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的要求,下列哪些行为是不正确的?A、王法官为办好案件,与原、被告双方的代理人分别有多次私下接触,并在下班后将案卷带回家里研究B、族长决定一起****案的被害人周某及家人不许向公安局报案,由****实施人董某向周某赔偿一万元作为私了补偿C、在处理一件关于异地购销合同的纠纷时,石法官接到市里领导的批条,指示要保护本地企业,不能判外地企业胜诉D、因贪污、受贿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的原局长万某因为患白血病,被监狱批准保外就医,没有收监执行

题目

依照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的要求,下列哪些行为是不正确的?

A、王法官为办好案件,与原、被告双方的代理人分别有多次私下接触,并在下班后将案卷带回家里研究

B、族长决定一起****案的被害人周某及家人不许向公安局报案,由****实施人董某向周某赔偿一万元作为私了补偿

C、在处理一件关于异地购销合同的纠纷时,石法官接到市里领导的批条,指示要保护本地企业,不能判外地企业胜诉

D、因贪污、受贿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的原局长万某因为患白血病,被监狱批准保外就医,没有收监执行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ABC

   【考点】本题考点是我国法的适用原则。

   【解析】当代中国法的适用的原则有:(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其基本内容为:国家的审判权和检察权只能分别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统一行使,其他机关、团体或者个人无权行使这项权力;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司法机关在司法中必须正确地适用法。(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本题选项A中的法官私下与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单独接触,违背了法律规定的不单方接触原则,不符合我国法的适用原则。选项B中族长隐瞒犯罪,侵犯了司法机关的司法权。选项C中市领导的批条行为干涉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所以ABC三个选项都是错误的,选项D是监狱正确适用了法律,将符合条件的万某监外执行。

 

更多“依照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的要求,下列哪些行为是不正确的? A、王法官为办好案件,与原、被告双方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法庭辩论中,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A.原、被告依次发言

    B.原、被告互相辩论

    C.审判长就案件性质、是非责任发表意见

    D.审判人员与原、被告辩论


    参考答案:C, D

  • 第2题:

    下列有关法律职业思维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法律家的使命除了追求法律正义外,更应该追求自然正义。因此,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有时可以抛开法律程序

    B、分清案件事实是法官判案的基础,因此,自然事实与法律事实是紧密相联的,法官无需对它们进行严格区分

    C、法官在适用法律条文时,为了保持司法标准的统一性,必须适用行为发生时的法律

    D、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请求只能驳回


    参考答案:ABCD

  • 第3题: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被告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与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共同被告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告

    D、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参考答案:ACD

  • 第4题:

    人民法院在调解中以下的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王江诉张斌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公开审理案件,在法庭调解阶段,张斌申请法院不公开调解,法院以案件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为由驳回了张斌的申请

    B.在法庭调解阶段,法官为了促进当事人之间的调解,先单独做原告的思想工作,然后单独做被告的思想工作

    C.原被告双方通过协商,形成了初步的调解方案,提请案件的承办法官确认

    D.案件的承办法官在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出调解方案的情况下,提出调解方案供原被告双方参考


    正确答案:BCD
    [考点] 民事诉讼调解
    [答案及解析] BCD。(1)调解应当公开进行,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据此,A选项错误。(2)调解时当事人各方应当同时在场,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做调解工作。据此,B选项正确。(3)当事人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据此C、D选项正确。

  • 第5题:

    、某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遇到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不知该如何适用的情况,以下哪种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当该法官找不到任何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时,才可以适用法律原则

    B、除非为了实现正在处理的个案的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C、如果这个法官找不到更强的理由,那么他就不能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D、如果可以适用于案件的法律规则规定的不是很合理,法官可以不用法律规则而用法律原则处理案件


