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中止的案例,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 )A.甲利用自己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将某客户网上银行的10万元资金转移到自己账户上,后来怕出事又将资金转回,由于甲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所以甲成立犯罪中止B.乙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乙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乙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乙不能成立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未遂C.丙教唆丈夫毒死患病在床的婆婆,丈夫想到经济负担重就答应了。在丈夫

题目

关于犯罪中止的案例,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 )

A.甲利用自己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将某客户网上银行的10万元资金转移到自己账户上,后来怕出事又将资金转回,由于甲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所以甲成立犯罪中止

B.乙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乙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乙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乙不能成立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未遂

C.丙教唆丈夫毒死患病在床的婆婆,丈夫想到经济负担重就答应了。在丈夫正要将毒药喂给婆婆时,丙产生悔意,将碗打翻,丙成立犯罪中止,但丈夫并不必然成立犯罪中止

D.丁由于对领导不满,告诉朋友要烧掉单位大楼,让朋友帮着搞点汽油。在朋友送来汽油后,丁又后悔了,把汽油卖给了一司机。丁成立犯罪中止,朋友则成立犯罪未遂


相似考题
更多“关于犯罪中止的案例,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 ) A.甲利用自己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将某客户 ”相关问题
  • 第1题:

    乙想杀甲,便约甲吃饭,趁甲还没来之即,在甲的饭菜中放入毒药,因久等未来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甲的恶念,将有毒的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犯罪未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参考答案:C

  • 第2题: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A.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B.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C.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D.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参考答案:ABC

  • 第3题:

    第 68 题 下列关于犯罪形态的分析哪些是正确的:(  )

    A.甲意欲杀乙,于是向乙连开数枪,这时,甲后悔了,于是停止了射击,甲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

    B.吴某为了盗窃,去某仓库“踩点”,查看情况完毕后从仓库出来被公安部门抓获,该行为是盗窃未遂

    C.甲欲杀害乙,结果误把白砂糖当作毒药放入乙食物中,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未遂

    D.甲欲抢劫乙,将乙绑在路边的树上,结果甲的同伴打电话来告知乙身上并没有现金,现金在乙叔叔身上,于是甲放弃抢劫,其实,乙身上带有大量现金,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AC
    A项中甲的行为属于自动放弃可以重复侵害的行为,按犯罪中止处理;B项中“踩点”后被抓,属于犯罪预备;D项中甲的行为属于“欲达目的而不能”,因其听信同伙的话而不得不放弃犯罪,不属于犯罪中止。

  • 第4题:

    甲以杀意猛砍王某数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甲意图分尸,回到现场,见王某尚未死亡。王某对甲说:“我死了不要紧,但你也避免不了吃枪子。”甲感到惧怕,赶紧将王某送到医院。王某虽受重伤,但经抢救得以保命。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对甲意图分尸的行为,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B.甲已离开犯罪现场2小时,但王某尚未死亡,故意杀人尚未既遂,此时救助王某的行为可成立犯罪中止
    C.王某系惧怕被判处死刑,才救助王某,但这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D.如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那么因造成了损害,对甲只能减轻处罚,不能免除处罚

    答案:A,B,C,D
    解析:
    对甲意图分尸的行为,一方面,甲尚未着手分尸;另一方面,甲后来主动放弃杀人与分尸,故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A项正确。对于B项,一般认为犯罪已经呈现结局形态,故甲救助王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既然王某尚未死亡,故意杀人尚未既遂,就不能说故意杀人罪已经呈现终局性。在能够避免王某死亡的前提下,甲主动避免了死亡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B项正确。王某系惧怕被判处死刑,才救助王某。但这属于动机问题,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C项正确。因为王某受到重伤,故甲的行为属于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对其只能减轻处罚,不能免除处罚,D项正确。

  • 第5题:

    张某与婆婆王某素来不和,于是,意图毒死王某。一日,张某听到一个偏方,将味精放入茶里,长期饮用,会导致人中毒,于是照着这样做,结果被人发现。关于甲犯罪形态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B.构成犯罪未遂
    C.构成犯罪中止
    D.构成犯罪既遂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行为与非犯罪行为的界限问题。将味精放入茶里长期饮用会导致人中毒,是没有科学依据的说法,张某的行为属于迷信犯,故不存在成立犯罪的问题。

  • 第6题:

    甲为报复乙将毒药放人乙的饭菜中,后看乙中毒痛苦的样子于心不忍,赶快将乙送人医院,但乙仍死亡。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甲虽然主观上具有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意图,但是,已经发生行为人原本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犯罪已经既遂,已不存在中止的可能。

  • 第7题:

