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与某书店因十几本工具书损毁发生纠纷,书店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损毁图书以证明遭受的损失。关于本案被损毁图书,属于下列哪些类型的证据?( )。A.直接证据B.间接证据C.书证D.物证

题目

周某与某书店因十几本工具书损毁发生纠纷,书店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损毁图书以证明遭受的损失。关于本案被损毁图书,属于下列哪些类型的证据?( )。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书证

D.物证


相似考题
更多“周某与某书店因十几本工具书损毁发生纠纷,书店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损毁图书以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起诉与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诉戚某偿还欠款一案,法院受理后查明其提出该诉讼请求已逾诉讼时效期限,且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应判决驳回赵某的起诉

    B.妻子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周某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周某在6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C.王老汉因与女儿赡养费数额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于2008年7月判决其女儿每月向其付赡养费800元,判决生效。2010年1月,王老汉因患糖尿病,日常开支大增,再次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提高赡养费的金额,法院应当受理

    D.卿某在居住的小区内将邻居程某打伤,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卿某赔偿自己的实际损失。法院经审理判决赔偿生效后,程某认为自己在小区内丢了脸,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卿某对自己所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人民法院对程某的起诉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C
    C。

  • 第2题:

    下列情形中,法院应受理起诉的有:( )

    A.张某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后经法院调解维持,三个月后,张某以相同的事实、理由再次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
    B.钱某就生态补偿费用问题与市环保局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相关行政行为
    C.罗某就房屋租赁问题与孙某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令孙某支付租金,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已经超过3年诉讼时效
    D.于某与梁某因买卖房屋发生纠纷,梁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双方存在书面仲裁协议

    答案:C
    解析:
    考查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1、2、7项的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故选项A、B、D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19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正确答案为C。

  • 第3题:

    下列情形中,法院应受理起诉的有:( )

    A.张某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后经法院调解维持,二三个月后,张某以相同的事实、理由再次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
    B.钱某就生态补偿费用问题与市环保局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相关行政行为
    C.罗某就房屋租赁问题与孙某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令孙某支付租金,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已经超过3年诉讼时效
    D.于某与梁某因买卖房屋发生纠纷,梁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双方存在书面仲裁协议

    答案:C
    解析:
    考查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1、2、7项的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故选项A、B、D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19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正确答案为C。

  • 第4题:

    小张与某商店因数十本书籍损毁发生纠纷,商店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损毁书籍以证明遭受的损失。关于本案被损毁书籍,属于下列哪些类型的证据:( )

    A.间接证据
    B.直接证据
    C.书证
    D.物证

    答案:B
    解析:
    考查证据的分类。

  • 第5题: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起诉与受理的说法正确 的是:( )
    a.赵某诉戚某偿还欠款一案,法院受理后查明其 提出该诉讼请求已逾诉讼时效期限,且无中止、中断、 延长事由的,应判决驳回赵某的起诉
    b.妻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夫周某离婚,后经 法院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夫周某在3个月 内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c.王老汉因与女儿赡养费数额发生纠纷,诉至法 院,法院审理后于2008年7月判决其女儿每月向其付 赡养费800元,判决生效。2010年1月,王老汉因患糖 尿病,日常开支大增,再次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 提高赡养费的金额,法院应当受理
    d.卿某在居住的小区内将邻居程某打伤,程某遂 向法院起诉,要求卿某赔偿自己的实际损失。法院经 审理判决赔偿生效后,程某认为自己在小区内丢了脸, 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卿某对自己所受到的精神损害 进行赔偿,人民法院对程某的起诉应当受理


    答案:C
    解析:

  • 第6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与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下列哪种情况下的起诉,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案件?()

    A:2013年7月,张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同年9月,张某申请撤诉获得法院准许。2014年6月,张某再次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
    B:陈某与吴某合同纠纷一案,甲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裁定驳回陈某的起诉,陈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陈某再次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且符合起诉条件
    C:齐老太太与儿子赡养费纠纷一案,A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于2012年6月判决儿子每月向齐老太太支付赡养费800元,双方均未上诉。2014年1月,齐老太太因患心脏病,再次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
    D:赵某与秦某侵权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一审、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后,赵某再次向区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
    【考点】一事不再理。详解:《民诉法解释》第214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A选项中,张某2003年9月撤诉,2004年6月再起诉,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6个月的不准再次起诉期限,因而人民法院应予受理。A选项不应当选。《民诉法解释》第212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B选项中陈某的起诉应该受理。B选项不应当选。《民诉法解释》第218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C选项中,齐老太太患心脏病属于出现了新的情况,因而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C选项不应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5项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D选项中,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对赵某的实体权利义务已经进行了处理,因而对其再次起诉人民法院不应受理。赵某可以进行申诉,可以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D选项应当选。

  • 第7题:

    对于下列起诉,哪些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某公司与县政府签订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双方发生纠纷后该公司以县政府不依法履行协议向法院起诉
    B、环保局干部孙某对定期考核被定为不称职向法院起诉
    C、李某与房屋征收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李某不履行协议,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向法院起诉
    D、县政府发布全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文件,村民万某以文件确定的补偿标准过低为由向法院起诉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属于,按照《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选项B.D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选项D);(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选项B);(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选项C不属于,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本题中是相对人“李某”不履行协议。

  • 第8题:

    某县公安局以郭某因邻里纠纷殴打并致邱某轻微伤为由,对郭某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某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处罚的主要证据,华某和邱某舅舅叶某二人的证言及该县中心医院出具的邱某的伤情证明。华某、叶某的证言属于《行政诉讼法》中的书证。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王某与武某于1994年3月登记离婚,同年7月双方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财产也放在一起。后因经济问题双方又发生纠纷,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照法律,( )。

    • A、法院应当受理王某起诉的离婚案件
    • B、王某与武某的婚姻关系无效
    • C、法院对王某与武某的纠纷应按事实婚姻处理
    • D、法院对这起纠纷应按同居关系处理

    正确答案:B,D

  • 第10题:

    肖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包括()。

    • A、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所欠的劳动报酬
    • B、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 C、张某将李某打伤,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
    • D、肖某与唐某对某套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争议,肖某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该房屋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
    • E、许某与赵某对买卖合同的效力发生争议,许某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确认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A,B,C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在酒店住宿时,将客房内提供的阅览图书彩图撕下,因损毁图书较多,酒店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损毁图书以证明其受到的损失,损毁图书属于的证据类型是()。
    A

    图书资料

    B

    影像资料

    C

    书证

    D

    物证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周某与某书店因十几本工具书损毁发生纠纷,书店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损毁图书以证明遭受的损失。关于本案被损毁图书,属于下列哪些类型的证据?(  )[2010年真题]
    A

    直接证据

    B

    间接证据

    C

    书证

    D

    物证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B两项,根据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划分,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而是需要通过与其他证据结合在一起,才有可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本题中,书店向法院提交的被损毁图书就是要直接证明其遭受的损失,损失是该案的主要事实。并且该证明不需与其他证据相结合,也不需运用逻辑推理。因此,被毁损的图书是直接证据
    CD两项,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外形、特征、质量、性能等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物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表示的内容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书证的本质特征是以其记载的文字、图形或者符号传达的意思来证明案件事实。本题中,被损毁图书并不是以其符号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而是以其破损的外部形态证明案件事实,因此它是物证,不是书证。

  • 第13题:

    某公司因个体工商户李某发生债务纠纷,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查封李某运输汽车一辆。但该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未对李某起诉,并因保全而给李某造成经济损失。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李某可以()。

    A、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申请解除保全

    B、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解除保全

    C、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予以赔偿

    D、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予以赔偿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某公司因与个体工商户李某发生债务纠纷,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查封李某运输汽车一辆,但该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未对李某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并因保全而给李某造成经济损失。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李某可以行使下列什么权利?()

    A: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申请解除保全
    B: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解除保全
    C: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予以赔偿
    D: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予以赔偿

    答案:C
    解析:
    【考点】保全的救济。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所以,C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3款的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所以,《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在此种情形下,李某可以申请解除保全,而将解除保全作为法院的一项义务予以规定,故A项不选。此外,B、D项都是错误的。

  • 第15题:

    高某向杨某借款23万5000元,到期后一直没有归还。杨某于2018年10月21日向高某住所地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并向法院提交了高某向杨某借款时出具的借条,要求高某偿还借款23万5000元。在支付令异议期间,杨某觉得支付令不如法院判决更稳妥,于是向自己住所地的B区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杨某向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

    B.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

    C.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会导致支付令失效

    D.杨某未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3 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辖。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18 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 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对该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告高某住所地,和接受货币的一方即杨某所在地。故 B 项向 B 区法院起诉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14 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因此向被告高某住所地 A 区法院申请支付令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43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一)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二)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三)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故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起诉的,无论是否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都会导致支付令失效。故 C 项正确,而D 项错误。

  • 第16题:

    关于证据的理论分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损毁某书店的工具书,书店老板起诉要求赔偿,提供的被损毁的图书证明损害后果,该图书是直接证据
    B.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是间接证据
    C.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提供的证言是间接证据
    D.一个客观且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答案:A
    解析:
    A选项考查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分类,关键看证据在内容上能否完整地说明待证事实,选项明示了本案待证事实是“损害后果”,被损毁的图书当然能完整地证明“损害后果”这一待证事实,是直接证据,故A选项正确。B选项和C选项中,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判断标准在于证据在内容上能否完整地证明待证事实,而B、C选项均未提到该证据的内容,所以可能是直接证据也可能是间接证据。如B选项提到的“复印件、复制品”说的是证据的来源,是原始和传来证据的区分标准,而“无法与原件核对”仅仅说的是证明力大小的问题,均与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分无关,故B选项错误。C选项证人证言是直接还是间接证据关键要看证言的内容,而选项提到的“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也只是说明该证言的证明力小,与直接还是间接证据的区分无关,故C选项错误。D选项中间接证据在内容上无法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故就算是客观、合法的间接证据也只能证明部分待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待证事实,故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