    ABC

       【考点】本考点为2007年新增考点,考查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解析】现代法理学一般都认为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保证个案正义,但是由于法律原则比较抽象,外延也很宽泛,不像法律规则那样有明确的关于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的规定,所以,直接适用法律原则作为裁判案件的标准时会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从而不能完全保证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因此需要对法律原则的适用设定严格的条件。具体而言,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包括:(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迳行适用法律原则。因此,题目中选项A对应的是第一个条件,B对应的是第二个条件,C对应的是第三个条件。选项D的错误在于,不能因为法律规则对这个案件不太合理而拒绝适用,因为只有出现法律规则无法适用或者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形下,或者如果这个法律规则适用于具体案件,会产生极端的人们不可容忍的不正义的判决的情形下,才应该舍弃法律规则。D明显不是以上几种情形,所以错误。

     

  • 第6题:

    下列有关法律原则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王法官在裁判某民事案件时,发现所有法律规则均无法适用于所判案件,遂适用法律原则进行判决,王法官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B.张法官在对某案件进行判决时,虽有相关法律规则可以适用,但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个案正义,张法官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张法官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C.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为程序性原则
    D.《婚姻法》中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为政策性原则

    答案:B
    解析:
    考查法律原则的适用。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供适用时,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即使出现了法律规则的例外情况,如果没有非常强的理由,法官也不能以一定的原则否定既存的法律规则,

  • 第7题:

    下列关于英美法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A. 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B. 法官只能适用法律不能创造法律
    C. 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
    D. 法官只是被告双方争论的“仲裁人”,不参与争论

    答案:B
    解析:
    公法和私法是大陆法系的划分方法;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法官不仅可以适用法律,也在一定范围内创造法律。法官只是被告双方争论的“仲裁人”,不参与争论。

  • 第8题:

    王某向法院起诉养女小王要求其承担赡养费,审判过程中小王否认自己的养女身份,认为无需承担赡养费用,法官根据王某提供的证据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收养法》有关规定认定小王养女身份成立,并判决小王应该承担王某的赡养费用。针对此案,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正确?()

    A、法官对本案的处理应该考虑有关养子女的社会心理习惯,并在司法裁判中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直接适用
    B、法官在处理此案件的过程中进行了法律推理,其法律推理的唯一基础是小王和王某用证据反映出来的案件事实
    C、从法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角度来讲,法官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属于事实判断
    D、法官对案件中是否为养女的事实进行认定的过程属于外部证成

    答案:D
    解析:
    在对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首先应适用法的正式渊源,法的非正式渊源只有在法的正式渊源不能为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提供明确答案的情形下适用。本案有可以直接适用的法的正式渊源,故A选项错误。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其核心主要是为行为规范或人的行为是否正确或妥当提供正当理由。法律推理是以法律及法学中的理由为基础的,法律推理要受现行法律的约束。现行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除了法律规范,案件事实也为法律决定提供支持性理由,故B选项错误。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要受到现行法律的约束,同时又必须综合考虑价值、利益、历史、目的等要素,运用价值导引的方式认定案件事实。据此,运用法律推理判断是一个价值选择的过程,属于价值判断。而事实判断在法学上是指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制度等进行的客观分析与判断,主要解决客观存在的法律究竟是怎么回事的问题。C选项认为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属于事实判断是错误的。内部证成关涉的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有效;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在外部证成中必然会涉及内部证成,也就是说对法律决定所依据的前提的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因此,本题中法官对案件事实(前提)进行认定即认定小王养女身份成立的过程是外部证成,故D选项正确。

  • 第9题:

    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

    • A、法官乐某为办好案件与原、被告双方的代理人分别有多次私下接触
    • B、族长决定强奸案的被害人赵及家人不许报案,由强奸实施人张某向赵某赔偿5000元
    • C、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诸葛法官接到市委书记的批条,指令不能判外地企业胜诉
    • D、监狱根据法定的情况没有将因贪污、受贿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原局长万某收监执行
    • E、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正确答案:A,B,C

  • 第10题:

    在法庭辩论中,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原、被告依次发言
    • B、原、被告互相辩论
    • C、审判长就案件性质、是非责任发表意见
    • D、审判人员与原、被告辩论

