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张某生还并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张某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因此而无效B.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C.张某可与李某协议解除王某之子与李某之间的收养关系D.若张某和王某共有的房屋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第三人可不予返还

题目

如张某生还并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某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因此而无效

B.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C.张某可与李某协议解除王某之子与李某之间的收养关系

D.若张某和王某共有的房屋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第三人可不予返还


相似考题
更多“如张某生还并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张某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 ”相关问题
  • 第1题:

    詹三下落不明满8年,其妻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詹某申请宣告失踪,由人民法院作出何种判决?若后发现其生还。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其妻不同意,人民法院应当:( )

    A.由王某和詹某商量,如协商不成,驳回申请

    B.只按詹某的申请宣告失踪,发现生还也不撤销死亡宣告,因为王某不同意

    C.先按王某的要求宣告死亡,发现生还再根据詹某的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D.只按王某的申请宣告死亡,发现生还也不撤销死亡宣告,因为王某不同意


    正确答案:C
    「考点」死亡宣告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顺序,其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第二顺序:父母、子女;第三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四顺序:其他有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人。本题中第一顺序的配偶要求宣告死亡,故应当宣告死亡。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因此尽管其妻不同意,其父仍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因为宣告死亡只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既然事实证明该推定是错误的,就应该以申请撤销该推定,不能受到申请顺序的限制。

  • 第2题:

    张某于2011年下落不明,2015年经其妻余某申请后法院宣告张某死亡。2016年,余某与李某再婚,2017年张某出现,法院撤销张某的死亡宣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余某与李某、张某的婚姻关系均解除

    B.余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不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恢复

    C.余某与李某、张某的婚姻关系均存续,因而余某犯重婚罪

    D.余某需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声明才能确定与何人存续婚姻关系


    【答案】B。解析:《民法总则》51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本题张某宣告死亡且配偶余某已再婚,因此不得自行恢复。

  • 第3题:

    李某因所乘飞机失事自2011年6月1日至今下落不明。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如果李某的父母欲申请宣告李某死亡,其妻不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李某父母的申请宣告李某死亡

    B.如果李某的配偶申请宣告李某死亡,人民法院最早可在2016年6月1日宣告李某死亡

    C.如果人民法院宣告李某死亡,则判决宣告之日为李某死亡的日期

    D.如果与李某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发现李某尚在世,即使李某的配偶不同意,该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撤销对李某的死亡宣告


    参考答案:CD

  • 第4题: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A.有效

    B.无效

    C.部分无效

    D.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才有效


    正确答案:A
    解析:宣告死亡只是推定死亡,不同于自然死亡,如果被宣告死亡之人仍然生存,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 第5题:

    李某和张某于200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李甲和李乙。李某于2005年外出务工,但 一直未归,下落不明。2009年,妻子张某依法申请宣告他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 后,其妻子、子女和父亲对其遗产作了分割和继承。存款10万元和汽车归其父所有,房屋和其 他财产归其妻子和子女所有。
    李某被宣告死亡后,张某因无力抚养将李甲送给石某夫妇收养。2011年,张某带着李乙 改嫁马某。但几个月之后,马某不幸在一次车祸中身亡。
    2012年,李某意外出现,法院依照其申请,撤销了对他的死亡宣告。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有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宣告他死亡。具体到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下落不明满2年,张某即可申请宣告他死亡
    B.张某需在申请宣告李某死亡之前宣告他失踪
    C.如其妻张某未申请宣告李某死亡,则李父不得申请宣告其死亡
    D.如李某下落不明的期限已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即使张某申请宣告失踪,法院也应作 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答案:C
    解析:
    《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9条枧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须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据此,BD两项错误。该解释第条规定,申请 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故C项正确。

  • 第6题:

    2014年6月1日,家住北京市通州区的韩某乘坐MH360航班从马来西亚飞回北京。飞机中途失事,至今下落不明。韩某妻子何某欲将儿子小韩送养以便再嫁。韩某的父母不知如何处理,咨询刘律师。关于刘律师的答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韩某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韩某死亡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韩某的父母申请宣告韩某死亡,其妻何某申请宣告失踪,通州区法院应当根据父母的申请宣告韩某死亡

