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在深圳经济特区工作,为单位运送货物时发生车祸,就工伤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马某只能得到20 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广东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马某可以得到25 个月的赔偿额。下列对于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直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B.依据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C.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后审判此案D.提请国务院作出裁决后审判此案

题目

马某在深圳经济特区工作,为单位运送货物时发生车祸,就工伤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马某只能得到20 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广东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马某可以得到25 个月的赔偿额。下列对于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直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B.依据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C.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后审判此案

D.提请国务院作出裁决后审判此案


相似考题
更多“马某在深圳经济特区工作,为单位运送货物时发生车祸,就工伤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根 ”相关问题
  • 第1题:

    司机孙某将其驾驶的货车停在某饭庄门前,突然,挂在树上的该饭庄的牌子掉下来,正砸在孙某的货车上,将部分货物砸坏,为损失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某饭庄赔偿损失5000元。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

    A.被砸坏的货物

    B.砸坏货物的事实

    C.孙某与某饭庄之间争议的侵权赔偿关系

    D.孙某要求某饭庄赔偿5000元钱


    正确答案:C

  • 第2题:

    下列争议适用《劳动法》的是、()

    A、王某雇用下岗职工李某照顾自己患病的母亲,李某与王某就报酬发生争议
    B、在校生陈某假期到某公司勤工俭学,陈某与该公司就加班工资发生争议
    C、某企业党委书记与该企业就年休假问题发生争议
    D、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该公司就分红问题发生争议

    答案:C
    解析:
    【考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详解:《劳动法》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A选项中的关系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D选项中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10条的规定,企业的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党群专职人员也是企业的职工,与企业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所以C选项正确。该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B选项不适用《劳动法》。

  • 第3题:

    甲与有关单位发生争议,甲想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机关因工伤认定结论而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B.甲与单位就工资支付问题发生争议,甲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甲与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必须先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D.甲与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必须先经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甲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先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答案:A,D,E
    解析:
    当事人对可诉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 第4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案件中,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的案件有( )。

    A.黄某和白某的汽车相撞,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系白某违章驾驶所致,就赔偿问题黄某诉至人民法院

    B.马女士与钱先生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现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C.刘某租住王某房屋未交纳租金,刘某被王某诉至人民法院

    D.徐某与郑某合伙开了一家饭店,后因利润分配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BD

  • 第5题:

    下列情形中,法院应受理起诉的有:( )

    A.张某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后经法院调解维持,二三个月后,张某以相同的事实、理由再次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
    B.钱某就生态补偿费用问题与市环保局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相关行政行为
    C.罗某就房屋租赁问题与孙某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令孙某支付租金,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已经超过3年诉讼时效
    D.于某与梁某因买卖房屋发生纠纷,梁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双方存在书面仲裁协议

    答案:C
    解析:
    考查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1、2、7项的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故选项A、B、D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19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