    正确答案:C,D

  • 第11题:

    多选题
    中国公民王某(20岁)定居于丹麦,与国内彭某是大学同学。彭某与王某订立一份购买纸张的合同。合同期满后,彭某多次催货,王某均未作答复。彭某遂向中国法院起诉。王某称丹麦法律规定25岁为成年,所以其设有民事行为能力,王某与彭某之间的合同无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

    如果合同是在中国境内订立则适用我国法律,认定王某有民事行为能力

    B

    认定王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适用我国法律

    C

    如果合同是在丹麦订立,可以适用丹麦法律,认定王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D

    认定王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适用丹麦法律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
    A

    法官乐某为办好案件与原、被告双方的代理人分别有多次私下接触

    B

    族长决定强奸案的被害人赵及家人不许报案,由强奸实施人张某向赵某赔偿5000元

    C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诸葛法官接到市委书记的批条,指令不能判外地企业胜诉

    D

    监狱根据法定的情况没有将因贪污、受贿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原局长万某收监执行

    E

    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案件审判中,先适用法律原则,后适用法律规则

    B.案件审判中,法律原则都必须无条件地适用

    C.法律原则的适用可以弥补法律规则的漏洞

    D.法律原则的适用采取“全有或全无”的方式


    正确答案:ABD
    [考点]法律原则的适用
    [解析]理解法律原则的适用,需要与法律规则区别进行。
    在适用的优先性上,通常遵循以下原则:首先,“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即案件审判中,有规则依据规则,无规则适用原则。A项中“先适用法律原则,后适用法律规则”的说法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当选。其次,“法律原则不得径行适用,除非旨在实现个案正义”,即只有法律规则没有规定或者不能达到个案正义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法律原则,换句话说,法律原则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适用于个案之中的,但并非都必须无条件地适用。可知B项说法错误,当选。
    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即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那么在某一具体个案中,或者该规则是有效因而必须接受的,或者该规则是无效因而对裁决不起作用的。而法律原则的适用方式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具有不同的“强度”,而且具有不同强度甚至互相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如我们在某一个案中采用公平原则,并不因此否定意志自由原则的效力;我们在另一个案中采用意志自由原则,也并不因此而否定公平原则的效力。
    在权衡法律原则的强度时,有些原则自始就是最强的,如被称为“帝王条款”的法律平等原则、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总结一下:二者的区别主要是,法律规则的适用方式是涵摄,法律原则的适用方式是衡量。显而易见,D项说法错误,当选。
    C选项涉及法律原则的裁判功能。由于立法者的有限理性以及社会的变动不居,制定法不可避免会存在漏洞。作为法官,由于社会角色的要求,在面临无明确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新奇、疑难案件时,又不能拒绝审判案件。法律原则在这种情形下,可以直接作为裁判的依据,起到弥补法律漏洞的作用。
    显而易见,C项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不当选。
    [难度系数]**

  • 第14题:

    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法律原则不仅关注行为的共性,而且关注行为的个别性 B.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法律个案之中的 C.法律原则在适用的过程中允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D.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同时适用于同一案件当中


    正确答案:B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内容不同。法律规则的规定是具体的,它着眼于行为的共性;而法律原则不仅关注行为的共性,而且关注行为的个别性。(2)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大小不同。法律规则的规定具体明确,因此,其明确具体的目的一定程度上削弱或阻止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而法律原则的规定比较概括、模糊,故赋予了法官在适用时较大的自由裁量权。(3)适用范围不同。法律规则由于内容明确具体,故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是从日常社会生活中抽象出来的一般性原则,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广。(4)适用方式不同。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之中的,即一条规则在一个案件中,要么全部适用,要么该规则全部无效;而法律原则不同,不同强度的法律原则是可以并存于同一案件之中的。故选B。 

  • 第15题:

    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只适用于一审公诉案件 B.被告人犯数罪,但只对部分犯罪认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 C.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 D.即使适甩该规定,控辩双方对证据有异议时,仍应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正确答案:ACD
    【考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特别规定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条规定,选项A正确,选项B不正确。根据该意见第2条规定,选项C正确。根据该意见第7条规定,选项D正确。正确答案是ACD。

  • 第16题:

    关于“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下列表述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故意杀人案中李某认罪,因案情相对简单,庭审法官可以决定适用该意见审理

    B.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

    C.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认罪的,庭审法官认为可以分开处理的,可以就认罪被告的审理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审理

    D.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的,直接适用该意见


    正确答案:B
    [考点]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问题
    [答案及解析] B.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l条规定:"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本意见审理。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所以选项B正确。第2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本意见审理:(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不宜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所以选项C中有被告人不认罪,选项A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所以不应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故不选。第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书面建议人民法院适用本意见审理。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同意的,适用本意见审理。D项错误。所以本题选B项。

  • 第17题:

    如果法律规定某案件专属于某一案件管辖的,双方当事人就不得通过协议确定管辖法院,但是可以依照“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错
    解析:
    专属管辖排除了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

  • 第18题:

    下列情形哪些是符合我国法律适用原则的()

    A.某监狱依照法律规定,批准正在服刑的钱某保外就医
    B.法官李某为办好案件,多次与原、被告双方私下接触
    C.检察官孙某在办案过程中接到领导批示,按照领导的指示处理此案
    D.村主任李某协调处理本村发生的强奸事件,最终促成双方以赔偿5000元自行了结

    答案:A
    解析:
    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法官不应主动与原被告私下接触,影响判案.B错误;C项违反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C错误;D项强奸罪为刑事公诉案件,不可私了,需要接受法院的刑事审判,故错误。因此,选A项。

  • 第19题:

    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案件审判中,先适用法律原则,后适用法律规则
    B、案件审判中,法律原则都必须无条件地适用
    C、法律原则的适用可以弥补法律规则的漏洞
    D、法律原则的适用采取“全有或全无”的方式

    答案:A,B,D
    解析:
    【考点】法律原则的适用【详解】案件审判中,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此外,法律原则的适用还有两个严格的条件: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没有更强理由,不得迳行适用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适用方式不同于法律规则,它不是像后者那样采取“全有或全无”的方式,而是取决于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强度的原则间作出权衡:被认为强度较强的原则对该案件的裁决具有指导性的作用,比其他原则的适用更有分量。但另一原则并不因此而无效,也并不因此被排除在法律制度之外,因为在另一个案中,这两个原则的强度关系可能会改变。故选ABD。

  • 第20题:

    在我国,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所禁止的不当行为?
    A.受当事人之托探询其他法官承办案件的审理情况
    B.法官告知当事人其案件准备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C.与案件无涉的法官将当事人的诉讼理由书转交给承办该案件的法官
    D.庭长要求某法官汇报案件的审理期限问题


    答案:D
    解析:
    2010年新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 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2010年新修订 的《法官行为规范》第6条规定严守纪律。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得泄露在审判工作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得过问、干预和影响他人正在审理的案件,不得随意发表有损生效裁判严肃性和权威 性的言论。”201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 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 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不得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为案件当事人 说情打招呼。”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在职责范围之外收到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 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转交、邮寄的涉案材料,应当送交本院立案信访部门处理;不得直接转交案件承办 法院、案件承办部门及相关审判组织或者审判人员,也不得在涉案材料上签批任何意见。”可见,本题应选 D项。

  • 第21题:

    根据我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物权问题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船舶抵押权适用抵押地法律
    • B、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 C、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行为地法律
    • D、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律(272条)

    正确答案:B,D

  • 第22题:

    下列关于英美法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 B、法官只能适用法律不能创造法律
    • C、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
    • D、法官只是被告双方争论的“仲裁人”,不参与争论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单选题
    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被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经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的,原行政机关是被告

    B

    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被告

    C

    对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受委托的组织为被告

    D

    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作出共同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C项,被告应为委托的行政机关而不是受委托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