    C.如通州区法院宣告韩某死亡,则判决作出之日视为韩某死亡的日期

    D.如通州区法院宣告韩某死亡但是韩某并未死亡的,在被宣告死亡期间韩某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

    答案:B
    解析:
    A 项考查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根据《民法总则》第 46 条的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 2 年。本题中,韩某乘坐MH360 飞机中途失事属于意外事件,利害关系人依法有权申请宣告韩某死亡,且没有顺序先后的限制。故 A 项错误,不当选。 B.项考查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根据《民法总则》第 47 条的规定,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本题中,韩某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依法满 2 年即可宣告死亡,至今已 4 年有余,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因此,法院应当根据韩某父母的申请宣告韩某死亡。故 B 项正确,当选。 C.项考查死亡时间的确定。根据《民法总则》第 48 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本题中,韩某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而非判决作出之日视为韩某死亡的日期。故C 项错误,不当选。 D.项考查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根据《民法总则》第 49 条的规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本题中,如韩某被通州区法院宣告死亡而实际上并未死亡的,其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可能有效、可能无效、可能效力待定,也可能可撤销)。因此,并非一定效力待定。故 D项错误,不当选。

  • 第7题:

    某地连降大雨,2001年8月1日大坝决堤,张某在洪水中失踪,一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2005年8月1日起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张某死亡
    B:2003年8月1日起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张某死亡
    C: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张某死亡前,必须先申请宣告其失踪
    D:张某的父亲想宣告张某死亡,但是张某的妻子不同意,张某的父亲不能申请宣告张某死亡

    答案:B,D
    解析:
    张某由于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是2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满2年。根据《民通意见》第28条的规定,应当可以推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宣告死亡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2年期间,因此申请宣告张某死亡的时间从2003年8月1日开始,所以B选项正确。根据《民通意见》第29条的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所以C选项不正确。《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正确。

  • 第8题:

    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李某改嫁于刘某,1年后刘某死亡。2年后张某出现,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张某与李某原有的婚姻关系()

    • A、自行恢复
    • B、不得自行恢复
    • C、经李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 D、经张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正确答案:B

  • 第9题:

    下列关于死亡宣告撤销法律后果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 B、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子女被他人收养的,不得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无效
    • C、依照继承法取得被宣告死亡人财产的人应予返还
    • D、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李某改嫁于刘某,1年后刘某死亡。2年后张某出现,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张某与李某原有的婚姻关系( )
    A

    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李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D

    经张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宣告死亡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B

    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C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D

    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不应当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C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D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民法总则》第47条规定,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可见,我国《民法总则》未对申请宣告死亡的顺序进行规定
    B项,《民法总则》第49条规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可见,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受死亡宣告的影响。但是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规则,其实施的民事行为的效力可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或可撤销,并非全部有效。
    C项,《民法总则》第51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D项,《民法总则》第53条第1款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说明】《民法总则》未实施前的规定——《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④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根据“新法优于旧法”原则,该规定已废止。因此原司法部答案AD更改为D。

  • 第13题:

    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李某改嫁于刘某,1年后刘某死亡。2年后张某出现,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张某与李某原有的婚姻关系()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李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D.经张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参考答案:B

  • 第14题:

    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


    正确答案:AD
    【考点】宣告死亡
    【详解】根据《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限制,而撤销死亡宣告的申请人不受顺序限制,因此选项A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9选项8错误。根据《民通意见》第37条的规定,选项C错误。根据《民通意见》第40条的规定,选项D正确。

  • 第15题:

    下列关于死亡宣告撤销法律后果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B.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子女被他人收养的,不得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无效

    C.依照继承法取得被宣告死亡人财产的人应予返还

    D.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参考答案:A
    解析:《民通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 第16题:

    张某一家共4 口人:张某夫妇、两岁的儿子及张父。张某自1992年外出打工,1993年春节托人捎给 其妻王某一封信和6000元钱,其后音信皆无。1998年2月,对张某的归来不抱希望的王某向法院申请 宣告张某死亡,法院依法于1999年10月宣告张某死亡。张某和王某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现金6000元。2000年5月,王某将儿子送与李某收养。之后,王某与刘某结婚,但1年后刘某即病故。
    如张某生还并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张某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而无效
    B.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C.张某可与李某协议解除王某之子与李某之间的收养关系
    D.若张某和王某共有的房屋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第三人可不予返还


    答案:A
    解析:
    A [解析]《民通意见》第36条第2款规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 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 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由此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 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 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 关系自行恢复。”由此可知B项正确。第3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 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 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因此,张某与李某经协商后可以解除王某之子与李某之间的收养 关系,C项正确。第40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 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可知D项 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

  • 第17题:

    贾某与其妻子艾某育有一子,2014年3月1日,贾某在外地遭遇地震下落不明。2016年10月,艾某向法院申请贾某宣告死亡。就此,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A.贾某下落不明不满四年。不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
    B.贾某的母亲同时向法院申请贾某宣告失踪的,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C.法院宣告贾某死亡后,贾某又出现的,应由艾某申请撤销宣告死亡
    D.法院宣告贾某死亡后,贾某又出现的,其与艾某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答案:B
    解析:
    《民法总则》第46条关于宣告死亡的条件,规定了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因此选项A错误。《民法总则》第47条规定,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选项B正确。《民法总则》第50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因此选项C答案过于片面。《民法总则》第51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选项D中无法判断艾某是否再婚或者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因此选项D不选。故本题答案为B。

  • 第18题:

    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A,D
    解析:
    【考点】宣告死亡【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据此,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限制,而撤销死亡宣告的申请人不受顺序限制,因此选项A正确。《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只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才为有效,而只有合法的民事行为才是民事法律行为,据此,选项B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7条的规定,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因此选项C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0条的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因此,选项D正确。

  • 第19题: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A、无效
    • B、有效
    • C、部分无效
    • D、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才有效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自然人宣告死亡的规定正确的有()。

    • A、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宣告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 B、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
    • C、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 D、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正确答案:B,C,D

  • 第2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死亡宣告撤销法律后果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B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子女被他人收养的,不得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无效

    C

    依照继承法取得被宣告死亡人财产的人应予返还

    D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正确答案: B
    解析: 《民通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 第22题:

    单选题
    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李某改嫁于刘某,1年后刘某死亡。2年后张某出现,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被撤消后,张某与李某原有的婚姻关系()
    A

    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李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D

    经张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正确答案: A
    解析: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 第23题:

    单选题
    2014年6月1日,家住北京市通州区的韩某乘坐MH360航班从马来西亚飞回北京。飞机中途失事,至今下落不明。韩某妻子何某欲将儿子小韩送养以便再嫁。韩某的父母不知如何处理,咨询刘律师。关于刘律师的答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8年真题]
    A

    韩某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韩某死亡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

    韩某的父母申请宣告韩某死亡,其妻何某申请宣告失踪,通州区法院应当根据父母的申请宣告韩某死亡

    C

    如通州区法院宣告韩某死亡,则判决作出之日视为韩某死亡的日期

    D

    如通州区法院宣告韩某死亡但是韩某并未死亡的,在被宣告死亡期间韩某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民法总则》第46条的规定,自然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的,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本题中,韩某乘坐MH360飞机中途失事属于意外事件,利害关系人依法有权申请宣告韩某死亡,且没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项,《民法总则》第47条规定,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本题中,韩某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依法满2年即可宣告死亡,至今已4年有余,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因此,法院应当根据韩某父母的申请宣告韩某死亡。
    C项,《民法总则》第4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本题中,韩某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而非判决作出之日视为韩某死亡的日期。
    D项,《民法总则》第49条规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本题中,如韩某被通州区法院宣告死亡而实际上并未死亡的,其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可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和可撤销这几种情形。因此,并非一定效力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