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开具金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乙取得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现查明,甲、乙之间并无真实交易关系,丙为未成年人,票据金额被丁变造。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但该汇票仍然有效B.尽管丙为未成年人,但其在票据上的签章仍然有效C.尽管票据金额已被丁变造,但该汇票仍然有效D.戊不能向甲、乙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

题目

甲向乙开具金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乙取得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现查明,甲、乙之间并无真实交易关系,丙为未成年人,票据金额被丁变造。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B.尽管丙为未成年人,但其在票据上的签章仍然有效

C.尽管票据金额已被丁变造,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D.戊不能向甲、乙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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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A
    32.【答案】A 【考点】 汇票的追索权【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69条的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张某将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被拒绝付款,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对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即不能对丁公司和张某行使追索权。当然,丙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只有A选项正确。

  • 第2题:

    甲向乙开具金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乙取得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现查明,甲、乙之间并无真实交易关系,丙为未成年人,票据金额被丁变造。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B.尽管丙为未成年人,但其在票据上的签章仍然有效

    C.尽管票据金额巳被丁变造,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D.戊不能向甲、乙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


    正确答案:AD
    [考点] 票据的无因性、独立性、票据的变造及追索权
    [解析]根据票据无因性原理,票据的基础关系独立于其票据关系,原因行为的无效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本题中,虽然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但该汇票仍然有效。A项正确,应入选D
    《票据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丙作为未成年人,在票据上的签章无效,故8项错误,不应入选。
    《票据法》第9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本案中丁更改了票据金额,由此导致票据无效,故C项错误,不应入选。票据有效是票据责任承担的基础,票据无效,当事人之间就不存在票据关系。本案中,作为持票人的戊不能根据无效的票据来行使包括追索权在内的票据权利。D项正确,应入选。
    [陷阱点拨] 本题中,很多考生根据《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由此认为,丁对票据的变造不能使票据无效。甲、乙仍然要对变造前的记载事项负责。但是考生忽略了票据变造、伪造规则适用的前提是更改的事项是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以外的事项。此外,还有考生认为,A项与D项表述的内容存在冲突,不应同时入选。我们认为,在票据被变造之前,该票据在甲、乙之间是有效的,而后票据因为金额被变造才成为无效票据,戊当然不能依据无效的票据对甲、乙行使追索权,两个选项并不矛盾。请考生在理解选项时注意在综合考虑选项之间的关系之前必须弄清楚每一个选项的含义。

  • 第3题:

    甲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本票交收款人乙,乙背书转让给丙,丙将本票金额改为8万元后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如果戊向甲请求付款,甲只应支付5万元,戊所受损失3万元应向丁和丙请求赔偿。( )


    正确答案:√
    丙的行为属于变造票据,甲、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则甲、乙应当按照5万元承担票据责任;丙、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则丙、丁按照8万元承担票据责任。如果戊向甲请求付款,甲只应支付5万元,戊所受损失3万元应向丁和丙请求赔偿。

  •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500万元,乙公司向银行提示承兑,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金额改为800万元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发现汇票金额被修改,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按照汇票金额为500万元向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B:乙公司按照汇票金额为500万元向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丙公司按照汇票金额为500万元向丁公司和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银行按照汇票金额为500万元承担付款责任

    答案:C
    解析:
    依据《票据法》第14条的规定,甲公司、乙公司和银行都是在变造之前签章,应当按照汇票金额为500万元承担票据责任,丙公司和丁公司是在变造之后签章,应当按照汇票金额为800万元承担票据责任,所以ABD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

  • 第5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乙,票面记载金额为10万元,乙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取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丁,但将汇票的记载金额由10万元变更为20万元。之后,丁又将汇票最终背书转让给戊。其中,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
    B: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
    C: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
    D:丁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

    答案:A,C
    解析:
    【考点】票据的变造【详解】根据《票据法》第14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因此,甲和乙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丙和丁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选项A和C正确,选项B和D错误。【陷阱】本题的陷阱有两个:一是,以票据变造的时点为标准,变造之前和变造之后签章的人,票据责任是不同的;二是,对于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情形,应当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从而按照变造之前的票据金额承担票据责任。

  • 第6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A:甲公司
    B:丙银行
    C:丁公司
    D:张某

    答案:A
    解析:
    【考点】追索权。详解:《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张某将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被拒绝付款的,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对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因此乙公司不能对丁公司和张某行使追索权,当然丙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只能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 第7题:

