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由院长方某和审判员常某、人民陪审员齐某组成合议庭,付某为书记员,胡某为翻译人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为了锻炼审判员的业务能力,方某可以指定常某作为本合议庭的审判长B.第一次开庭时,甲公司发现付某是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表弟,于是要求其回避,则该决定应由合议庭作出C.第一次开庭时,乙公司发现齐某是甲公司诉讼代理律师钱某的老师,于是要求其回避,如果常某是合议庭审判长的话,则该决定应由常某作出D.第二次开庭前,乙公司发现胡某的妻子是甲公司的员工,于是要求其回避,则该决定应由方某作出

题目

该案由院长方某和审判员常某、人民陪审员齐某组成合议庭,付某为书记员,胡某为翻译人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为了锻炼审判员的业务能力,方某可以指定常某作为本合议庭的审判长

B.第一次开庭时,甲公司发现付某是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表弟,于是要求其回避,则该决定应由合议庭作出

C.第一次开庭时,乙公司发现齐某是甲公司诉讼代理律师钱某的老师,于是要求其回避,如果常某是合议庭审判长的话,则该决定应由常某作出

D.第二次开庭前,乙公司发现胡某的妻子是甲公司的员工,于是要求其回避,则该决定应由方某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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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该案由院长方某和审判员常某、人民陪审员齐某组成合议庭,付某为书记员,胡某为翻译人员。以下关于回避决定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方某的妻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关于方某是否回避的决定应由上一级法院作出
    B.如果付某是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同胞兄弟,且常某是合议庭审判长的话,则关于付某是否回避的决定应由常某作出
    C.如果常某是甲公司诉讼代理律师钱某的老师,且其又是合议庭审判长的话,则关于常某是否回避的决定应南审判委员会作出
    D.如果胡某的妻子是甲公司的员工,则关于胡某是否回避的决定应由方某作出

    答案:B,D
    解析:
    考查回避制度。《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该案中,院长方某是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1条的规定,其亦为本案的审判长。故A、C错误。

  • 第2题:

    下列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某县换届选举,齐某不在选民名单上,其同学张某认为齐某符合选民条件应当有资格参加选举,遂向选举委员会申诉,申诉被驳回后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
    B.某贷款纠纷案件,一审由审判员张某1人独任审理,二审由审判员王某和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审理,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错误,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民事审判庭庭长孙某独任审理该案件
    C.某抢劫案件,一审由审判员邱某、李某、陈某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没有提起上诉。1年后,该法院审判委员会发现原判决存有重大疑点’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为了迅速了解案情,决定由审判员邱某和孙某、刘某组成合议庭审判
    D.某租赁合同纠纷,由审判员谢某和人民陪审员严某、吴某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院长指定严某担任审判长

    答案:B,C,D
    解析:
    。B项错误,重审案件不适用独任审判制’且二审合议庭的组成成员不能有人民陪审员。C项错误,审理再审案件,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原审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不得参与再审案件的审理。D项错误,法律规定,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可见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还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A项,选民资格案件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既不能适用独任审判,也不得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合议庭。

  • 第3题:

    某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二审刑事案件,在审判组织的组成上,下述做法错误的有?

    A.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7人组成合议庭

    B.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5人组成议庭

    C.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

    D.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


    由审判员 3 人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 5 人组成合议庭

  • 第4题: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 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 法院审理。
    该案由院长方某和审判员常某、人民陪审员 齐某组成合议庭,付某为书记员,胡某为翻译人员。以 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为了锻炼审判员的业务能力,方某可以指定常 某作为本合议庭的审判长
    b.第一次开庭时,甲公司发现付某是乙公司诉讼 代理律师吴某的同胞兄弟,于是要求其回避,如果常某 是合议庭审判长的话,则该决定应由常某作出
    c.第一次开庭时,乙公司发现齐某是甲公司诉讼 代理律师钱某的老师,于是要求其回避,如果常某是合 议庭审判长的话,则该决定应由常某作出
    d.第二次开庭前,乙公司发现胡某的妻子是甲公 司的员工,于是要求其回避,则该决定应由方某作出


    答案:B,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 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1条、第9条。

  • 第5题:

    下列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有:( )
    A.某县换届选举,齐某不在选民名单上,其同学张某认为齐某符合选民条件应当有资格参加选举,遂向选举委员会申诉,申诉被驳回后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
    B.某贷款纠纷案件,一审由审判员张某1人独任审理,二审由审判员王某和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审理,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错误,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民事审判庭庭长孙某独任审理该案件
    C.某抢劫案件,一审由审判员邱某、李某、陈某3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没有提起上诉。1年后,该法院审判委员会发现原判决存有重大疑点,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为了迅速了解案情,决定由审判员邱某和孙某、刘某组成合议庭审判
    D.某租赁合同纠纷,由审判员谢某和人民陪审员严某、吴某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院长指定严某担任审判长


    答案:B,C,D
    解析:
    。B项错误,重审案件不适用独任审判制, 且二审合议庭的组成成员不能有人民陪审员。C项错误,审理再审案件,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原审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不得参与再审案件的审理。D 项错误,法律规定,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可见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 还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A选项,选民资格案件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既不能适用独任审判,也不得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