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

题目

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

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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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更多“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携带凶器进行抢夺,则甲的行为( )。

    A.构成抢劫罪

    B.不构成犯罪

    C.构成抢夺罪

    D.构成盗窃罪


    参考答案:A

  • 第2题:

    第 49 题 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在1995年1月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995年2月抢夺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

    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


    正确答案:A

  • 第3题:

    下列选项中成立盗窃罪的是

    A.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B.多次盗窃
    C.人户盗窃
    D.携带凶器盗窃

    答案:A,B,C,D
    解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 第4题:

    关于犯罪主体,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15周岁的甲携带匕首抢夺他人财物5000元,持匕首抢劫他人财物4000元。应当将9000元都计算为甲的抢劫数额
    B.14周岁的乙帮助18周岁的丙绑架他人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乙和丙在故意杀人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C.15周岁的李某在帮助他人贩卖毒品时被稽查人员稽查。李某持砍刀将稽查人员砍成重伤,李某的砍人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本罪是妨害公务罪,15周岁的人不需要对此负责
    D.伪证罪的实行犯必须具有特殊身份


    答案:A,D
    解析:
    【 解析】AD。A,15周岁的人携带凶器抢夺的也是抢劫罪;B是过失致人死亡,不能追究乙的刑事责任;C构成故意伤害罪,本罪由妨害公务罪转化而来。D是正确的。

  • 第5题:

    甲14周岁零9个月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刚满15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5万元。则甲构成何罪?( )
    A.构成一个抢夺罪,犯罪数额3万元;构成一个抢劫罪,犯罪数额5万元
    B.构成抢劫罪,犯罪数额8万元
    C.构成抢劫罪,犯罪数额5万元,不再构成别的犯罪
    D.不构成任何犯罪


    答案:B
    解析:

  • 第6题: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15周岁)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导致被运送人10人死亡,
    甲不构成犯罪
    B.乙(14周岁)携带自制火药枪进行抢夺,但未使用该凶器的,不成立犯罪
    C.丙(15周岁)明知破坏水库大坝会导致多人死亡,仍然实施决水行为,引起3人死亡的,不成立犯罪
    D.丁(不满15周岁)数次教唆他人制造、走私和贩卖毒品,不成立犯罪


    答案:A
    解析:
    【 解析】A。A致人死亡是过失,不构成犯罪;B是抢劫罪;C构成故意杀人罪;D要追究贩卖毒品罪的刑事责任。

  • 第7题:

    以下关于犯罪主体的各种说法,正确的是?
    A.甲(15周岁)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导致被运送人10人死亡,甲不构成犯罪

      B.乙(14周岁)携带自制火药枪进行抢夺,但未使用该凶器的,构成抢夺罪

      C.丙(15周岁)明知破坏水库大坝会导致多人死亡,仍然实施决水行为,引起3人死亡的,不应当构成犯罪

      D.丁(不满15周岁)数次教唆他人制造、走私和贩卖毒品,但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
    A。A致人死亡是过失,不构成犯罪;B是抢劫罪;C构成故意杀人罪;D要追究贩卖毒品罪的刑事责任。

  • 第8题:

    甲携带凶器进行抢夺,则甲的行为()。

    • A、构成抢劫罪
    • B、不构成犯罪
    • C、构成抢夺罪
    • D、构成盗窃罪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 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
    • 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 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关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
    • B、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可以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
    • C、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 D、行为人将随身携带的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A,B,C,D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B

    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

    C

    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D

    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以下关于犯罪主体的各种说法,正确的是()。
    A

    甲(15周岁)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导致被运送人l0人死亡,甲不构成犯罪

    B

    乙(14周岁)携带自制火药枪进行抢夺,但未使用该凶器的,构成抢夺罪

    C

    丙(15周岁)明知破坏水库大坝会导致多人死亡,仍然实施决水行为,引起3人死亡的,不应当构成犯罪

    D

    丁(不满l5周岁)数次教唆他人制造、走私和贩卖毒品,但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 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


