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蓝光有限公司是青云有限公司开办的子公司,2006 年,青云有限公司出资70%,蓝光有限公司出资30%,共同投资创办了宏远有限公司,由青云公司副总经理王某兼任宏远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述情况,若蓝光公司对外负债100 万元无力偿还,以下哪些说法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蓝光公司是青云公司的子公司,可以要求青云公司偿还
B.蓝光公司是独立法人,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蓝光公司对宏远公司30%的股权用以还债
D.蓝光公司是宏远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宏远公司偿还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单选题】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态有()。()
A.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
D.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