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追风”号在航运途中要经过丁国的专属经济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追风号在丁国专属经济区享有无害通过权.B.丁国军舰若怀疑追风号从事非法广播行为可实施登临检查C.只要追风号遵守丁国专属经济区法律即可停泊于其专属经济区D.追风号不可以擅自航经丁国专属经济区

题目

若“追风”号在航运途中要经过丁国的专属经济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追风号在丁国专属经济区享有无害通过权.

B.丁国军舰若怀疑追风号从事非法广播行为可实施登临检查

C.只要追风号遵守丁国专属经济区法律即可停泊于其专属经济区

D.追风号不可以擅自航经丁国专属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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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青田”号是甲国的货轮、“前进”号是乙国的油轮、“阳光”号是丙国的科考船,三船通过丁国领海。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丁国有关对油轮实行分道航行的规定是对“前进”号油轮的歧视
    B、“阳光”号在丁国领海进行测量活动是违反无害通过的
    C、“青田”号无须事先通知或征得丁国许可即可连续不断地通过丁国领海
    D、丁国可以对通过其领海的外国船舶征收费用

    答案:B,C
    解析:
    选项A错误,沿海国在其领海对行使无害通过权的船舶可以实行分道航行制管理。选项B正确,外国船舶通过沿海国领海的时候,不得采取任何与通过无关的行为。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行使无害通过权不必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同意,沿海国也无权对无害通过的外国船舶征收费用。

  • 第2题:

    共用题干
    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中国D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请回答第97—100题。

    “潇湘”号运送该批平板电脑的航行路线要经过丁国的毗连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潇湘”号在丁国毗连区通过时的权利和义务与在丁国领海的无害通过相同
    B、丁国可在“潇湘”号通过时对毗连区上空进行管制
    C、丁国可根据其毗连区领土主权对“潇湘”号等船舶规定分道航行
    D、“潇湘”号应遵守丁国在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答案:D
    解析:
    【考点】毗连区【详解】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毗连区是指在领海外而又与领海毗连,由沿海国对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管辖权的一个海域。它不是国家领土,国家对毗连区不享有主权,只是在毗连区范围行使上述方面的管制,而且国家对于毗连区的管制不包括其上空。毗连区的其他性质取决于其所依附的海域,或为专属经济区或为公海。所以A、B、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考点】物权的法律适用【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所以B、D选项正确。
    【考点】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贸易术语【详解】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于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以后2000年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两个版本并存,由当事人选择人使用。故A错误。FOB指“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所以B选项错误。FOB交货术语法运输合同,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的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所以C选项正确。贸易术语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以共同适用,所以D选项错误。
    【考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权利担保【详解】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的规定,(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为基础的:(a)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期货物将在某一国境内转售或做其它使用,则根据货物将在其境内转售或做其它使用的国家的法律;或者(b)在任何其它情况下,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家的法律。(2)卖方在上一款中的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a)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或者(b)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它规格。所以A选项错误,B、C选项正确。第39条规定,(1)买方对货物不符合同,必须在发现或理应发现不符情形后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说明不符合同情形的性质,否则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2)无论如何,如果买方不在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两年内将货物不符合同情形通知卖方,他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除非这一时限与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限不符。所以D选项正确。

  • 第3题:

    “青田”号是甲国的货轮、“前进”号是乙国的油轮、“阳光”号是丙国的科考船,三船通过丁国领海。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丁国有关对油轮实行分道航行的规定是对“前进”号油轮的歧视
    B.“阳光”号在丁国领海进行测量活动是违反无害通过的
    C.“青田”号无须事先通知或征得丁国许可即可连续不断地通过丁国领海
    D.丁国可以对通过其领海的外国船舶征收费用

    答案:B,C
    解析:

  • 第4题:

    甲国国有公司凯斯公司与乙国国有公司大丰公司在甲国首都签署合同,约定凯斯公司向大丰公司提供优质水果2000吨,由丙国速航公司“追风”号承运,目的地为乙国某港口,采用FOB贸易术语,约定适用《海牙规则》。请回答下列问题、
    若“追风”号在航运途中要经过丁国的专属经济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追风号在丁国专属经济区享有无害通过权
    B. 丁国军舰若怀疑追风号从事非法广播行为可实施登临检查
    C.只要追风号遵守丁国专属经济区法律即可停泊于其专属经济区
    D.追风号不可以擅自航经丁国专属经济区


    答案:B,C
    解析:
    B、C
    考点:沿海国领海和专属经济区的相关制度
    讲解:各国船舶(一般指民船、商船)在他国领海内享有无害通过权,即可不经沿海国同意即迅速无害的通过其领海的权利。所以,这是各国船舶在通过他国领海时的权利,在他国专属经济区内无此规定。所以A错误。丁国军舰怀疑追风号从事非法广播时可以登临检査,因为非法广播属于可临检的行为之一,所以B正确。追风号在丁国专属经济区内可自由航行和停泊,只要遵守其特定法律即可,所以,C正确,D错误。

  • 第5题:

    甲国国有公司凯斯公司与乙国国有公司大丰公司在甲国首都签署合同,约定凯斯公司向大丰公司提供优质水果2000吨,由丙国速航公司“追风”号承运,目的地为乙国某港口,采用FOB贸易术语,约定适用《海牙规则》。
    若“追风”号在航运途中要经过丁国的专属经济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追风号在丁国专属经济区享有无害通过权
    B.丁国军舰若怀疑追风号从事非法广播行为可实施登临检查
    C.只要追风号遵守丁国专属经济区法律即可停泊于其专属经济区
    D.追风号不可以擅自航经丁国专属经济区


    答案:B,C
    解析:
    B、C
    考点:沿海国领海和专属经济区的相关制度
    讲解:各国船舶(一般指民船、商船)在他国领海内享有无害通过权,即可不经沿海国同意即迅速无害的通过其领海的权利。所以,这是各国船舶在通过他国领海时的权利,在他国专属经济区内无此规定。所以A错误。丁国军舰怀疑追风号从事非法广播时可以登临检查,因为非法广播属于可临检的行为之一,所以B正确。追风号在丁国专属经济区内可自由航行和停泊,只要遵守其特定法律即可,所以,C正确,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