    正确答案:A
    【考点】犯罪数额的计算
    【详解】在刑法理论上,数罪存在异种数罪与同种数罪之分。异种数罪是指一人犯了数个不同种类的罪行,同种数罪是指一人犯了数个相同的罪行。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对于同种数罪,原则上不数罪并罚。对于多次触犯同种财产性犯罪的情形,就涉及犯罪数额的累计计算问题。A选项,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应被认定为抢劫罪。因此甲15周岁时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既然同为抢劫罪,就应将两次犯罪的犯罪数额进行叠加,甲的犯罪数额为5万元。A项正确。B选项,受贿罪的特点在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当被告人私下收受他人财物的时候,受贿行为就已经既遂了。即使后来行为人再将受贿款用于单位的公务开支,也并不能改变其已经非法占有的性质。因此不应当在受贿数额中除去用于公务开支的部分。B项错误。C选项,行为人使用后一次诈骗所得钱款补偿第一次诈骗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尽管其在形式上实施数次诈骗行为,而且每次行为都单独构成了犯罪,但它事实上是一个整体的犯罪过程,行为人在实质上可被视为仅实施了一个诈骗行为。这种形式下的诈骗犯罪。从主观上看,行为人并非意图将全部诈骗所得据为己有,而是只想占有其中的一部分;从客观上看,受骗人财物被骗,失去的并非是全部被骗财物,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在计算此类案件的犯罪数额时应当除去已归还的犯罪数额。丙的诈骗数额应被认定为6+12—6=12万元。故C项错误。D选项,丁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构成诈骗罪。但是在计算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时,应当刨去手机本身的价值,因为对于丁窃取手机的行为不能重复评价,丁销售赃物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并不另行构成犯罪。故丁的诈骗数额不是1万元,而是4,000元。D项错误。故答案为A。

  • 第14题:

    携带凶器抢夺的构成抢劫罪。对“凶器”有以下几种理解:
    ①凶器应该是能够杀伤人的器物,枪能杀伤人,所以携带枪支抢夺是抢劫。
    ②凶器不仅包括通常意义上的凶器,如刀子、匕首、枪支,还包括用法上的凶器,如石头、砖头,为了抢夺不成时使用而随身携带砖头就属于携带凶器。
    ③如甲某精于使用弹弓,他随身携带威力很大的弹弓抢夺,并且有在抢夺不成时使用弹弓的想法,那么携带弹弓抢夺也属于“携带凶器抢夺”。关于上述三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①为文理解释,②③为论理解释
    B.①②为文理解释,③为论理解释
    C.①③为文理解释,②为论理解释
    D.①②③均为论理解释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解释的分类。①中对枪支作为凶器的判断,根据刑法所用文字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的方式即可使其涵义明确,是文理解释。②③则要用论理解释中的扩张解释,扩大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按照立法精神,根据法理作出解释,是论理解释。因此,BCD项均为错误选项。

  • 第15题:

    关于抢夺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系着领带抢夺他人财物,领带能够勒死他人,因此属于凶器。甲的行为属于携带凶器抢夺的情形,成立抢劫罪
    B:乙携带管制刀具尾随他人,趁他人不注意时,使用管制刀具将他人背着的背包带划断,取得他人背包及其中财物。乙的行为属于携带凶器抢夺,成立抢劫罪
    C:丙明知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被害人轻伤结果。甲的行为属于抢夺罪的加重情节
    D:出租车司机丁趁乘客下车还没来得及拿走财物的时候迅速驾车离开现场。丁的行为属于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成立抢夺罪

    答案:B
    解析:
    【考点】抢夺罪。详解:A选项:凶器分为性质上的凶器与用法上的凶器。所谓性质上的凶器即枪支、管制刀具等在性质上就是用于伤害、杀害他人的器物。用法上的凶器是指本来不是凶器,但被行为人用来作为犯罪工具的器物。例如,菜刀、石块等。根据一般社会观念,领带所具有的对生命、身体的危险感的程度并未达到凶器的程度,因此系着领带抢夺的,不属于携带凶器抢夺,不构成抢劫罪,选项A错误。B选项:管制刀具应认定为“凶器”,乙携带管制刀具并直接针对财物使用管制刀具进行抢夺的,属于携带凶器抢夺,成立抢劫罪,B选项正确。C选项: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选项C错误。D选项:出租车司机趁乘客下车还没来得及拿走财物的时候迅速驾车离开现场的,属于窃取他人占有财物的行为,成立盗窃罪。请注意: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乘客仍然在现场,因此财物在刑法上的占有者仍然是乘客。选项D错误。

  • 第16题:

    下列不可以单处罚金的情形是:( )
    A.甲,16周岁,在与同学打架过程中致人轻伤
    B.乙,20周岁,盗窃他人财物2,000元,为初次犯罪
    C.丙,30周岁,诈骗他人财物3,000元
    D.丁,18周岁,抢夺他人财物2,000元


    答案:A
    解析:

  • 第17题:

    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扒窃成立盗窃罪的,以携带凶器为前提
    B:扒窃仅限于窃取他人衣服口袋内体积较小的财物
    C:扒窃时无论窃取数额大小,即使窃得一张白纸,也成立盗窃罪既遂
    D:人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多次盗窃