    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争吵激烈,甲欲泼乙,但情急之下甲未能拧开杯盖,后甲追乙离开教室。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未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
    甲欲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说明行为已经着手实施,完全具有既遂的可能性,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既遂,因此只能认定为犯罪未遂。

  • 第8题:

    下列分析不正确的有:()

    A:陈某由于对领导不满,告诉朋友小郑要烧掉单位大楼,让小郑帮着搞点汽油。在小郑送来汽油后,陈某又后悔了,把汽油卖给了一司机。陈某成立犯罪中止,小郑则成立犯罪未遂
    B:邓某教唆丈夫毒死患病在床的婆婆,丈夫想到经济负担就答应了。在丈夫正要将毒药喂给婆婆时,邓某产生悔意,将碗打翻,邓某成立犯罪中止,但丈夫并不必然成立犯罪中止
    C:宋某基于杀人故意朝仇人肚子捅了一刀,见被害人非常痛苦,宋某又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经查明,宋某的一刀刚好割断被害人发炎的阑尾,即使不被宋某及时送往医院也不会死亡。由于宋某的救助行为与被害人不会死亡的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宋某不是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未遂
    D:杨某利用自己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将某客户网上银行的10万元资金转移到自己账户上,后来怕出事又将资金转回。由于杨某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所以杨某成立犯罪中止

    答案:A,C,D
    解析:
    【考点】犯罪中止。详解:A项中,小郑的行为成立犯罪预备,故A选项应入选;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有效防止结果发生的,可以成立犯罪中止,但并不当然及于没有采取中止行为的共犯,没有采取自动有效防止结果发生的共犯成立犯罪未遂,故B选项正确。C项中,宋某在能够达到既遂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符合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应成立犯罪中止。D项中,杨某已经成功控制了财物,达到既遂状态,不能再成立中止,故D选项应入选。

  • 第9题:

    甲某精心准备窃取银行客户密码,晚上在家利用互联网。将客户账上的十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其妻发现后,极力劝阻,甲某悔悟,又将十万元转入客户的账户,贾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概述。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①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②在一般情况下,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③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或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是盗窃罪的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④本罪的直接客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为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制度。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

  • 第10题:

    甲有外遇,欲杀其妻乙。某日,甲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乙。因久等乙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甲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关于甲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犯罪预备
    • B、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 C、犯罪未遂
    • 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犯罪预备

    B

    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 C
    解析:
    着手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法益产生了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一般认为,犯罪的着手是实行阶段的起点。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乙欲杀死丈夫甲,投毒于饭菜中,等待甲回家来吃。此时乙的投毒对甲的生命虽产生危险,但尚未达到紧迫、直接的程度,此时不属于杀人的着手,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与预备阶段的中止的区别是停止犯罪是被迫的还是自动的。成立犯罪预备,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为了犯罪,也即停止犯罪是被迫的。中止的自动性是指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意图。本题中,乙打消杀人恶念,并倒掉事先准备的有毒饭菜,成立犯罪中止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以杀意猛砍王某数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甲意图分尸,回到现场,见王某尚未死亡。王某对甲说:“我死了不要紧,但你也避免不了吃枪子。”甲感到惧怕,赶紧将王某送到医院。王某虽受重伤,但经抢救得以保命。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对甲意图分尸的行为,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B

    甲已离开犯罪现场2小时,但王某尚未死亡,故意杀人尚未既遂,此时救助王某的行为可成立犯罪中止

    C

    王某系惧怕被判处死刑,才救助王某,但这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D

    如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那么因造成了损害,对甲只能减轻处罚。不能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项,甲虽然意图分尸,但是尚未着手分尸行为。甲后来主动放弃杀人与分尸,故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B项,若犯罪已经呈现终局形态,则甲救助王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但是既然王某尚未死亡,故意杀人尚未既遂,就不能说故意杀人罪已经呈现终局性。在能够避免王某死亡的前提下,甲主动避免了死亡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
    C项,王某系惧怕被判处死刑,才救助王某。但这属于动机问题,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D项,因为王某受到重伤,故甲的行为属于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对其只能减轻处罚,不能免除处罚。

  • 第13题:

    某夜,甲欲去盗窃某商场,行至半途,遇到联防队队员盘查,甲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D
    甲并未着手实行犯罪,处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阶段,故属于犯罪预备,答案为 D。

  • 第14题:

    甲某将床上的人打昏并欲奸污的行为是( )。

    A.犯罪未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A
    甲某的强奸行为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因其已经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行为,即已经实施了犯罪的着手行为。故选A。

  • 第15题:

    甲欲与其妻乙离婚,乙不同意,某日,甲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乙,因久等未归且惧怕法律制裁,甲打消杀乙念头,将菜倒掉。关于甲的犯罪未完成形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成立犯罪预备
    B.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已经投毒,成立犯罪未遂
    D.已经着手,成立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答案:A,C,D
    解析:
    本案中甲已将毒药拌入菜中,因此不再是犯意表示,而是进入了犯罪预备阶段。因为饭菜还在甲的控制之下,是否端给乙吃还不一定,未对乙的生命造成“现实、紧迫的危险”,所以属于犯罪预备,而不属于“着手”的实行行为。此时,因为久等其妻未归且惧怕法律制裁而停止犯罪,是主动停止,故构成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 第16题:

    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

    A.犯罪预备
    B.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形态。 依据实质的客观说,着手作为实行行为的开始,必然是具有侵害法益紧迫危险性的行为。乙欲杀人而往饭菜中投放毒药的行为,由于被害人并不在现场,在时间和空间上都与毒药存在一定的距离,因而不具有侵害甲生命权的紧迫危险性,属于预备行为。只有当甲随时可能食用毒药时,才产生死亡结果出现的紧迫危险性,才是故意杀人罪的着手。乙在预备阶段,由于惧怕日后的刑罚惩罚而放弃犯罪,此时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意图,成立中止。综上,乙成立故意杀人罪预备阶段的中止。

  • 第17题:

    甲将乙打晕后拖入水中,以为乙必死无疑,但适逢过路人丙将乙救活。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未遂。本题中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甲认为应当实行的行为实行终了,但意外情况阻止了结果的发生,即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因此属于犯罪未遂。

  • 第18题:

    甲与乙通奸后共谋杀害乙的丈夫,甲将一包毒药交给乙,乙因愧疚而没有投毒,并到公安机关自首。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甲成立犯罪未遂,乙成立犯罪中止
    B.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中止
    C.甲、乙均成立犯罪中止
    D.甲、乙均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
    甲和乙已经实施了商议犯罪计划、准备犯罪工具的犯罪预备行为,超出了犯意表示阶段,进入到预备阶段,但并未进一步实施实行行为,因此甲、乙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D选项错误。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且具备有效性的,单独成立犯罪中止,中止的效力不及于其他共同犯罪人,其他共同犯罪人应认定为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本案中,乙自动放弃犯罪并避免了犯罪结果发生,成立犯罪中止;由于乙在预备阶段中止,而整个共同犯罪的进程从属于实行犯,甲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进入实行阶段,因此属于犯罪预备。B选项正确,AC选项错误。

  • 第19题:

    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乙将毒药拌入凉菜中意图杀甲,甲伸出筷子夹凉菜时,乙感到害怕,谎称菜被苍蝇爬过不能吃,阻止了乙,后将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属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B:属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C:构成故意杀人罪
    D:属于不能犯

    答案:B,C
    解析:
    被害人“甲伸出筷子夹凉菜”,表明生命面临紧迫危险,可判定杀人已“着手”。

  • 第20题:

    甲与李某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李某。但甲后来向李某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李某还回钥匙。李某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李某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8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属于盗窃中止
    B:甲的行为属于盗窃预备
    C:甲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D:甲与李某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答案:A,B,C
    解析:
    【考点】盗窃罪及共同犯罪。详解: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题中甲和李某共谋盗窃汽车,虽然后来甲向李某表明放弃犯罪,但是他却让李某继续配制钥匙用于犯罪,实际上是参与了犯罪,是盗窃罪的共犯。对于共犯,刑法关于刑事责任承担的理论采用的观点是“部分行为,全部责任”。本题中,李某已经盗窃了汽车,构成了盗窃罪的既遂,对于甲,按照上述理论,虽然其只是参与钥匙配制过程,但是仍然承担全部责任,也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 第21题:

    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预备
    • B、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 C、犯罪未遂
    • 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犯罪预备

    B

    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欲与其妻乙离婚,乙不同意,某日,甲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乙,因久等未归且惧怕法律制裁,甲打消杀乙念头,将菜倒掉。关于甲的犯罪未完成形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成立犯罪预备

    B

    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

    已经投毒,成立犯罪未遂

    D

    已经着手,成立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 D,A
    解析:
    甲已将毒药拌入菜中,因此不再是犯意表示,而是进入了犯罪预备阶段。因为饭菜还在甲的控制之下,是否端给乙吃还不一定,未对乙的生命造成“现实、紧迫的危险”,所以属于犯罪预备,而不属于着手的实行行为。此时,因为久等其妻未归且惧怕法律制裁而停止犯罪,是主动停止,故构成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