  • 第17题:

    下列说法表述正确的是:

    A.许某在A区法院起诉赵某归还借款时,利害关系人陈某向B区法院申请认定赵某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A区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许某向B区法院起诉
    B.王某和刘某因发生合同纠纷诉至C区法院,诉讼过程中,刘某死亡,C区法院应当裁定 终结诉讼
    C.王某诉陈某侵权纠纷一案,法院用传票传唤双方出庭诉讼,陈某起晚了没能到庭诉讼, 法院应当延期审理
    D.刘某与李某发生纠纷,刘某向法院起诉,法院用传票传唤双方出庭诉讼’刘某无故未到 庭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D
    解析:
    A选项中A区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而不是终结诉讼,A选项错误。B选项中合同糾纷 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应当裁定诉讼中止,B选项错误。C选项陈某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不得延期审理,C选项错误。D选项刘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 庭参加庭审,法院可以缺席判决,D选项正确。

  • 第18题:

    周某与某书店因十几本工具书损毁发生纠纷,书店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损毁图书以证明遭受的损失。关于本案被损毁图书,属于下列哪些类型的证据?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书证
    D:物证

    答案:A,D
    解析:
    【考点】证据的分类【详解】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是直接的,单独一个直接证据可以不依赖于其他证据,以直接证明的方式对案件的主要事实起到证明作用。间接证据,是指那些本身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必须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以推论的方式即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本题中,被损毁的图书本身即可直接证明书店所遭受的损失,而不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加以证明,因此,被损毁的图书在本题中属于直接证据,A选项应选,B选项不应选。书证和物证在形式上都表现为物体,但在本质上却不相同:书证是记载和反映具有某种思想或者行为内容的物体;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形状、大小、规格、质量等证明案件的物体,它并不具有思想内容。本题中,被损毁的图书是以其受损的外部形状,而不是以其思想内容来实现证明功能的,因此,本题中,被损毁的图书应当是物证,而非书证,D选项应选,C选项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D。

  • 第19题:

    2016年10月,甲市乙区居民杨某在居所附近的某师范大学附中校园内开办一家私人经营的青少年教育书店,主要经营青少年教育类图书和音像制品。2018年2月,区教育局和区文化局接到反映杨某经营的青少年教育书店违法经营淫秽物品的举报后,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区价格认证中心作了价格鉴定意见。经过调查,认定违法事实成立,遂联合决定对该书店处以20000元罚款,并暂扣其营业执照。区文化局工作人员田某向杨某送达决定书时,遭到杨某的殴打而受伤。杨某不服,以区文化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后,区文化局向法院提交了照片、现场笔录、鉴定意见。
    关于本案的诉讼参加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法院应当通知杨某变更被告
    B.区文化局可以对田某被打一事提起反诉
    C.若法院追加且书店同意,区教育局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D.若法院追加但书店不同意,法院应当通知区教育局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E.田某可以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被告、第三人。区教育局和区文化局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共同作出处罚决定,因此,区教育局和区文化局为共同被告,法院应当通知原告追加被告,而并非变更被告。所以选项A错误。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能提起反诉。所以选项B错误。本案中,田某是区文化局的工作人员,他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他的行为后果或权利归属于区文化局,即他不能作为独立的主体参加到行政诉讼活动中。所以选项E错误。

  • 第20题:

    李某与张某于2012年1月登记离婚,同年3月双方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财产也放在一起。后因经济问题双方又发生纠纷,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照法律()。

    • A、 法院对李某与张某的纠纷应按事实婚姻处理
    • B、 法院应当受理李某起诉的离婚案件
    • C、 如果李某起诉只要求离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 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D、 李某与张某所谓的婚姻关系无效

    正确答案:C,D

  • 第21题:

    甲市的某书店与乙市的某出版社签订了一个购书合同,双方约定在两市之间的丙市交付此批图书。后因出版社的原因,该合同未能履行。该书店提起诉讼。此案应由下列哪一个法院管辖()

    • A、甲市人民法院
    • B、乙市人民法院
    • C、丙市人民法院
    • D、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多选题
    李某与张某于2012年1月登记离婚,同年3月双方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财产也放在一起。后因经济问题双方又发生纠纷,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照法律()。
    A

    法院对李某与张某的纠纷应按事实婚姻处理

    B

    法院应当受理李某起诉的离婚案件

    C

    如果李某起诉只要求离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 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D

    李某与张某所谓的婚姻关系无效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所述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有()
    A

    张某离家出走十年音信全无,其妻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B

    赵某与邻居因宅基地纠纷被后者打伤,要求法院判决邻居承担民事责任

    C

    汪某与保险公司出现保险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D

    老王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其抚恤金,起诉至法院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民事诉讼法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本题中,D是行政法律关系,应该提起行政诉讼。故本题答案是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