    答案:D
    解析:
    【考点】盗窃罪【详解】《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之间都是用的起到并列作用的顿号,且这四种情形与前面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由或者连接而成为并列关系,因此可以理解为:(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2)多次盗窃的;(3)入户盗窃的;(4)携带凶器盗窃的;(5)扒窃的,这五种情形都构成盗窃罪,且对于人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没有犯罪数额和次数的限制,因此,A错误,D正确;B选项认为扒窃仅仅是窃取他人口袋内体积较小的财物,缩小了扒窃的认定范围,因此是错误的,扒窃针对的是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物品,不限于口袋;虽然扒窃要构成盗窃罪没有次数和数额的限制,但是根据《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以犯罪论处。C中扒窃到白纸的行为明显情节显著轻微,应不以盗窃罪论处,C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D。

  • 第18题:

    甲潜入他人房间欲盗窃,忽见床上坐起一老妪,哀求其不要拿她的东西。甲不理睬而继续翻找,拿走一条银项链(价值4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并未采取足以压制老妪反抗的方法取得财物,不构成抢劫罪
    B:如认为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在于是秘密取得财物还是公然取得财物,则甲的行为属于抢夺行为;如甲作案时携带了凶器,则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
    C:如采取B选项的观点,因甲作案时未携带凶器,也未秘密窃取财物,又不符合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要件,无法以侵犯财产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D:如认为盗窃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可按盗窃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盗窃罪。详解:盗窃罪的行为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窃取是指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本含义也是秘密窃取,但如果将盗窃限定为秘密窃取,则必然存在处罚上的空隙,造成不公正现象。本案即为这种情况。因此,不应当将盗窃行为限于秘密窃取,应当承认公开窃取行为也构成盗窃罪。例如,行为人进入他人住宅后,明知卧床不起或者胆小的占有者盯着自己,但依然搬走他人的电视机。或者,明知停车场管理者看守着他人的自行车,仍然偷走自行车。此时,行为人既不采取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压制受害者的反抗(受害者也没有反抗),也不怕别人知道自己的盗窃行为。但是,由于行为人获得财物的手段仍然是和平的,这种行为仍然是盗窃行为。因此,刑法理论就必须面对现实,承认公开窃取行为也构成盗窃罪。根据上述分析,本题的四个选项都是正确的。

  • 第19题:

    关于抢夺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系初犯,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B: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过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C:两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抢夺数额虽然没有达到较大的标准,也应按照抢夺罪定罪处罚
    D:携带凶器抢夺的,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答案:C
    解析: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A项正确。按照此解释的第6条规定,B项正确。按照《刑法》第267条第1款和上述解释的第2条的规定,C项错误。按照《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D项正确。@##

  • 第20题:

    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 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
    • 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 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下列构成抢夺罪的有()。

    • A、携带凶器抢夺
    • B、一年内曾因抢夺受过行政处罚的
    • C、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 D、多次抢夺的

    正确答案:C,D

  • 第22题:

    抢夺公私财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重的情形是指()。

    • A、多次抢夺的
    • B、抢夺青壮年的
    • C、数额特别巨大的
    • D、携带凶器抢夺的

    正确答案:A

  • 第23题:

    多选题
    甲潜入他人房间欲盗窃,忽见床上坐起一老妪,哀求其不要拿她的东西。甲不理睬而继续翻找,拿走一条银项链(价值4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甲并未采取足以压制老妪反抗的方法取得财物,不构成抢劫罪

    B

    如认为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在于是秘密取得财物还是公然取得财物,则甲的行为属于抢夺行为;如甲作案时携带了凶器,则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

    C

    如采取B选项的观点,因甲作案时未携带凶器,也未秘密窃取财物,又不符合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要件,无法以侵犯财产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D

    如认为盗窃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可按盗窃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包括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虽公然取得财物,但并没有采取以上三种方式,所以不构成抢劫罪。
    B项,如果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在于是秘密取得财物还是公然取得财物,那么甲获得财物的行为是公开的,而非秘密的,应当构成抢夺罪。《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C项,根据B项的观点,如果公然取得财物不构成盗窃罪而是抢夺罪,但此时不符合抢夺罪的入罪数额要求,不得以抢夺罪定罪处罚,并且甲也没有采取暴力、胁迫、欺骗、敲诈勒索等方式,故不成立侵犯财产罪。
    D项,根据《刑法》第264条关于盗窃罪行为方式的规定,甲为取财而进入户内,并且在户内公开盗窃,构成入户盗窃。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并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次数的限定,因此可按盗窃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 第24题:

    单选题
    抢夺公私财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重的情形是指()。
    A

    多次抢夺的

    B

    抢夺青壮年的

    C

    数额特别巨大的

    D

    携带凶器抢夺的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