    甲企业因买卖业务向乙企业签发一张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由丙作为保证人在汇票上签名,汇票的金额为100万元。乙在汇票到期日以前背书转让给丁,同时乙在汇票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后丁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戊,现戊被银行拒绝付款。该案中应当承担票据责任的人有:()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C,D
    解析:
    【考点】票据法律关系当事人。详解:首先要理清此案中的票据当事人,甲企业为出票人,乙企业是背书人,丙是保证人,丁是背书人,戊是持票人。《票据法》第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本题中持票人戊的汇票被银行拒绝承兑。该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所以,戊本来可以向出票人甲、背书人乙、丁和保证人丙行使追索权,但应注意到乙在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时,其在汇票背面记载“不得转让”,依据《票据法》第34条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原背书人乙对后手丁的被背书人戊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该案中应对戊承担票据责任的人有甲、丙、丁三人。

  • 第8题:

    甲向乙签发一张以乙为收款人的见票即付的汇票,乙将其背书转让给丙,丙在背书受让该票据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丁,以下情形中,丁取得票据权利的情况是()。

    • A、丙在汇票上背书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 B、丙在汇票背书上记载“委托收款”字样
    • C、丙在汇票上的背书上记载“货到付款”字样
    • D、丙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背书转让给丁

    正确答案:A,C

  • 第9题:

    多选题
    甲企业因买卖业务向乙企业签发一张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由丙作为保证人在汇票上签名,汇票的金额为100万元。乙在汇票到期日以前背书转让给丁,同时乙在汇票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后丁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戊,现戊被银行拒绝付款。该案中哪些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
    A

    B

    C

    D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中,甲企业为出票人,乙企业是背书人,丙是保证人,丁是背书人,戊是持票人。《票据法》第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第61条第1款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本题中,持票人戊的汇票被银行拒绝承兑,戊本来可以向出票人甲、背书人乙、丁和保证人丙行使追索权,但乙在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时,在汇票背面记载“不得转让”,依据《票据法》第34条,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故原背书人乙对后手丁的被背书人戊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应对戊承担票据责任的人有甲、丙、丁三人。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向乙开具金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乙取得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现查明,甲、乙之间并无真实交易关系,丙为未成年人,票据金额被丁变造。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B

    尽管丙为未成年人,但其在票据上的签章仍然有效

    C

    尽管票据金额已被丁变造,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D

    戊不能向甲、乙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第二十一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以票据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由,对业经背书转让票据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是的交易,但是该汇票已经背书转让,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该汇票仍然有效。
    B项,《票据法》第六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CD两项,《票据法》第十四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票据变造的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甲乙是在票据变造之前签章的票据债务人,因此,甲乙应该对变造之前的记载事项承担票据责任,而非是不承担票据责任。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向乙开具金额为1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乙取得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变造金额为100万元)再背书转让给戊,戊背书转让给申。现查明,丙为未成年人。下列()选项是正确的?
    A

    戊不能向丙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

    B

    戊可以向甲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

    C

    甲承担责任的金额为100万元。

    D

    戊承担责任的金额为100万元。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将一张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如果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A

    该汇票无效

    B

    该背书转让无效

    C

    乙对丙不负担保责任

    D

    乙对丁不负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禁止背书。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 第13题:

    甲签发汇票一张,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乙,付款人为丙,金额为20万元,到期日为2000年12月1日。乙持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戊于11月20日向丙提示承兑,丙以该票据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承兑,戊若行使追索权,追索的对象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ABD
    丙虽为付款人,但其拒绝承兑,不是承兑人,则没有付款的义务。

  • 第14题:

    甲向乙开具金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乙取得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经查明,甲、乙之间并无真实交易关系,丙为未成年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关系,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B.由于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关系,该汇票无效

    C.尽管丙为未成年人,但其在票据上的签章仍然有效

    D.由于丙为未成年人,其在票据上的签章无效


    正确答案:AD
    解析:(1) 选项AB:如果当事人签发、取得和转让了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该票据只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该票据关系的债务人就必须按照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对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而不得以该票据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由进行抗辩;(2) 选项CD: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签章者不因此而成为票据上的债务人,其他票据当事人也不得据此签章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入主张任何票据债权。

  • 第15题:

    甲向乙签发一张汇票,乙背书转让给丙,丙伪造丁的签章,以丁作为保证人,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如果戊被拒绝付款,可以向甲、乙和丙追索,但不得向丁追索。(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票据的伪造。甲、乙和丙在汇票上的签章是符合规定的,应承担票据责任;丁在汇票上的签章是被伪造的,签章无效,丁可以行使抗辩权。

  • 第16题:

    甲企业因买卖业务向乙企业签发一张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由丙作为保证人在汇票上签名,汇票的金额为100万元。乙在汇票到期日以前背书转让给丁,同时乙在汇票背面记载 “不得转让”,后丁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戊,现戊被银行拒绝付款。该案中应当承担票据责任的人有:

