获取高额利润。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该员工侵犯了甲公司商业秘密

    B.该员工未侵犯甲公司商业秘密

    C.乙公司的行为视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D.乙公司未直接窃取甲公司饮料配方,有雇佣员工的自由,乙公司行为不视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C

  • 第4题:

    甲公司技术人员张某辞职,张某将甲公司刚刚研发完毕尚未投入生产的新产品技术卖给乙公司,并告知乙公司甲公司不久推出该产品,乙公司立即将产品推出,迅速占领市场,甲公司在市场上见到这种新产品十分震惊。经调查,查清了其中原委,遂以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人民法院无权管辖此案
    B、乙公司并未窃取甲公司的商业秘密,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C、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但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不能要求其赔偿损失
    D、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乙公司应赔偿损失

    答案:D
    解析:
    【考点】侵犯商业秘密。详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题中虽然乙公司没有主动窃取甲公司的商业秘密,但是乙公司明知张某有侵犯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仍然使用,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所以D选项正确。

  • 第5题: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该案判决作出并生效后,甲公司申请再审,法院同意再审。再审审理一审后乙公司提出上诉,乙公司发现该案再审的上诉审的审判人员是第一次二审时参与过案件审理的院长方某和审判员常某面对乙公司的如下申请,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申请院长方某回避。法院认为不属于法定的回避事由,决定不予回避
    B.乙公司申请院长方某回避。法院认为院长方某属于参与过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此决定方某回避
    C.乙公司申请审判员常某回避。法院认为不属于法定的回避事由,决定不予回避
    D.乙公司申请审判员常某回避。法院认为审判员常某属于参与过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此决定常某回避

    答案:A,C
    解析:
    考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解释》)中关于回避申请的规定。《民诉解释》第45条规定,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由于本案属于45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因此审判长常某与审判员方某均不受第45条第1款规定的限制,因此可以继续参加审理。所以本题答案应当为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