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关系的定义,下列哪些关系本身不属于法律关系( )A.甲将租来的房子出卖,与乙签订售房合同而形成关系B.张某收养李某而形成抚养关系C.在奴隶制社会,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D.在原始社会,不同氏族成员之间产生的货物买卖关系

题目

按照法律关系的定义,下列哪些关系本身不属于法律关系( )

A.甲将租来的房子出卖,与乙签订售房合同而形成关系

B.张某收养李某而形成抚养关系

C.在奴隶制社会,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

D.在原始社会,不同氏族成员之间产生的货物买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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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和乙分别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三年期劳动合同,合同中载明甲乙二人每月固定工资1200元,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二人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建筑公司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B.建筑公司是法律关系的主体,甲、乙二人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C.甲、乙与建筑公司都是合同关系的主体

    D.甲和乙分别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E.固定工资1200元是合同关系的客体


    正确答案:CDE

  • 第2题:

    按照法律关系的定义,下列不属于法律关系的有哪些?( )A.甲将租来的房子出卖,与乙签订售房合同而形成的买卖合同关系B.张某收养李某而形成抚养关系C.在奴隶制社会,奴隶主对奴隶的关系D.在原始社会,不同氏族成员之间产生货物买卖关系


    正确答案:ACD
    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具有合法性,A项中,甲对租来的房子没有处分权,甲、乙之间的售房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关系,不属于法律关系;B项中,因收养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属于法律关系;C项中,在奴隶社会,奴隶被认为是法律主体,不可能与奴隶主之间形成法律关系;D项中,原始社会尚未产生法律规范,不具备形成法律关系的前提.故当时的社会关系不属于法律关系。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后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执行判决,由法院强制执行。关于此案中的法律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
    A.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B.法院与甲、乙公司在诉讼中的法律关系是平等的法律关系
    C.甲、乙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纵向的法律关系
    D.甲、乙公司的合同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答案:D
    解析:
    【精解】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法律上与当事人并不处于平等的地位,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法院在诉讼中与两公司的法律关系是纵向(隶属)法律关系,即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甲、乙两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故选D。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后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执行判决,由法院强制执行。关于此案中的法律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有:

    A.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B.法院与甲、乙公司在诉讼中的法律关系是平权法律关系

    C.甲、乙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纵向的法律关系

    D.甲、乙公司的合同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ABC
    [考点]法律关系
    [答案及解析] ABC。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法律上与当事人并不处于平等的地位,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因此A项不正确;法院在诉讼中与两公司的法律关系是纵向(隶属)法律关系,即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因此,B项不正确。甲、乙两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关系地位,因此甲、乙两公司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横向(平权)法律关系,c项错误。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D项正确。本题A、B、C项当选。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后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执行判决,由法院强制执行.关于此案中的法律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

    A.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B.法院与甲、乙公司在诉讼中的法律关系是平权法律关系

    C.甲、乙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纵向的法律关系

    D.甲、乙公司的合同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D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法律上与当事人并不处于平等的地位,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法院在诉讼中与两公司的法律关系是纵向(隶属)法律关系,即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甲、乙两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