    A.甲、丁
    B.甲、丙、丁
    C.乙、丙、丁
    D.甲、乙、丙、丁

    答案:B
    解析:
    背书人可以在票据上记载 “不得转让”字样,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票据转 让流通环节过多,若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出票人或者背书人要增加更多的偿还金额。 《票据法》第34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 ‘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乙在汇票背面记载 “不得转让”, 则乙可以免除对戊的票据责任。另根据该法第50条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 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 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所以,本题保证人丙、前手甲、丁要承担票据责任。

  • 第17题:

    甲持有银行汇票一张,甲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乙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的背书转让行为无效
    B:甲对丙和丁不承担保证责任
    C:甲对乙不承担保证责任
    D:乙对丁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
    解析:
    依《票据法》第34条,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的,被背书人仍可以转让,转让行为有效,所以A选项不正确。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甲作为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乙作为被背书人将汇票转让的,甲对乙的后手不承担保证责任,丙和丁都是乙的后手,因此甲对丙和丁都不承担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甲记载“不得转让”,是不对被背书人的后手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应对被背书人,即乙承担保证责任,所以C选项不正确。乙背书转让给丙时并未做“不得转让”的记载,乙应对其的所有后手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乙应对丁承担保证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18题:

    2015年6月,因业务关系,甲向乙开具一张金额为100万元的汇票用以支付货款,实际上甲乙之间并无真实交易。乙取得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但乙背书时并不知道丙是未成年人。丙旋即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但丁将金额变造成200万。戊要求银行承兑时被拒绝,下列哪些选项错误的是:

    A.因为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故该汇票无效
    B.丙为未成年人,其在票据上的签章效力待定,需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确认后方可生效
    C.尽管票据金额已被丁变造,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D.戊可以向甲、乙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

    答案:A,B
    解析:
    《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第21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以票据法第10条、第21条的规定为由,对业经背书转让票据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是的交易,但是该汇票已经背书转让,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第14条的规定,该汇票仍然有效。故A选项错误。 《票据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由此,票据上的签章是无效的,并非效力待定。故B选项错误。 《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票据变造的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故C选项正确。 甲乙是在票据变造之前签章的票据债务人,因此,甲乙应该对变造之前的记载事项承担票据责任,而非是不承担票据责任,故D选项正确。

  • 第19题:

    甲签发汇票一张,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乙、保证人为丙、金额为2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1997年11月1日。乙持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戊要求付款银行付款时被以背书不具连续性为由拒绝付款。该事件中的票据债务人有哪些?()

    • A、甲
    • B、乙
    • C、丙
    • D、丁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单选题
    甲将一张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如果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A

    该汇票无效

    B

    该背书转让无效

    C

    乙对丙不负保证责任

    D

    乙对丁不负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背书的相关规定。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此票据则不得再次转让,其后手再次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 第21题:

    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背书形式上不连续的是(  )。
    A

    甲将一张汇票转让给乙,注明背书日期为2010年4月10日,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注明背书日期为2010年4月2日

    B

    甲将一张汇票转让给乙,乙被丙吸收合并,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

    C

    甲将一张汇票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注明被背书人为“建行北京分行”

    D

    甲将一张汇票转让给乙,丙偷得该汇票并盗用乙的签章背书转让给丁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背书日期前后不能衔接;B项,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的汇票,背书连续;C项,根据规定,在背书连续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事人;D项,背书在实质上不连续,不影响背书的连续。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向乙公司开具了一张商业汇票并经由银行承兑,交付给乙公司支付55万元货款,乙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 案例中,丁公司可以( )
    A

    是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款人

    B

    拥有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C

    再把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其他企业

    D

    再把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甲企业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本题考核商业汇票。收款人或持票人拥有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只要出票人或背书人在票据上没记载“不得转让”等类似文句以禁止票据权利的转让,就可背书转让给其他企业。故选BCD。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将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丙公司到期未向丁公司清偿债务,丙公司与丁公司协商以汇票抵偿债务,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汇票上背书将汇票金额的50%转让给戊公司。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戊公司有权向银行提示付款,要求银行支付汇票金额的50%

    B

    丙公司债务到期前,丁公司有权背书转让汇票

    C

    乙公司如果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有权向丁公司行使追索权

    D

    乙公司如果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票据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7条规定,因票据质权人以质押票据再行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引起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背书行为无效。故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不能将票据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
    C项,《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丁公司向乙公司背书转让汇票,乙公司对其后手没有追索权,丙公司和丁公司均是乙公司的后手,因此乙公司无权对丁公司行使追索权
    D项,乙公司可以向其前手和出票人行使追索权,因此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向乙公司开具了一张商业汇票并经由银行承兑,交付给乙公司支付55万元货款,乙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 案例中,乙公司应当是( )。
    A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

    B

    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款人

    C

    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人

    D

    银行承兑汇票的被背书人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核商业汇票。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向乙公司开具已经由甲企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55万元货款,乙公司应当是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款人。乙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这时乙公司应当是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人。故选BC。